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发挥产教融合政策在福清市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融合中的积极作用,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实际,对2022年1月15日出台的《关于鼓励产教融合培育产业技术人才的若干意见》(融政规〔2022〕1号)进行修订。
一、制定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事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改革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意见》(人社部发〔2021〕30号)
(三)《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人力资源保障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榕人社就〔2019〕113号)
二 、主要内容
《关于鼓励产教融合培育产业技术人才的若干意见》共九条,通过财政支持、购房补贴、生活补助、经费奖励等措施,鼓励职业(技术)院校与企业进行产教有机融合,为我市支柱产业培养更多的产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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