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我省社区矫正法实施细则关于检察官列席社区矫正奖惩工作组会议的规定,进一步提高奖惩工作公正性、公开性,近日,福清市社区矫正管理局邀请福清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列席奖惩工作组会议。
本次奖惩工作组会议研究10名社区矫正对象的训诫、警告、表扬等奖惩事项。会上,社矫局工作人员对给予各社区矫正对象奖惩的事由进行了介绍,出示了相关证据材料,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福州市社区矫正奖惩工作规定》中的条文依据,奖惩工作组成员逐一对奖惩事项发表了意见。列席检察官围绕奖惩法律适用的准确性、程序的合法性、证据材料的完整性,与社矫局工作人员深入交流,发表了专业意见。检察官建议,进一步统一奖惩标准,充分发挥奖惩措施在约束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激励社区矫正对象回馈社会方面的作用。
本次检察官列席会议,通过“检司”良性互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破解社区矫正奖惩工作中的难题,有效促进了社区矫正执法的规范运行。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