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河街(福政大道-福玉路)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重新批复的函

时间:2021-01-18 16:08 来源: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量:0

| | | |

日期:2021-01-18 16:08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清河街(福政大道-福玉路)道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重新立项的请示》(融城投〔2021〕15号)、厦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清河街(福政大道-福玉路)道路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及有关附件收悉。“清河街(福政大道-福玉路)道路工程”已由我局批复(融发改审批〔2015〕232号),由于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现你公司申请重新批复。根据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FQGZ2020B0806MS)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重新批复如下: 

  一、项目实施地点:位于石竹街道高仑村、龙塘村。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起点与现状福政大道相交,终点与现状福玉路相交,总长395.98米,道路宽度为18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双向两车道,设计行车速度为30千米/小时,水泥混凝土路面。建设箱涵1座。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电力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1855.5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05.5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95.95万元,基本预备费54.04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市财政局拨款解决。 

  请据此批复文件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