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福清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0-03-20 10:31

  近日,福清市人民政府制定下发了《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福清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了2020年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保障措施,部署了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全面化营商环境模式、打造统一化营商环境模式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思路,是推动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纲领性文件,现将该文件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过程

  我市自2018年启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到2019年年底,已初步完成三年改革任务的第一、第二阶段目标。为顺利如期完成2020年目标,需要对我市2020年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福州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福清市营商办于2月10日开始牵头《工作要点》的起草工作,2月16日形成《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2月17日向相关牵头的25个单位征求意见,2020年3月18日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发布施行。

  二、主要内容

  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内容和保障措施。制定了具体措施涵盖“开办企业”“注销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用水用气”“获得网络”“不动产登记”“获得电力”“获得信贷”“纳税”“跨境贸易”“保护中小投资者”“办理破产”“执行合同”“市场监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务服务”“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劳动力市场监管”“包容普惠创新”“深化改革创新”等21块工作领域共106项具体措施,规定了各项措施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职责、完成时限等。

  三、制定依据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令第722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榕政综〔2020〕17号)。

  四、亮点特色

  福清市工作要点在承接了福州市任务的基础上,自加压力,在“投资项目领域”和“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域新增了5项亮点措施:

  1.继续深化“一窗受理、两套流程、三级代办、四项措施、五多合一”模式的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4.0。

  2.推行“开卷式”审批。通过汇编审查要点,改“经验批”为“标准批”,进一步推动审批提速增效。

  3.完善“零延时”智慧审批。在“一网通办”基础上,加快审批服务事项颗粒化梳理,梳理更多支持电子化申报的事项,通过简化申请材料和完善电子证照提交方式,并结合发布的“开卷式”审查细则,逐步实现全流程电子化,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移动终端、自助终端等渠道进行审批事项申报,以电子化材料代替纸质材料,避免纸质材料提交和流转带来的“延时”

  4.实现惠企政策精准推送。研发惠企政策精准推送平台,依托惠企政策自助查询终端,对我市惠企政策进行分类展示,精准推送。通过企业经营范围和实施部门,系统自动匹配并展示相关惠企政策。

  5.探索政务智能机器人。加快政务服务知识库建设,描绘人工智能深度学习知识图谱,夯实人工智能服务基础。开发智能预审、业务问答等功能,深度融合“开卷式”审查细则,梳理各个审批事项的材料填写标准、材料来源、易错点等知识,让机器人深度学习,通过“移动端”人机对话,指导业务申报,实现审批服务问答,提供更加便捷的政务服务。

来源:福清市营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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