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应知应会注释表
时间:2017-06-19 18:42

   

    

    

  1

  “两学一做”

  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

  2

  “五抓五看”

  省委书记尤权同志就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提出的要求,即:看有没有抓加强教育、看有没有抓制度建设、看有没有抓一把手、看有没有抓查处、看有没有抓部署检查落实。

  (《20153月尤权同志在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时的讲话》)

  3

  六大纪律

  指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4

  “三公”经费

  指财政拨款开支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

   

    

    

  5

  “四大考验”

  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

  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

  6

  “四种危险”

  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

  7

  “一案双查”

  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王岐山同志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8

  “四讲四有”

  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

  9

  问责条例

  “三个责任”

  党的问责工作是由党组织按照职责权限,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10

  两个责任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11

  四个亲自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12

  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

  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七条)

   

    

    

  13

  一岗双责

  “一岗”就是一个领导干部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就是一个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也就是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应当对这个单位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双重责任。

  14

  “三转”

  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纪检监察机关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明确职责定位,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王岐山同志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15

  政纪处分种类

  六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六条)

   

    

    

  16

  党纪处分种类

  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章第七条)

  17

  对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

  对党组织的问责方式包括:检查、通报、改组;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包括: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上述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七条)

  18

  “终身问责”

  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肃问责。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十条)

  19

  “双报告”制度

  执行“双报告”制度,县(市)区委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按时向市委、市纪委专题报告,重大情况、重要事项按规定及时请示报告。

   

  

   

    

    

  20

  党员廉洁

  自律规范

  第一条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第二条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第三条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第四条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21

  党员领导干部

  廉洁自律规范

  第五条 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第六条 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第七条 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第八条 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22

  “四个意识”

  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23

  八项规定

  一是改进调查研究;二是精简会议活动;三是精简文件简报;四是规范出访活动;五是改进警卫工作;六是改进新闻报道;七是严格文稿发表;八是厉行勤俭节约。

  (中共中央政治局20121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24

  新形势下党内

  政治生活的

  若干准则

  (一)坚定理想信念;(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三)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四)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五)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七)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八)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九)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十一)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十二)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25

  党的基层组织

  应当履行的

  监督职责

  (一)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二)了解党员、群众对党的工作和党的领导干部的批评和意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三)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发现党员、干部违反纪律问题及时教育或者处理,问题严重的应当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五章第三十五条)

  26

  反对“四风”

  的重点

  反对形式主义,重在解决作风漂浮、工作不实,文山会海、表面文章,贪图虚名、弄虚作假等问题。反对官僚主义,重在解决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作风霸道、迷恋特权等问题。反对享乐主义,重在解决追名逐利、贪图享受,讲究排场、玩物丧志等问题。反对奢靡之风,重在解决铺张浪费、挥霍无度,骄奢淫逸、腐化堕落等问题。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27

  党内监督体系

  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九条)

  28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01510月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始使用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词。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讲话指出,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只是字面上的变化,更是实践的发展,认识的深化。

   

    

    

  29

  巡察工作的

  主要任务

  监督检查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重点了解巡察对象是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廉洁纪律,违反组织纪律,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情况,了解上级党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和移交事项办理中存在的问题,了解巡察对象在选人用人方面是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和贯彻落实市委一线考察干部机制的要求,以及市委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中共福州市委关于建立市委巡察制度的意见》榕委发〔201616号)

   

    

    

  30

  党组织和党的

  领导干部违反

  党章和其他党

  内法规,不履

  行或者不正确

  履行职责,应

  当予以问责的

  情形

  (一)党的领导弱化,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在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或者在处置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中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给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二)党的建设缺失,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组织生活不健全,党组织软弱涣散,党性教育特别是理想信念宗旨教育薄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问题突出,党内和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的形象,削弱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好人主义盛行、搞一团和气,不负责、不担当,党内监督乏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四)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力,导致违规违纪行为多发,特别是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管辖范围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团团伙伙、拉帮结派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管辖范围内腐败蔓延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六)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六条)

来源:福清市融侨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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