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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三审三校”工作制度
来源: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3-09-12 10:41

  为确保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稿件的编校水平,进一步规范做好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三审三校”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审核标准

  1.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有感染力、影响力;

  2.内容真实,时效性强,符合国家政策、省、市实际情况;

  3.表述准确,角度新颖,逻辑严密,语言流畅。

  二、校对标准

  1.用语规范,表述准确;

  2.格式规范,版面精美;

  3.认真严谨,差错率低。

  三、“三审三校”实施流程

  (一)初审初校(一审一校)

  初审初校是信息发布工作中的基础性工作,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把关,逐字逐句审读信息,对信息的政治导向、文字水平等方面进行全面细致地审阅、校对。

  (二)复审复校(二审二校)

  市政务服务中心从更高的角度审核初审初校的审读意见,对信息的内容和形式再度把关,对原则性的问题和初审初校未能解决的问题表明自己的看法、提出处理意见。如果复审复校不符合要求,应退回责工作人员重新审读加工。

  (三)终审终校(三审三校)

  终审终校既要解决初审初校、复审复校提出的问题,又要发现初审初校、复审复校未能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全面的最后把关,是信息审读工作中的关键环节之一。分管领导根据具体情况,审读全稿,对初审初校、复审复校提出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作出信息是否发布的决定性意见。

  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需请示单位主要领导审定。

  四、“三审三校”实施策略

  各平台(包括网站、app、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原创文字、图片、视频均实行“三审三校”制度。

  五、“三审三校”工作要求

  1.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各科室(单位)要落实导向管理全覆盖要求,坚持把正确舆论导向贯彻落实到信息采编的各个环节,特别是要贯彻落实到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领域;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创新方法手段,有效引导社会舆论。

  2.统一管理要求。各科室(单位)要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采、编、发工作流程,建立信息消息来源核实核准机制,多方核实发布信息事实,确保信息报道真实、全面、客观、公正。

  3.严格审核内容。进一步完善内容审核把关制度,加强对所办网站、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刊发内容的审核把关,确保信息报道准确客观、导向正确。不得刊发未经核实的信息报道,不得直接转载没有信息发布资质的网站、微博、微信等发布的新闻信息,不得危害社会公德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文字、语音、图片和视频;转载其他单位的信息报道,不得对原稿进行实质性修改,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稿件原意,并应当注明原稿作者及出处。

  4.规范信息标题制作。制作信息标题应遵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的基本规范,遵守文题相符的基本要求,审慎使用网络语言,不得使用“网传”等不确定性词汇,确保信息标题客观、准确地表达信息事实,传达正确的立场、观点、态度,严防扭曲事实、虚假夸大、无中生有、迎合低级趣味的各类“标题党”行为。

  5.完善问责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违法违规发布信息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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