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清新华110KV输变电工程重新核准的批复
日期:2022-03-22 09:30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清市供电公司:
你司《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清市供电公司关于申请福清新华110KV输变电工程重新核准的函》(融电发建〔2021〕40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由于该项目未在核准有效期内启动建设,现你司申请重新核准,经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用电需求,提高区域用电的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福清新华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项目编码:2019-350181-44-02-006475)。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镜华侨农场。
四、项目单位: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清市供电公司。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50MVA主变两台,新建110千伏线路2回,其中架空线路长0.7公里、电缆线路长0.835公里,配套建设通信工程等。
六、项目总投资为4987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246.75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25%。
七、建设工期:12个月。
八、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清市供电公司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社稳分析确定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本核准文件自核准之日起有效期二年。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之内申请延期。
即日起,榕发改审批〔2019〕21号文予以作废。
请据此批文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