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单位: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一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完成“七五”普法规划持续发力的关键年。为进一步强化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明确各部门、各系统需要解读释明的法律法规规章目录,为落实普法责任提供基本遵循,推动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根据《关于印发<福清市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融治市办〔2016〕13号)要求,现将报送2019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各单位、部门对照各自工作职责,结合自身的普法职能和执法实践,就本单位本部门2019年须普及的法律法规及拟开展的普法工作(包括普法内容、普法对象、普法方式、载体阵地和重要时间节点等)进行认真梳理,形成2019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二、工作要求
(一)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重要举措,是各单位各部门开展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安排专职人员负责“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考核,按要求认真做好责任清单的填报工作。市普法依法治市办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各部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适时予以通报。
三、报送时间
(一)请各单位、部门于2019年5月10日前,将2019年普法责任清单(含电子档)报送至市普法依法治市办。清单经市普法依法治市办确认后,将进行汇总并以文件形式下发,便于指导全市“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各单位、部门将各自的责任清单于2019年5月31日前按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
联系人:魏模杰 电 话:62837993
传 真:85272688 邮 箱:fqsfxck@163.com
附件:2019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福清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