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4月26日至5月27日,市委巡察一组对市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1年1月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机关党工委关于开展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和中心组学习的要求,年初制定了《2021年党建工作计划》、《2021年“三会一课”计划》等学习计划,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精神,修订完善《中共福清市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并印发到各支部,进一步明确学习纪律等相关规定。二是对学习体会文章抄袭的个人党员干部,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以及集体提醒谈话方式,做了进一步强调提醒,要求全体党员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理论学习意识、提升党性修养并持之以恒;同时,各党支部开展自查自纠,召开组织生活会,主动认领支部党建材料审核把关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反思检视和警示教育,重申纪律要求。三是开展自查自纠,要求民政系统各支部,对2013年以来理论学习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做好相应问题整改工作。
2.针对“落实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在低保方面,通过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层层培训,把新的政策精神传达到镇(街)、村(居)。加大分类帮扶力度,落实延保渐退机制等,实行简化审批程序,开展审批权限下放等工作,社会救助指标从2019年的第9名提高到第5名。二是在殡葬方面,以改革为路径,坚持生态性、公益性、节地性等三个基本原则,将生命公园建设作为我市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之一,形成“1234”工作机制。截止2020年底,全市累计已基本建成296个生命公园,覆盖340个村(含7个街道生命公园),建设总造价约为21113万元。2020年9月被国家发改委主管的刊物《改革内参》发表,为此中共福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对福清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2020年12月被福建省民政厅作为全省殡葬改革工作经验进行印发借鉴。三是在养老方面,截止目前,全市养老服务设施共493家,床位数11027张,平均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49.32张,比2019年增加2.9张,其中养老机构19家(民办养老机构12家,敬老院7家),养老机构投入运营床位数2347张,入住床位1361张,入住率57.99%。养老领域列入省、福清市为民办实事项目21个,完成投资额714.8万元,积极促成静馨嘉园养老项目与福清市医院医养结合工作。四是为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提高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精气神,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和一线干部考核重要参考依据,同时也作为年度评先评优重要参考依据,进一步树立民政队伍新形象。五是市委巡察一组在检查中发现的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滞后问题,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开展专项部署工作,对照 “五分离、五规范”任务进行梳理,开展督导,抓紧落实,补缺补漏,按时间节点落实机构、职能、资产财务、人员、党建分离工作,并全面完成了60家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
3.针对“开展脱贫攻坚政治站位不高、主动作为不够”的问题
一是落实政府购买服务,借鉴其他地市做法,通过社会
工作服务机构购买其服务,落实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项目。在2020年6月通过购买福清市慈心社工中心服务,开展“关爱留守、守望幸福”2020年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项目。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技巧,组织开设健康、心理等一系列讲座,进行各种心理辅导、身体检查,通过各种宣传活动、现场活动、小组活动,让更多人关注关爱留守儿童。二是全面贯彻落实《福州市关于印发<福蕾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民〔2020〕179号)精神,推进我市实施“福蕾行动计划”。2021年2月8日上午,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福清市福蕾行动计划经费有关问题,会议初定选择江阴镇、龙田镇、城头镇三个镇做为福蕾行动计划试点镇,每个试点镇经费为30万元。该项目上报福州市民政局,待福州市民政局确认后及市财政资金到位后,推动关爱服务项目落地,提升关爱服务水平,更好的促进儿童安全健康成长。三是进一步推动我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工作,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2020年7月,制定出台《福清市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社会福利救助中心设立福清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办公室,专人专岗,相关制度上墙,并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工作。
4.针对“民政公共服务均等化、品质化有待加强”的问题
一是开展农村幸福院可持续健康发展调研。2020年4
月开始,市民政局组织农村幸福院可持续健康发展调研工作组,深入各镇(街)村开展实地调研,充分听取镇(村)意见建议,制定《福清市农村幸福院可持续健康发展调研报告》,并报经市政府研究通过。修订完善《福清市农村幸福院建设工作导则》,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科学指导农村幸福院建设、运营。二是完成农村幸福院嵌入式“长者食堂”试点。充分总结农村幸福院建设运营经验,通过广泛调研,试点推出农村幸福院嵌入式“长者食堂”助餐模式,整合农村幸福院资源,降低农村幸福院运营成本,提升服务内容,建成了南岭镇南岭村、龙山街道玉塘村“长者食堂”,探索出一条符合实际,实现农村幸福院可持续助餐的新路子。三是全面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深入实施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2020年每个季度均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开展质量评估,以评促改,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四是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扩面。2020年新增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19个,全市59个社区累计建成居家养老服务站58个,除石竹街道福耀社区因社区无老年人暂不建设外,其余社区实现全覆盖。五是提升普惠养老床位,探索医养结合试点,构建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积极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截止2020年底,全市养老服务设施共515家,床位数11777张,平均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50.04张,其中养老机构19家(民办养老机构12家,敬老院7家),养老机构投入运营床位数2347张,入住床位1361张,入住率57.99%,2021年3月21日,完成静馨嘉园养老项目与福清市医院医养结合签约工作,推进农村区域养老中心建设,基本完成龙田镇农村区域养老中心改造。六是开展养老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工作,印发《关于发放福清市养老服务专业毕业生补贴的实施细则》,落实高校专业人员就业补贴。2020年度,福清市养老服务发展指数绩效考评位居福州市第2位。七是推进智慧养老信息建设。在第二期社区居家养老政府购买专业化服务项目招投标技术项分值中,将智慧养老信息平台作为重要分值项目。
5.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还需加强”的问题
一是局机关支部严格对照上级党建工作安排部署,将党建工作计划中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点内容,坚持把意识形态和支部“三会一课”常态化结合,坚持补“钙”强心,坚定理想信念,做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表率。二是制定《福清市民政局党组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融民党组〔2020〕3号),从履行好所管辖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新闻宣传和舆情应对工作、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执行党的纪律考核检查范围和党员干部考核、考察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价党员干部的重要依据,并将意识形态作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做到人人身上有责任,个个肩上有担子。
6.针对“移风易俗工作落深落细不够”的问题
一是在市民政局与各镇婚姻登记窗口向前来办理结婚登记的人员发放《“婚事无彩礼”移风易俗活动倡议书》,同时在清明节期间,通过“壹福清”新媒体广泛宣传殡葬移风易俗工作。二是全市各村利用广播、标语、发放宣传品等多种方式,宣传“天价彩礼”的危害。三是为进一步了解江阴镇婚姻彩礼的实际情况,3月22日,我局与江阴镇在江阴镇召开由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两委干部、乡贤促进会成员、农村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的移风易俗工作座谈会,听取各界人士和人民群众对该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以期找出症结所在,为市委市政府出台相关的治理措施提供依据。四是加强违建坟墓巡逻力度,提高坟墓整治标准。今年是我市违建坟墓整治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为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杜绝擅自新建坟墓、旧墓翻新、扩建等现象的发生,市民政局下发《关于清明期间加强违建坟墓巡查的通知》(融民〔2021〕49号),要求各镇(街)在清明期间加强巡逻力度,对新建的违建坟墓、翻新旧墓的行为实行“零容忍”,重点排查“两高”沿线是否存在漏摸排、未整治的坟墓,严格按照福州、福清三年行动方案进行整治,进一步提升违建坟墓整治标准,并要求每周上报巡查情况。坚持先疏后堵,有序引导,加快推进全市17个镇生命公园建设步伐,积极宣传殡改有关规定,劝导群众将违建坟墓迁移到公墓、生命公园、骨灰楼(堂),传播正能量。
7.针对“县城界桩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认真对照巡察意见,立整立改,针对我市负责管护的界桩,落实管护责任,积极对管护员进行业务指导和提高管护要求,做好《界桩巡查记录表》的填报工作,做到一季度一巡查一报告,并结合县级(福清——涵江线)界线联检工作,做好界桩管护的跟踪和督导。
8.针对“干事创业精气神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
一是邀请纪检组参加,开展民政队伍工作作风整顿会,部署开展形式主义与官僚主义整治问题,节前开展谈心谈话30人次,提醒谈话11人次,重申工作要求和工作标准,开展民政业务培训和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和理论水平,精神面貌大有改观,工作状态焕然一新。二是对重要项目或工作,成立工作专班,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抓,责任科室具体抓,形成每周一汇总一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三是积极协调落实镇街涉及殡葬服务机构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接到涉及环保信举报,第一时间由分管领导带队会同当地政府到现场调查,通过实地查看、调阅资料、询问群众等方式调查核实。对核实属实或基本属实的,属地政府立行立改,并结合正在开展的坟墓整治工作,建立常态长效机制,杜绝新的违建坟墓。四是督促信访件所在镇(街)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要求镇(街)加强宣传工作,做好相关政策解释说明;督促镇(街)严格按照《福州市整治违建坟墓三年行动方案》(榕委办发〔2019〕11号)文件中的目标任务,整治范围、整治方式、时间节点、复绿标准,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坟墓整治工作,按照上级业务部门提出的意见加快该信访件整改力度,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治工作,同时主动对接上级业务部门,落实推进核实销号工作,截至目前,所有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均已销号。
9.针对“干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以抓好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基层干部“三支队伍”教育培训工作为主线,采用“送出去,请进来”等方式,教育引导系统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增强抓好落实的责任感和紧迫感,2020年,邀请驻司法局纪检组通报典型案例6次以及开展两节明察暗访4次,组织党员轮训1次,组织5次科级以下干部培训。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实行领导包抓项目责任制,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个工作专班,提高站位,及时按节点报送。三是强化管理服务。加强和行政服务中心沟通和交流,强化学习,我局召集审批窗口人员会议,强调相关人员以这次巡查为契机,举一反三,加强相关的业务学习,杜绝今后出现类似情况,要熟悉办事流程和规范化操作水平,进一步提升公信力和满意度。
10.针对“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2020年7月,制定出台《福清市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福清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设立专人专岗。
二是持续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开展儿童督导员培训工作,联合相关社工机构和志愿者宣传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困境儿童,2020年累计开展518场次。印发《儿童福利工作应知应会百问百答》、《致全省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父母一封信》、《儿童安全自护手册》等5000多份下发到各镇(街)、农场、村(社区)。
三是截至目前,全市共有720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66名留守儿童、1901名困境儿童建立详实完备的信息台账,实行实名制管理,动态更新。严格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审批和生活费发放工作,不折不扣地将辖区内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全部纳入保障,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根据福州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调整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节基本生活保障补助政策的通知(榕民〔2020〕308号),从2020年12月1日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节基本生活保障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400元,2020年全年累计发放生活保障补助224.3301万元。散居孤儿37人,2020全年累计发放生活保障补助39.74万元。四是对自愿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建立日常关爱照料制度,构建“4对1”服务模式,即一名乡镇(街道)干部、一名党员或村(居)干、一名委托照料人、一名乡镇(街道)医务人员服务于一名特困人员。进一步细化实化政府部门、委托照料人责任,特别是要督促委托照料人落实照料服务责任,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护协议签订及委托照护责任落实、服务标准制订及服务质量监管、定期探访和关爱帮扶三个“到位”。五是督促养老机构落实安全责任状签订,制定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印发《关于做好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夏季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等消防安全工作文件,及时传达部署全市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六是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累计检查养老机构87家次,其中部门联合检查23家次,排查隐患37处,下发整改通知书12份,整改隐患37处,关停养老机构1家。七是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演练,于2020年7月22日上午组织召开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安全培训会,全市20家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及安全专员共36人次参训,督促各养老服务机构各自组织机构内消防安全培训及演练。全市养老机构培训演练覆盖率达100%,参训工作人员将近200人次。
11.针对“干部日常监管有待加强”的问题
一是深入查摆民政系统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风险点,在节假日前,以召开局班子会议、干部职工大会等方式对党员干部廉政提醒;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专题党课,邀请驻司法局纪检组通报典型案例6次以及开展两节明察暗访4次,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学习《蜕变的初心》廉政警示教育片,并撰写个人心得体会15篇,对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予以处置。二是围绕内部管理,完善考勤、请销假、休假、外出报备制度、内勤管理制度,突出制度执行,强化制度约束,修订完善《福清市民政局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做到常抓常管常严。明确专人负责,做好考勤记录,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累计,按月在公示栏进行公示,作为年终考核和评优评先资格依据。
12.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基础性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修订了《民政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实施方案》,严格落实《福清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印发<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下发了《福清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印发<民政局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办法>的通知》,分解细化局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分工,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签订18份《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扎实开展政治生态自查工作,定期与不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听取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汇报,及时分析形势,解决问题。
13.针对“谈心谈话质量不高”的问题
一是局机关坚持把谈心谈话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相结合,坚持每年开展2次以上,2021年1月25日,局机关支部结合组织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积极加强与班子成员之间沟通交流,抓实班子成员与普通党员之间的谈心谈话质量,面对面深入交流,谈话内容更多的围绕党员干部自身开展,切实了解党员干部存在困难并努力帮助解决。二是融康医院支部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结合节日前后开展一年两次的廉政谈话,加强内部监督和自我约束,防止出现“四风”问题,并做实做细谈心谈话记录工作,上传至融E红APP,杜绝谈心谈话内容照搬照抄弄虚作假等行为。
14.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加强领导及财务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努力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领导的管理水平,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对财务人员加强廉洁自律教育,增加警示教育频率,防范于未然。
二是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票据管理,举一反三,对所有财务报账资料规范完善,今后确保做到每张票据有依据、有清单。
三是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履行相关报销程序,严格审核把关原始凭证,严格执行财务会审制度,提高监督质量,杜绝不合理开支。
15. 针对“现金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事业单位现金管理规定》,加强业务学习,梳理2014年以来原社会福利院伙食费问题,落实收支两条线以及账本进行核对,做到账清。二是制定食堂管理制度,按照有关程序,通过与第三方签订协议,采购定点配送方式,将院民伙食费直接按时汇入配送公司,禁止汇入个人户头,不再单独设置伙食账,从源头上予以制止。
16.针对“物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2019年起救灾工作职能移到应急局,针对类似情况举一反三,加强资产管理,制定资产管理办法,建立资产交接手续,实现资产管理的“无缝对接”,及时做好固定资产登记管理,杜绝固定资产流失。二是针对类似情况举一反三,加强资产管理,建立资产交接手续,指定专人负责物资出入库登记管理工作,实现资产管理的“无缝对接”,及时做好固定资产登记管理,规范领取物资入库出库,坚决杜绝出现违纪违规现象。
17.针对“党建工作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一是通过机构整合,经报请机关党工委同意,撤销原社会福利院支部,新成立中共福清市社会福利救助中心支部,新支部指定专人负责党建工作,局总支做好指导等工作。二是对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局党组在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问题,分析原因并做整改。年初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基层党建工作,做到敢管敢严、真管真严、常管常严,确保各项党建活动有力有序开展。三是夯实“主体责任”,夯实各级党组织抓党建主体责任,夯实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夯实党组班子成员抓分管单位党建工作责任,确保从严治党抓实抓细抓小抓出成效。四是定期召开民政系统党建述职评议会议,强化工作指导,坚持局属各单位党建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时加强对各级党组织的党建业务培训,坚持党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
18.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严格按照《市民政局党组关于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的意见》,一是局总支通过组织各支部书记以及党务工作者参加党务工作培训及定期督查等方式,督促各支部认真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好“三会一课”制度。同时落实好“融E红”三会一课录入工作,做好会议记录、会议签到、会议图片及相关学习资料的收集存档。二是融康医院党支部制作了党建文化墙,党员的权利、义务以及“三会一课”“两学一做”等相关制度上墙公示,按照《党支部工作手册》中的范例模板要求,党务工作者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经办参加2次业务培训,确保“三会一课”质量。
19.针对“专题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一是加强制度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根据《中共福清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学习计划》,局党组制定了《中共福清市民政局党组中心组2021年学习计划》。二是端正学风。局机关支部结合“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安排以及党史学习教育,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交流研讨、调查研究等方式,严格落实“学习强国”学习情况,切实推动专题学习教育扎实开展。三是局总支认真督促指导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充分利用好各支部活动阵地加强党员干部学习,全面提高民政系统党员干部政治思想高度,确保专题学习教育落实到位。
20.针对“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不深刻”的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二是严格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召开程序,充分开展谈心谈话和调研研讨,深入查摆存在问题,特别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个人有关事项等,有效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杜绝走过场,达到相互提高的目的,并狠抓整改落实。今年初已严格按要求召开1场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和1场组织生活会。
21.针对“党员民主评议走过场”的问题
一是利用支部主题党日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章程》等相关知识的学习,认识了民主评议工作的重要意义,明晰了党员民主评议会议程序。二是坚持先学习教育,提高认识,端正态度,认真按照自我评定,党内互评、听取意见等方式开展民主评议。三是2021年1月28日,局机关支部严格按照民主评议工作制度开展民主评议活动,逐步开展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总结点评的组织评定,同时在“融E红”上同步开展,确保评议过程不敷行了事,不弄虚作假,做到实事求是,杜绝好人主义。
22.针对“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
完善食堂伙食支出管理制度,按照有关程序,采取定点超市按时配送,实行先配送后结算的方式,对配送的食物由工作人员进行清点、验收,一个月结算一次。由超市提供正式发票,并附上销售清单,逐级上报审核,以转账形式,将伙食支出费用按时转入超市对公账户。
23.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够扎实”的问题
一是严格规范执行“规定动作”,提升工作标准,强化责任意识,对于新出台的工作方案及时推进落实,切实加强支部执行力建设,严格把控文件审查关,坚持“一会一照”原则养成求真务实的政治品格,不折不扣地将上级政策贯彻落实到位。二是2021年2月26日,局召开了专题会对《中共福清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做了研究部署,认真推进落实《中共福清市民政局党组关于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实施意见》部署及要求,不断巩固和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三是研究部署了《关于印发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持续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充分运用“学习强国”“融E红”等平台载体,监督各支部规范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主题教育实现常态化长效化。
二、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关于“移风易俗工作落深落细不够”的问题情况说明:
殡葬陋习和江阴“天价”彩礼,由于人民长期养成的思想观念,虽然利用清明节、“5.20”等期间,开展各项活动,以及通过电视台、侨乡报等新媒体进行宣传,移风易俗工作有所好转,但仍需要长期予以引导。
整改措施:通过与江阴镇联合开展移风易俗工作座谈会,逐步引导将殡葬和彩礼事项列入村规民约,党员领导干部带头遵守落实,真正把移风易俗工作落深落细。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与市委巡察整改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昐相比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接下来,民政局将继续坚持思想不松、目标不改、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化巡视整改工作,力促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5222368;通信地址:福建省福清市福人路行政服务中心8层;电子邮箱:fqmzjb@163.com.
中共福清市民政局党组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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