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福清市国家机关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重要论述,推进我市“七五”普法深入实施,强化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系统需要解读释明的法律法规规章目录,实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为落实普法责任提供基本遵循。根据中央、省、福州市、福清市《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要求,市司法局、市普法依法治市办对市直各相关单位报送的2018年普法责任清单进行梳理、汇总,形成《2018年福清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各单位、部门均能高度重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安排专职人员负责,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考核,认真按照要求填报责任清单。2018年度共计收到45家单位报送的责任清单,经梳理确认,形成包含45家单位,涉及280余部法规条例,共160项的《2018年福清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现将清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清单内容,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市司法局、市普法依法治市办将适时对“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和清单落实情况进行督导、通报。清单落实情况作为福州市对我市综治考评和综合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容。
福清市司法局 福清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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