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4年第三季度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文明大检查情况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形势分析相关情况的通知

时间:2024-10-21 15:05 来源: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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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0-21 15:05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福州市及福清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全面提升我市在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防范和遏制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根据《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第三季度质量安全文明消防大检查的通知》(融建〔2024〕550号),我局于2024年7月至9月结合“双随机”检查组成若干个检查组,对全市在建受监项目进行检查。现将本次检查相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轮检查和验收工地222个,发出责令改正通知单126份,共扣分2600分,其中对建筑施工企业扣分共计800分,对监理企业扣分共计500分,对项目经理扣分共计800分,对项目总监扣分共500分。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各方责任主体行为情况 

  1.部分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项目总监等安全生产管理关键责任人长期不在岗履职或履职不到位、检查时项目部在岗人员少于备案人数中应在岗人数2/3等问题。经检查,有22个项目存在人员到岗问题,占检查项目总数17.5%。 

  2.施工内业资料不齐全。部分项目存在代签、签章不全或签章不符,分部、子分部未按规定组织验收就进入下一道工序。经检查,10个项目存在资料不规范的问题,占检查项目总数7.9%。 

  3.未按规定组织月检、季度检。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对本项目开展自查自纠、月检及季度检。经检查,有5个项目存在该问题,占项目总数4%。 

  (二)工程实体质量情况 

  1.砼强度及外观质量。部分项目构件错位,存在蜂窝、孔洞等缺陷,质量缺陷无技术处理方案擅自修补等。经检查,有14个项目存在该质量隐患问题,占检查项目总数11%。 

  2.钢筋安装不到位。部分项目钢筋安装数量、大小与图纸不一致,锚固长度不足,箍筋数量不足,梁柱节点加密箍筋个数、肢数不满足设计图纸要求,梁腰筋偏位未处理等。经检查,有11个项目存在该质量隐患问题,占检查项目总数8.7%。 

  3.砌体工程存在问题。部分项目未按规定设置构造柱、拉结筋等。经检查,有3个项目存在该质量隐患问题,占检查项目总数2.4%。 

  4.检测方面存在问题。 

  (1)共对39个在建工程154个构件进行回弹法检测砼强度均符合设计强度等级要求。其中1个单位工程2个构件不符合设计强度等级要求,不合格率1.3%,与设计强度偏差在5MPa之内经取芯复核检测符合设计强度等级要求。 

  (2)从37个在建房建工程抽检样品共38组。其中钢筋原材23组、焊件5组、机械接头8组均合格,机械接头1组经复检确认合格;对12个市政沥青路面取芯检测厚度、压实度,11个达到设计要求,经复检12个均确认合格。 

  (3)本季度检查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8家,抽检5组自然砂、5组人工砂,按工作标准抽查抽测48项, 抽检8组混凝土拌合物氯离子含量均符合指标要求。针对生产质量管理问题发出8份责任整改通知单、发出4份记分告知单、记分35分,已整改反馈4份。 

  (4)本季度对22个项目检测桩的检测机构进行评价,没有发现重大违规不良记录,复核6家检测公司桩基静载没有发现违规操作行为。 

  (5)本季度桩基检测备案31个工地,共上传476根桩的现场检测照片供在线监管,基桩静载试验出现沉降大于40mm异常的3根桩 ,检测时桩头爆残裂7根,已责令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设计、勘察、检测等单位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方案,并按方案实施。 

  (6)对全市8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目前企业自有纳入监管有161部)安全管理开展8次检查,发现3条违规事实,发出违规整改通知单3份。 

  (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 

  1.起重机械方面。部分项目未能在规定层数及时安装人货电梯,未能有效履行月检及维护保养管理制度,现场机械机况较差。经检查,有4个项目存在该安全隐患问题,占检查项目总数3%。 

  2.模板支撑体系方面。部分模板立柱自由端超长,螺纹旋出端超长,未按方案要求设置剪刀撑等。经检查,有14个项目存在该安全隐患问题,占检查项目总数11.1%。 

  3.脚手架工程方面。部分脚手架钢管壁厚不符合规范要求,未按方案或规范要求设置连墙件、剪刀撑、横向斜撑等。经检查,有40个项目存在该安全隐患问题,占检查项目总数30.9%。 

  4.临时用电方面。部分电箱电线连接混乱甚至错误,漏电保护器未按规范设置、设备PE线未连接等。经检查,有67个项目存在该安全隐患问题,占检查项目总数53.17%。 

  5.文明施工方面。部分工地道路未硬化,喷淋系统不完善,未净车出场、未配置灭火器、未设置相关安全警示标志等。经检查,有38个项目存在该安全隐患问题,占检查项目总数30.2%。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施工、监理企业应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限要求,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要认真反思自查自纠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查漏补缺,不留死角,进一步全面、深入、扎实、有效做好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当前各在建工程抢工期、赶进度情况多发,各施工单位合理安排工序,严禁混凝土未达到强度要求就进入下一步工序施工的违规行为。 

  (二)建设单位要落实首要责任,施工、监理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等关键人员到岗履职,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落实班前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三)建设单位要牵头组织施工、监理单位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检查,限期整改,并及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我局。拒绝改正或逾期不改正的,严格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2023年版)》分别对施工、监理单位予以Mi记分。我局将对扣分排名靠前的项目开展问题复查工作。 

  (四)各单位要狠抓隐患排查。重点盯紧事故多发的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脚手架、深基坑、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落实“隐患当事故处理”理念,持续开展房建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对事故前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 

  (五)强化建机管理。持续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一体化”管理,推进设备日常检查、维护保养、隐患整改信息化建设,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建机安全管理水平。 

  (六)严格监管执法。我局将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和动态监管等手段,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落实主体责任和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动态记分,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全面提升工程安全生产水平,防范遏制建设工程安全事故。 

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