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保监局联合印发的《福建省企业环境信用动态评价实施方案(试行)》(闽环保总队〔2018〕67号)文件相关要求,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对福清市33家企业开展强制评价。
2019年4月1日至4月15日期间,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已对2019年福州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第二批强制评价企业评价结果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该结果已经正式生效,现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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