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项阶段并联审批办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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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立项阶段并联审批 |
办理单位 |
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局、环保局、水利局、规划局(人防办、消防大队) |
并联事项 |
企业事业投资项目备案、内外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或社会事业项目核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含总平图管综) |
事项类别 |
投资项目并联审批 |
设定依据 |
《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融政综[2016]258号) |
办理流程 |
一口受理-并联审批-统一出件(超时默认) |
申请条件 |
1. 申请规划方案(含总平图)审查时,由设计单位进行电子报批 2. 申请规划方案(含总平图)审查时同步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 |
申请材料 |
一、项目立项并联审批(5个日历日): 1、工可、节能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修编版本(附专家意见); 2、规划选址及用地报批阶段联合审查意见书3份; 3、立项阶段统一申请表1份; 二、规划设计方案会审(10个日历日): 1、立项阶段统一申请表1份; 2、规划选址及用地报批阶段联合审查意见书1份; 3、规划设计方案12份(含(面积核算表))。 |
法定时限 |
165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5个日历日 |
办理结果 |
立项阶段联合审查意见书、经规划局批复的规划设计方案(含总平图) |
办理机构 |
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局、环保局、水利局、规划局(人防办、消防大队) |
办理地址 |
福清市音西街道福人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一层西厅立项阶段窗口(7、8号) |
办理时间 |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非夏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 |
联系电话 |
0591-85269721、0591-85261098 |
投诉电话 |
0591-85262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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