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台文化产业对外开放政策
时间:2013-05-20 00:00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扩大文化领域对外开放”精神,福建省外经贸厅和福建省委宣传部联合出台了《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对外开放的若干政策》。《若干政策》共12条,主要有五个方面内容:一是鼓励多种经营主体参与对外文化贸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外贸法》中对国际贸易经营者的规定和文化行业特点,支持包括个人在内的各类文化出口经营主体参与对外文化贸易活动,均可享有相应的资金补贴和支持。二是扩大文化领域利用外资。鼓励吸引外商投资文化创意、动漫游戏、文化会展、广告及工艺美术等福建省重点发展的文化产业。三是强化闽台港澳四地文化交流与合作。支持各类对台文化贸易展会、洽谈会,推进与台湾文化产业技术对接,支持台湾文化行业协会来闽设立办事机构等,加强对港澳文化交流合作,构建文化交流渠道和贸易平台,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和贸易的提升。四是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支持文化企业在境外进行版权登记、商标注册、国际通行的资质认证,支持参加境内外文化贸易展会、研讨会,支持文化企业在境外设立营销网络等并给予资金支持,落实文化产品出口相关减免税政策。五是加大金融支持和出口信用保险扶持力度。鼓励和引导银行通过开发信贷产品、开拓中间业务、创新担保方式、完善配套服务等给予金融支持;出口信用保险机构优化投保手续,扩大支持规模,为文化企业提供快速高效的风险保障、融资便利、资信评估等服务。

来源:融侨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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