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清繁大道(虎溪桥)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重新批复的函
日期:2024-02-08 09:15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重新审批原清繁大道(虎溪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融城投建设函〔2023〕18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曾于2023年2月2日以融发改审批〔2023〕42号文批复了原清繁大道(虎溪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现因建设内容及总投资发生重大变更,需重新批复。经研究,现重新批复如下:
一、为构建福清市城市路网体系,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原清繁大道(虎溪桥)项目(项目编码:2301-350181-04-01-784147)。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音西街道、阳下街道。
四、项目单位: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起点位于现状福俱大道与原清繁大道交叉口,终点至现状福韶街与原清繁大道交叉口,新建一座跨虎溪大桥,桥长104米,桥宽33米,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梁,下部为柱式墩、桩柱式桥台及桩基础。道路部分长度为156.38米,宽度为36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双向四车道,设计行车速度为40千米/小时,沥青混凝土面层。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及管线综合等。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6578.7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246.7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018.76万元,基本预备费313.27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市财政拨款解决。
七、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依法决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购等的招标方式,不再核准。
自本批复印发之日起,融发改审批〔2023〕42号文予以作废。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