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元洪东皋片区标准化厂房(一期)工程项目初步设计重新批复的函
日期:2025-01-22 17:07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福清市港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重新审批元洪东皋片区标准化厂房(一期)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融港城〔2024〕9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曾于2024年4月25日以融发改审批〔2024〕171号文批复了元洪东皋片区标准化厂房(一期)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现因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后续手续办理将建设单位变更,需重新批复。经研究,现重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元洪东皋片区标准化厂房(一期)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福清市元洪投资区海城路北侧东皋村内。
三、项目单位:福清市港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建设厂房、仓库、办公用房、设备用房、宿舍、食堂、门房、地下室及室外堆场等,总建筑面积78369.17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88325.06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通风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等。
五、主要设计标准:同意初步设计采用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规范。
六、工程概算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38539.0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6917.1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0153.08万元,基本预备费1468.78万元)。所需建设资金除申请专项债外,剩余部分由你司自筹解决。
请根据此批复文件认真开展施工图设计工作。
自本批复印发之日起,融发改审批〔2024〕171号文予以作废。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