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兽药店或公司办事指南
时间:2020-08-10 11:38
  一、涉及事项
  1.公司及分公司设立登记/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
  2.兽药经营许可(含经营兽用生物制品)
  二、受理窗口
  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东厅2、3号融e行窗口
  三、办理部门
  1.福清市市场监管局(企业登记类)
  2.福清市农业农村局
  四、申请条件
  (一)公司及分公司设立登记条件
  1.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且满足以下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50个以下);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由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且满足以下条件:
  (1)股东为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的有限责任公司;
  (2)股东制定公司章程;
  (3)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一人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4)有公司住所。
  3.内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由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作为申请人,且满足以下条件:
  (1)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国有独资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条件
  1.《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 
  第二条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 
  2.《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条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3.《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4.台港澳个体工商户受理条件 
  (1)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台湾地区居民/农民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组成形式为个人经营,从业人员不超过10人。 
  (2)经营场所的面积限制:台湾居民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包括零售业和餐饮业(不包括特许经营),经营场所的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从事零售业、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中的理发及美容保健服务、洗浴服务、家用电器及其他日用品修理、货物、技术进出口、摄影及扩印服务、洗染服务、汽车、摩托车维修与保养等、仓储业等10个行业的不超过500平方米,其他允许经营的行业营业不超过300平方米。 
  (3)经营范围限制:台湾居民可以申请零售业和餐饮业,不包括特许经营。港澳居民可以申请零售业、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中的部分包装服务及办公服务、室内娱乐活动中的以休闲娱乐为主的动手制作活动(陶艺、缝纫、绘画等)、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中的理发及美容保健服务、洗浴服务、婚姻服务(不含婚介服务)、漫画图书、动漫电子游戏、动画音像制品租赁服务、兽医服务中的宠物诊所(仅限在城市开办)、家用电器、其他日用品修理、货物技术进出口、摄影及扩印服务,洗染服务、汽车摩托维修保养、种植业、饲养业、养殖业、计算机修理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装卸搬运、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笔译和口译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广告业中的广告制作(不包括广告设计、策划、公关、市场调研、发布、宣传、展示、代理、流动广告及广告宣传品的发送活动)、个体诊所、经济贸易咨询和企业管理咨询、批发业(仅限纺织品、服装、日用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和其他文化用品),不包括特许经营。 
  (三)兽药经营许可(含经营兽用生物制品)条件
  1.兽药经营企业的经营场所和仓库应符合以下规定: 
  (1)经营场所和仓库面积均应当不少于30平方米,其中无经营门店形式的兽药经营企业,办公用房面积应当不少于30平方米,仓库面积应当不少于100平方米。 
  (2)专营或兼营兽用生物制品的企业,应当设置独立的兽用生物制品专库,专库面积应当不少于20平方米。 
  (3)经营大批量固体消毒剂的兽药经营企业,应当设置独立的固体消毒剂专库。 
  2.从事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的企业,其设施设备应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根据所经营品种、规模的需要,设置冷藏库(柜)、冷冻库(柜); 
  (2)应当配备真空测定仪、发电机或具备确保库房停电后保障产品质量的设施、设备;配备车载冰箱、冷藏车等运输设备或运输时必要的温度控制设施设备;配备适宜的温度计或温度监控设施,用于监测冷藏库(柜)、冷冻库(柜)内温度;设有冷库的,冷库门应当有防止被锁装置,冷库内应当悬挂温度表,并在库外有冷库温度显示仪; 
  (3)零售企业应在经营场所设置兽用生物制品专用货架或柜台(可只陈列包装、产品标签或照片)。 
  3.兽药经营企业营业场所与畜禽饲养场的距离不得少于500米,在营业场所内不得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及饲养家畜、家禽和宠物。 
  4.兽药经营企业的主管质量的负责人或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兽药、兽医等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兽药、兽医等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的企业兽药质量管理人员应当不少于2人,且必须具有兽药、兽医等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兽药、兽医等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兽用生物制品专业知识。 
  5.GSP现场验收合格。
  五、申请材料
  (一)通用申请材料
  委托授权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二)公司及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含《“多证合一 ”政府部门共享信息表》);
  2.公司章程;
  3.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4.股东决定(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5.股东会决议(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董事会决议(适用于设立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
  7.股东大会决议(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签字);
  8.监事会决议(适用于设立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
  9.职工代表大会纪要(适用于成立职工代表人大会的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
  10.福建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表;
  1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2.前置许可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以下简称“目录”)中规定设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目录”中规定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三)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材料
  1.《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港澳居民)登记表》;
  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台湾居民)登记表》;
  4.经营者的身份证明;
  5.《福建省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申报承诺表》;
  6.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7.《“多证合一 ”政府部门共享信息表》(按照实际情况选择提交)。
  (四)兽药经营许可(含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申请材料
  1.兽药经营企业《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GSP现场检查验收报告。
  六、办理时限
  联办时限:6个工作日
  分办时限:
  1.公司及分公司设立登记/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时限:3个工作小时
  2.兽药经营许可(含经营兽用生物制品)时限:6个工作日
来源: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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