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和福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中的相关工作要求,福清市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司法所提升改造工作,成立“司法所升级改造”工作专班,专题研究升级改造工作,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仍调剂并投入30多万元经费,严格按照司法部颁发的《司法所外观标识规范》标准,组织对全市23个司法所进行统一提升改造。
通过对司法所的司法行政徽章、门楣、竖式标牌、标识灯箱、工作时间牌、玻璃防撞条、法治文化墙、监督台、所务公开栏、荣誉墙、公共法律服务墙等的提升改造,实现了标识标牌清晰醒目,门牌、制度设置规范统一,司法所内部文化氛围浓厚,办公环境干净整洁,有效提升司法所的整体形象,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优质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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