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各科室
现将《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3日
2022年福清市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49号)和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2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闽市监函〔2022〕12号),结合我市食品生产监管实际,制定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以严格的监督检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采取企业自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强化食品生产安全监管,防控食品生产安全风险,保障食品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措施
(一)严密排查食品生产安全风险
一是督促企业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辖区食品生产企业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认真检查评价本企业生产资质、生产条件保持、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贮存与交付控制、不合格食品管理和召回、标签和说明书、从业人员培训和健康管理、信息记录和追溯等方面的情况,在4月30日前完成食品生产安全自查,并形成食品安全自查报告。企业实施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内审的视为食品安全自查。自查(内审)报告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三份,一份提交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一份提交辖区监管所,一份企业留存备查。企业自查(内审)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并记录整改情况;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活动,并向辖区监管所报告。
二是加强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加强风险研判,综合近年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投诉举报、网络舆情等情况,以食用油、蜂蜜、肉制品、糕点、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为重点,突出排查掺杂使假、“两超一非”、微生物污染等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建立风险排查重点产品主要风险清单(见附件1);省局针对主要风险问题制定了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见附件2),请认真抓好落实。各市场监管所要按照总局、省局要求,对食品生产企业“一企一档”建立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深入排查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隐患,系统治理食品生产安全问题,确保辖区食品生产环节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
(二)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一是深化食品生产环节“两超一非”问题治理。严厉打击企业违法添加、主观恶意、逃避监管等违法行为。督促食品生产企业严格原料进货查验和投配料管理,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不按规定保存食品添加剂、随意添加食品原辅材料、生产投配料记录缺失或不规范的问题,依法惩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加强生产场所检查,严查企业使用非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回收食品、超过保质期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等问题。以固体饮料、其他饮料、压片糖果、果冻、代用茶、蜜饯、咖啡等生产企业为重点,重点排查产品是否添加瘦身类、壮阳类等非法添加物,发现问题,一查到底。
二是深化食用植物油专项整治。开展专项检查和“回头看”检查,依法惩处违法添加香精色素、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标签标识不规范、伪造生产记录等行为。
三是开展肉制品质量提升行动。加强肉制品生产监督检查,督促肉制品生产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推动肉制品生产企业加强对生产环境、设备设施、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食品添加剂使用、生产记录和产品标签等关键点管控。
四是开展糕点专项整治。重点治理生产场所和设备设施脏、乱、差,生产区域交叉污染,消毒清洁不落实,生产记录缺失和不规范,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检验制度不落实等问题,着力防范糕点产品微生物污染、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过氧化值超标等食品安全风险。
(三)统筹开展监督检查
一是认真做好日常检查。各市场监管所根据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按照《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福建省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结合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对辖区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实施监督检查,重在发现问题并依法采取措施严肃治理,压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本年度新办食品生产企业年度监督检查在现场核查后3个月内由辖区市场监管所对其实施首次日常监督检查。
对年度检查发现停产的企业,要求企业向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和市场监管所提交停产报告申请,待恢复生产后由企业向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和市场监管所提交恢复生产报告,所属市场监管所安排监管人员对复产企业进行现场核查。
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倒闭、生产场所不具备生产条件等情形的,应告知企业依法向原发证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二是开展专项检查。按照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结合风险排查和日常检查,市局对专项治理重点事项和问题隐患突出的企业实施重点检查。
三是配合完成上级组织的体系检查和第三方食品安全评价。配合国家总局和省局,完成对我市食品生产企业的体系检查和第三方食品安全评价。组织辖区监管人员参与实地检查操作,提高基层监管实战技能;强化检查(评价)结果运用,督促企业做好问题整改,依法处置检查(评价)发现的违法线索和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增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
各市场监管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检查计划,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二)增强风险意识、强化问题治理
规范现场监督检查程序和记录,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辖区监管部门要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责令企业现场整改、限期整改,发现影响食品安全的,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要强化整改落实,实行重点风险隐患整改销号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三)增强结果运用、强化信息报送
辖区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及时归集监督检查记录和整改、处置情况,综合监督检查和其他事项,按时完成食品生产企业的风险分级及信用评级工作。要认真总结监管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形成长效机制成果,按时汇总上报辖区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总结,发现重大食品生产安全问题和处置情况请及时报告。
附件:1.福清市重点产品主要风险清单
2.主要风险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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