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2017年,在福清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特公布2017年福清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公布于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址http://www.fuqing.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福清市环保局。地址:福清市东门街北46号,联系电话:0591-85168805。
一、概述
福清市环境保护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认真执行《条例》、《办法》、《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认真听取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规范工作流程,按照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融政办〔2017〕66号)、《福建省环境保护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意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试行)》等文件的规范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按照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融政办〔2017〕66号)文件要求,我局牵头落实环境保护工作信息的公开工作。一年来,我局不断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信息的公开工作:
一是下发了《福清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融环保〔2017〕245号),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督导检查建设单位公开环评信息,对福清市环境质量按月及时通报,推动重点排污单位及时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我局向51家重点排污单位下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企业在福州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公开企业基础信息、排污信息、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信息,督促企业自觉履行信息公开职责。截至2017年6月,相关企业已全面完成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不仅通过市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政务公开栏发布政府信息与政务信息,还积极通过局政务党务信息公开栏、局LED显示屏等多个平台向社会公开我局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察执法、空气质量指数(AQI)值等政府信息,便于群众了解办事所需条件、资料和流程以及涉及自身利益的各种信息并进行监督。
(二)公开制度建设
修订完善了《福清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福清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流程》,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将全年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发布,接受社会监督。要求各部门坚持做到经常性内容定期公开,阶段性内容逐段公开,动态性内容及时公开,临时性内容随时公开。单位重大决策要做到在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全程公开,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应当自该信息生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三)组织、机构、人员情况与工作经费投入
一是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并成立了以孙伟局长为组长,谢何杰副局长、何名学副局长、池文华总工程师、张国华主任科员、江阴分局倪文强局长、余学华副主任科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和直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投资了5600元新设置了LED屏用于公开空气质量指数(AQI)值,丰富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所有信息发布前,各责任科室、单位对拟发布信息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并报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开。对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事项,由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防止发生泄密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7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条,历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5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类别
按照福州市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的所属编目,我局对2017年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条进行分类。其中,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1条,占14%;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4条,占57%;工作动态1条占14%: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1条,占14%。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均依托“福州市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并主动向福清市档案馆公开涉及环保局的政府信息纸质与电子文档文件以便于民众在查阅点查阅。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2017年我局在国务院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进行修订后,及时根据条例精神发布了《福清市环保局关于取消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行政许可事项的通告》(融环保〔2017〕372号),公布取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行政许可事项,减轻了企业的负担,提高了办事效率。政策解读数量为1。
(五)回应社会关切问题
2017年,我局通过“12369”平台及“12345”平台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收到各类诉求件均及时办理回复。我局2017年共处理“12369”咨询投诉案件336件,“12345”咨询投诉案件1754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2017年度,我局共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项,其中13项为当面申请,5项为网络申请,8项为信函申请。历年共累计受理申请111项,申请以信函申请和当面申请为主,主要涉及企业环评信息公开。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年度,我局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按照规定及时予以答复,已答复件数26件,申请人对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均表示满意,在这些申请中23项为申请公开企业的环评意见,1项为申请公开排污许可证副本,2项为申请监测报告,在这些答复中:“同意公开”12件、“部分公开”8件、“不予公开”0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级机关政府信息”6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
2017年度,我局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做出“不予公开”的答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深入。部分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缺乏主动性、积极性;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专职人员,兼职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严格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序,全面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更好地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二是围绕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充实环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主动提供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服务。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推动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四是规范工作流程、建立长效机制。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调动相关科室、事业单位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五是组织工作人员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质量。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附件:福清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附件:
福清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指 标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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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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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7
|
150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7
|
150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26
|
111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13
|
47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5
|
19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8
|
45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26
|
111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12
|
73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8
|
14
|
3.不予以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6
|
24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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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数
|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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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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