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发挥法院在河湖长制联动执法、普法等方面的司法职能作用,凝聚河湖生态保护合力,近日,福清市河长办、市法院、市水利局、城头镇联合在大坝溪星桥村段开展“强化依法治水 携手共护幸福河”巡河活动。
活动中,巡河人员仔细查看河流现状、河道水质治理提升工作开展情况,河岸生态环境保护、水质变化、河道内保洁状况。双方就如何进一步提升河湖管护和治理能力,司法助力河长制工作以及如何深度发挥河湖生态法官职能等问题进行了交流。
下一步,福清市河长办将依托福清市人民法院驻河长制办公室法官工作室,做实做细“河长+法官”依法治理模式,构建“保护、修复、打击、警示”为一体的水生态环境协调治理格局,健全水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与司法衔接的工作机制,长效推动水环境生态环境司法工作有序开展、深化共治,营造水生态环境多元共护的良好氛围,为我市河湖水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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