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应对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助产机构信息公布
时间:2022-01-11 16:53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妇幼保健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函〔2020〕879号)要求,结合全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式及福州市妇幼健康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市卫健委在2020年报名基础上,重新梳理并确定我市11家应急助产机构,用于应急承接普通孕产妇产检和住院分娩,保障妇女儿童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福州市应急助产机构信息表 

   

来源:福州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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