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应急管理局研究起草了《福清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对福清市原有预案进行调整规范。
一、制定目的
《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清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融政办〔2022〕62号)(以下简称《预案》)自2022年12月印发实施以来,对福清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需要,保障全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因《预案》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应当及时修订,为进一步健全福清市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提升福清市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突发事件的能力,福清市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12月6日开展了福清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桌面推演,检验《福清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可行性、有效性,针对本次演练暴露的预案问题,按照“检验预案、磨合机制、完善流程、提升能力”的原则对原有预案进行修编完善。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福建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福建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福州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福清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三、主要内容
1.适用范围:本预案所指事故均特指生产安全事故,不含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突发社会安全事件。
2.工作原则:强调“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高效应对,协同作战;科学决策,依法处置;快速反应,舆论引导”的原则。
3.组织体系及职责:明确了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领导机构、办事机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服务保障职责的市有关部门等。
4.事故预防、预警分级和信息报告:详细说明了事故预防、预警分级和发布、事故信息报告的详细流程。
5.应急响应: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响应标准、响应级别、响应行动、指挥和协调、紧急处置、医疗卫生救助、人员安全防护、社会应急力量动员与参与、现场监测与评估、信息发布与舆情应对等内容。
6.后期处置:规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善后处置、事故调查、总结评估等内容。
7.保障措施:规定了生产安全事故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支援与保障等内容。
8.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规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等内容。
9.执行与生效:规定了本预案的执行时间、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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