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是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的第12个“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主题为“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6月15日是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日,让我们一起学习防范非法集资知识。
一、非法集资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
二、非法集资活动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
(一)经济损失
非法集资使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非法集资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严重者甚至倾家荡产、血本无归。
(二)社会风险
非法集资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风险。
(三)影响社会稳定
非法集资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非法集资往往集资规模大、人员多,资金兑付比例低,处置难度大,容易引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三、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二)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三)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四)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五)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六)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七)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八)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九)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四、如何识别防范非法集资
(一)抵制诱惑,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保险、高息理财,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受“先返息”之类的诱饵。
(二)树立正确投资意识,通过金融机构客户服务电话、银行官方网站等正规服务渠道咨询购买金融产品。不与自称是银行、保险从业人员的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从业人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
(三)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关注正规机构发布的银行、保险、广告信息和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举报投诉。
(四)理性识别“理财”“保险”产品,务必提高警惕,做到“四看三思等一夜”:
一看融资合法性,除了看是否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还要看是否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二看宣传内容,看宣传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三看经营模式,有没有实体项目,项目真实性、资金的去向、获取利润的方式等。四看参与集资主体,是不是主要面向老年人等特定群体。
一思是否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产品是否符合市场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有抗风险能力。
融侨开发区管委会在此提醒您:不法分子诡计多端,投资理财要擦亮眼睛,遇事多寻求官方渠道帮助,注意保护个人金融信息,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发现非法集资线索请积极向当地公安或处非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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