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办事指南 |
|
事项名称 |
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审批 |
办理单位 |
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局、消防大队、人防办、住建局(气象局) |
并联事项 |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结合民用建设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抽查、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建设工程施工许可 |
事项类别 |
投资项目并联审批 |
设定依据 |
《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融政综[2016]258号) |
办理流程 |
一口受理-并联审批-统一出件(超时默认) |
申请条件 |
1. 申请人可在施工图报图审中心审查前,先行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施工图联合预审 2. 施工图联合审查后,政府投资项目尽快开展招投标工作,同步补办相关证书批文 |
申请材料 |
一、经规划局确认的总平、方案3份; 二、立项联合审查意见书3份; 三、经图审中心审查的施工图3套(含建施图、结施图、各专篇、水电等); 四、图审报告及核算表3份。 |
法定时限 |
8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0个日历日 |
办理结果 |
施工许可阶段联合审查意见书 |
办理机构 |
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局、消防大队、人防办、住建局(气象局) |
办理地址 |
福清市音西街道福人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一层西厅施工许可阶段窗口(5、6号) |
办理时间 |
夏令时(6也至9月):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非夏令时(10月至5月):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 |
联系电话 |
0591-85266151、0591-85268576 |
投诉电话 |
0591-85262009 |
公众办事 |
□婚姻登记 □生育收养 □户籍管理 □教育 □文化 □医疗 □公用事业 □住房 □就业 □社会团体 □社会保障 □交通 □死亡殡葬 □综合其他 |
企业办事 |
□设立变更 □纳税 □年检年审 □质量检查 □安全防护 □商务活动 □劳动保障 □人力资源 □资质认证 □建设管理 □破产注销 □综合其他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