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6100-2500-2022-0007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清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2-04-07
  • 标    题: 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 发文字号: 融政〔2022〕1号
  • 发布日期: 2022-04-08
  • 有 效 性: 有效
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融政〔2022〕1号
来源:福清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2-04-08 11:43

  为增强人民群众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识别和掌握人民防空警报信号规定,检验我市防空警报预警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榕政〔2022〕2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于2022年4月21日上午组织全市防空警报试鸣。防空警报试鸣期间,请广大人民群众注意识别防空警报信号,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各镇(街)、村(社区)及单位应结合防空警报试鸣,对群众进行人民防空知识的宣传教育。现将防空警报试鸣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时间:2022年4月21日(星期四)上午9时30分至10时3分。

  二、防空警报试鸣范围:城区各街道、各镇镇区、村(社区),

  三、防空警报信号规定: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连续鸣放3分钟。

  特此通告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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