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名称:水利工程招标项目围标串标案
二、行政处罚文书文号:融水罚字[2026]第001号
三、执法部门:福清市水利局
四、被处罚人员:陈荣府(评标专家)
五、作出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3月23日
六、主要违法事实:
经核查,陈荣府在担任我市重大水利工程水源连通工程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过程中实施了以下违法行为:(1)在进入评标室之前私下接触了投标单位联系人。(2)在评标过程中按照投标单位联系人的指示,作出了不公平公正的评审结果。(3)在评标活动结束一个月后,收受投标单位联系人好处费并用于家庭开支。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
七、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和参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序号G101.56的裁量基准。
八、行政处罚内容
(1)处以没收收受的财物,并处3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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