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水许可证办理(县级权限)

概述

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06年1月24日国务院令第 460号公布,2017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676号修订) 对需要取用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取水申请,审批机关应当征求城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意见,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并转送取水审批机关。审批通过后可以依法取用地下水

申请对象

 

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

 

享受补贴(待遇)

审批通过后可以依法取用地下水。

申请说明

通过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窗口受理、市政府网站部门办事指南路径等方式进行申请受理。

开始申请

申请材料

1:取水许可申请书(一式一份):

材料要求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原件份数4份
备注:原件(符合公文格式标准要求,内容完整明晰,要素齐全,要求审(查)批依据充分),
提供原件(须加盖公章)
材料形式 纸质,电子(上传)

说明:材料提交方式满足其一即可

材料必要性 必要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2:建设项目需要取水的,提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一式二份)

材料要求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原件份数15份
备注:原件(符合公文格式标准要求,内容完整明晰,要素齐全,要求审(查)批依据充分),
提供原件(须加盖公章)
材料形式 纸质,电子(上传)

说明:材料提交方式满足其一即可

材料必要性 必要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3:有利害关系第三者的承诺材料(一式一份)

材料要求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原件份数1份
备注:原件(符合公文格式标准要求,内容完整明晰,要素齐全,要求审(查)批依据充分),
提供原件(须加盖公章)
材料形式 纸质,电子(上传)

说明:材料提交方式满足其一即可

材料必要性 非必要
来源渠道 其他

4:属于备案项目的,提供有关备案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材料要求
材料类型:复印件
纸质材料份数:复印件份数1份
备注:复印件(符合公文格式标准要求,内容完整明晰,要素齐全,要求审(查)批依据充分),
提供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材料形式 纸质,电子(上传)

说明:材料提交方式满足其一即可

材料必要性 非必要
来源渠道 其他

5:通过水权转让方式获得取水指标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经审查同意的水权转让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查意见(一式一份) 

材料要求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原件份数1份
备注:原件(符合公文格式标准要求,内容完整明晰,要素齐全,要求审(查)批依据充分),
提供原件(须加盖公章)
材料形式 纸质,电子(上传)

说明:材料提交方式满足其一即可

材料必要性 必要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6:取水情况说明表(仅2002年之前已建成的项目填写)

材料要求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原件份数4份
备注:原件(符合公文格式标准要求,内容完整明晰,要素齐全,要求审(查)批依据充分),
提供原件(须加盖公章)
材料形式 纸质,电子(上传)

说明:材料提交方式满足其一即可

材料必要性 必要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7:建设项目取水备案表(试行)(仅已完成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的项目填写) 

材料要求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原件份数4份
备注:原件(符合公文格式标准要求,内容完整明晰,要素齐全,要求审(查)批依据充分),
提供原件(须加盖公章)
材料形式 纸质,电子(上传)

说明:材料提交方式满足其一即可

材料必要性 必要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办理流程


申请与受理
步骤: 受理
办理人:一窗人员    办理时限:当场
  • 审查标准:

    (一)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部门法定职权;(二)申请人主体是否适格;(三)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是否按照对应申请事项清单的要求,符合相关法定前置要件,达到完整齐全;(四) 申请人所申请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是... 查看更多
  • 办理结果:

    材料齐全出具《受理承诺书》,材料不齐全出具《缺件告知单》,不符合条件出具《不予受理决定通知书》
2
决定
步骤: 决定
办理人:张乃清    办理时限:当场
  • 审查标准:

    已按要求提供材料,审核合格。
  • 办理结果:

    审核合格的发放关于XX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办理地址

https://www.fujian.gov.cn/ssp/main/index.html?key=%E5%8F%96%E6%B0%B4%E8%AE%B8%E5%8F%AF%E5%AE%A1%E6%89%B9%EF%BC%88%E5%8E%BF%E7%BA%A7%E6%9D%83%E9%99%90%EF%BC%89%EF%BC%88%E9%A6%96%E6%AC%A1%E7%94%B3%E8%AF%B7%EF%BC%89&siteId=ff808081624641aa0162476c0e0e0055&sourceType=SSP_WORKITEM&areaCode=350100#keyWord=

相关事情

受理条件
(1)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
(2)所申请的取水许可审批权限属于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权限范围。
(3)取水申请报送程序符合规定,申请材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

(4)不存在以下情形的:
① 在地下水禁采区取用地下水的;
② 在取水许可总量已经达到取水许可控制总量的地区增加取水量的;
③ 可能对水功能区水域使用功能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 取水、退水布局不合理的;
⑤ 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时,建设项目自备取水设施取用地下水的;
⑥ 可能对第三者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产生重大损害的;
⑦ 属于备案项目,未报送备案的。
审核结果,办理结果:
审核合格的发放关于XX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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