关于福清市人才公寓一期(A区)工程项目变更有关事项的批复
日期:2025-03-03 11:14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发改局
福清市城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福清市城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审批福清市人才公寓一期(A区)工程立项规模变更的函》(融城投建设函〔2025〕23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福清市人才公寓一期(A区)工程”已由我局批复(融发改审批〔2021〕593号),现因方案调整,造成预算不足,需变更有关事项。经研究同意,函复如下:
一、业主单位由原“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福清市城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债权债务一并转移。
二、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由原“53760.65万元”变更为“58069.1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175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5204.41万元,基本预备费1111.74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三、项目原批复的其他内容不变。
请持此复函和原批复文件(融发改审批〔2021〕593号)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