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对上市企业投资项目给予投资补助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时间:2018-12-29 17:42

《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对上市企业投资项目给予投资补助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将于印发之日起实施。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推动我市上市企业持续做大做强福清生产基地,推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二、主要内容

    《意见》共3条,包括使用范围、补助标准和补助程序。主要参照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产业优惠政策》享受投资补助。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1.获得此项奖励的企业必须在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交易(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且总部位于福清。

    2.投资项目必须在交地后两年内建成投产。

 

   

来源:福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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