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修订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时间:2013-09-22 00:00

7月10日,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发布实施《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3年本)》,对工业项目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三项指标进行全面调整,工业项目投资强度平均值由1668万元/公顷提高到2014万元/公顷;容积率平均值由0.83提高到1.10。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等四厅(委)提出,市、县人民政府在招商引资时,工业项目应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测算用地面积,控制工业项目用地规模;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要严格工业项目行业准入条件管理,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得给予核准或备案;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应按新修订的标准,出具工业项目用地出让规划条件,并严格工业项目总平面图的审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将新修订的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纳入工业项目出让方案和出让公告,凡不符合控制指标要求的,不得办理土地审批、供应和用地手续。(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

来源:融侨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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