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登记注册(县级权限)
概述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
相关政策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等有关通知文件,实行公司设立登记注册。
申请对象
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的其他组织
申请说明
群众可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线上渠道,及福清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窗口办理。
开始申请
线下办理申请材料
申请人可通过福清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窗口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注册(县级权限)备案
(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公司章程;
2.《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申请表由市场监管机构提供,以下简称备案申请书,申请人填写);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
5.住所使用文件;
6.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需提供以下材料:
- 备案申请书;
- 公司章程;
- 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
- 住所使用文件;
- 验资证明;
-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 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 财产权转移证明文件。
(三)因公司合并(分立)申请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需提供以下材料:
- 医备案申请书;
- 公司章程;
- 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
- 住所使用文件;
- 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 合并(分立)的决议或决定;
- 合并协议;
- 合并(分立)公告报纸样张;
- 合并(分立)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合并(分立)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 载明合并(分立)情况的解散公司的注销证明或载明分立情况的存续公司的变更证明。
(四)因公司合并(分立)申请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需提供以下材料:
- 备案申请书;
- 公司章程;
- 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
- 住所使用文件;
- 验资证明;
-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 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 合并(分立)的决议或决定;
- 合并协议;
- 合并(分立)公告报纸样张;
- 合并(分立)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合并(分立)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 载明合并(分立)情况的解散公司的注销证明或载明分立情况的存续公司的变更证明;
- 财产权转移证明文件。
线上申请流程
群众可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窗口、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多种渠道申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以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为例
1.进入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首页,在搜索框,输入“公司设立登记注册(县级权限)”;
2.点击“公司设立登记注册(县级权限)”中的在线办理
3.办事站点选择“福清市直”,点击立即办理;
4.在弹出的界面用个人方式登陆;
5.登录后,点击“服务地址”,等待界面跳转
6.根据提示完成网上申报。
线上提交申请后,需到现场完成纸质材料的提交,才能完成公司设立登记。
申请地址
线上渠道:“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
线下渠道:福清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窗口办理。
常见问题
- 《公司登记(备案)登记申请书》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吗?
答:需要,《公司登记(备案)登记申请书》中“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一栏,公司类型为一般有限公司的,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其中自然人股东要签名,法人股东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 办理“内资公司设立登记”可以委托吗?
答:可以,需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公司成员较少的情况下,能否由同一人担任公司全部高管职务?
答:不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模较小的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但是公司监事必须是独立一人担任,不可兼任其他高管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