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清市江阴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2-08-05 11:47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1月15日,市委巡察四组对江阴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1年6月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的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动员部署。市委巡察四组反馈意见后,江阴镇党委迅速组织召开党委(扩大)会议认真学习市委巡察四组《关于对江阴镇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成立以党委书记李健同志为组长,镇长陈小辉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班子成员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整改落实反馈意见的自觉性。同时,专题研究整改工作,落实班子成员领导责任,明确整改目标任务,强调巡察整改要求,细化整改措施,为求整改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 

  二是精准聚焦问题,强化责任落实。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镇党委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细化梳理5个方面19大类问题,制定《江阴镇党委关于落实福清市委巡察四组“回头看”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的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整改清单,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整改工作机制,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及整改期限,并实施台账管理,做到整改任务一项不漏,责任要求到岗到人,清单化、具体化落实整改任务。同时坚持月例会及通报制度,对各责任科室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汇总、核查,并通报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三是严实有序推进,力求整改实效。党委书记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先后多次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管领域,切实负起整改责任。各科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镇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全面提高整改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2021年7月9日召开了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在整改过程中又多次召开专题推进会,深刻剖析、对照检查,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中的每一项问题得到彻底整改。 

  四是构建长效机制,注重成果运用。镇党委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利契机,把“当前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在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下功夫,先后整改、新建和完善了涉及议事规则、党建、纪检、人事、财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同时,把巡察整改落实与推动重点工作、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小城市建设等当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相互融合,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全镇发展的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上轮巡察整改情况方面 

  1.关于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1)针对“镇党委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党委会研究整改工作一笔带过。未能鼓浓巡察整改工作氛围,部分干部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意义认识不足,落实整改过程中缺乏严谨性和规范性。如上轮巡察提出的“流动党员管理缺位”问题,镇党委未将整改责任细化到人,也未能健全有效的管理制度,导致流动党员管理漏洞较大,截至2020 年12月,全镇58名流动党员仍存在失管现象,与上一轮巡察时相比,人数不减反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21年6月11日、21日、28日镇党委书记3次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的整改事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等,并研究贯彻意见。2021年7月9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深入剖析。2021年7月19日、8月16日、9月6日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不折不扣抓好问题整改。二是压实整改责任。每项整改任务已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做到整改目标、整改措施、牵头部门、完成时限“四个明确”。 坚持奔着问题去、揪住问题改,对所反馈的问题不回避、不护短,反复研究、对症下药、细化措施,分析问题,推进落实。三是强化促改意识,利用机关干部学习会议、部门例会等多种会议,向机关干部反复强调落实巡察整改的重要性,摸排上一轮巡察整改不够到位的科室部门,进行提醒谈话,强化干部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视程度。四是确保整改质量。同时,镇村干部对巡察整改亲自抓,对每个问题集体研究、细化措施、责任到人,主动了解整改进度,做到肩上有责、心中有数。五是提高整改实效。建立以案改治理、改监督、改制度、改作风“以案四改”机制,通过抓典型、溯源头、严问责、建机制,切实达到“问责一个、警醒一批、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六是加强学习教育,让镇村干部将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入脑入心,自觉按照议事程序、业务流程、规章制度处理事务,着力锻造忠诚坚定、业务过硬、清正廉洁、担当尽责的基层干部队伍。七是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各党支部再次对流动党员进行全面摸排,截至2021年9月,各村均已建立流动党员档案。根据摸排情况,长期外出的58名党员已纳入管理,并通过“学习强国”APP等方式参加党组织生活。 

  2.关于执行力度不大的问题。 

  (2)针对“巡察整改存在畏难情绪,对部分历史遗留问题特别是“违规发放的补贴”“公务接待单不齐备”等问题,镇党委以“部分领取人员已离任、机构改革合并,造成我镇无法彻底对这些问题进行整改”等理由予以解释,问题整改不彻底,过分强调困难因素。此外,针对“食堂购入食材等管理不到位,五年来购入食材,没有经手人、验收入、保管人签字”问题,核查 2019 年整改情况, 镇党委未针对指出的问题指定相应的人员负责,未能就食堂采购食材方面建立有效管理机制。”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面进行梳理上轮巡察整改剩余未彻底完成的问题内容建立台账,并针对梳理出上轮巡察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列出时间表,实行按图作战、销号管理,能彻底整改到位的坚决进行整改,进一步针对薄弱环节,查缺补漏,举一反三,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确保所有整改问题及时有效。针对“违规发放的补贴”未全部清退到位的问题,镇相关部门继续催促落实。对“公务接待单不齐备”的问题,要求相关接待人员对接上级部门,做到能补尽补。针对食堂问题,党政办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建立食堂采购制度,并指定党政办干事及事务长两人负责食堂日常管理。 

  3.关于整改成效不高的问题。 

  (3)针对“上轮巡察反馈的问题,镇党委制定了相关整改措施,多是就事论事,未能做到举一反三、对同一类问题彻底根治。如上轮巡察指出的“现金、白条支付现象明显”问题,江阴镇仅对反馈报告点出的村进行整改,未能做到全镇深入自查自纠,本轮巡察仍然发现南曹、潘厝等多个村存在大量现金、白条支付现象。同时,整改形成的机制也未做到常态化坚持,一些问题“常改常在”,如针对“村聘干部审核把关不到位”问题,镇党委执行该项制度刚性不足,2018 年村级换届选举后仍发现北郭、潘厝、屿礁、下石、赤厝等村违规聘用干部现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反馈的现金、白条支付问题,镇经管站组织开展全镇23个村的摸底排查,掌握了解存在现金、白条支付村的情况,并严格禁止进行现金、白条支付,确保不再出现此类问题。二是针对仍然存在违规聘用干部的问题,镇党委立即组织开展自查自纠,2021年起,聘用干部均经党委会研究通过,并严格按照聘用干部相关规定执行。同时结合本次换届选举,与各村进一步明确聘用干部相关规定。三是常态化坚持。针对上轮巡察整改仅仅只是针对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没有举一反三、彻底根治的情况,再次组织各科室部门进行回头看,深入查摆自身部门所涉及的问题是否整改彻底,是否有类似问题还未整改,并就新发现的问题及未整改彻底的问题建立台账,并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落实好整改有关工作。 

  (二)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福州市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4.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实的问题。 

  (4)针对“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浮于面上,缺乏深入系统地研读。学习内容多以简要传达上级文件精神、通报等,没有形成专题学习和研讨交流,有时甚至以工作部署代替学习,与省委“ 三四八”贯彻落实机制要求还有差距。党委中心组学习讨论内容与实际工作联系不够紧密,存在学做“ 两张皮”现象,特别是镇村干部对“小城市”的发展理念、思路不清,践行意识不强,未能聚焦江阴镇“小城市”发展,开展针对性的研学活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出台《江阴镇党委中心组理论专题学习研讨安排表》,每周进行专题学习,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在福建》等系列采访实录以及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纳入学习计划,推进开展专题学习并研讨交流,学习,党政班子成员根据学习安排结合各自分管的工作内容,撰写心得体会或调研报告,进一步提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市委工作的理论素养。二是聚焦江阴镇“小城市”发展,组织镇村干部对江阴“小城市”发展理念方面的内容学习研讨,通过机关干部学习会和镇村干部宣讲会培训会,促进学习与工作结合,提高镇村干部政治理论素养、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三是镇党委书记、镇长带领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深入一线进行调研,理顺思路,结合镇相关规划制定形成一批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力推动江阴“小城市”发展。 

  5.关于市委中心工作推进乏力的问题。 

  (5)针对“民生领域存短板。截至2020年11月,仍有北郭、门口、占泽3个村未完成生命公园建设,田头、浔头等5个村未完成农村幸福院建设;此外,“四好农村路”建设、老年体育、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在2018、2019年全市绩效均排名靠后。”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着力解决民生领域短板问题。一是对北郭、门口、占泽三个村进行点对点指导和督导,解决实际存在困难,占泽、北郭村生命公园已分别于2020年11月、2021年1月建成并投入使用,门口村生命公园已于2021年动建,目前正在建设中。二是持续推动农村幸福院建设。镇社会事务办、国土、村建、经管等多部门联合针对田头、浔头、后庄、下堡和下石等5个村幸福院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解决,田头、下堡两个村幸福院已于2020年10月投入运营,浔头、后庄和下石三个村幸福院已于2020年12月投入运营。同时,加强农村幸福院管理监督力度,完善各类配套设施,建立健全管理服务制度,提高服务水平。三是提高农村道路整治管理水平,严格按照“四好农村路”治理标准实施考核,落实路长联席会议、联合执法、评优约谈等制度。分管领导牵头督办公路病害、隐患、灾毁、水毁、路面破损、设施缺失等问题,2021年9月已对东西破损路面进行全线修复,部分隐患路段进行整改。引入第三方公路养护公司加强管理,督促其及时修复路面小坑小洞,并加强路面保洁,真正做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道路,争取2020年绩效靠前。四是加强老年体育工作建设。镇分管领导召开老年体育工作专题会,针对老年体育设施不够健全是导致连续两年绩效排名靠后的问题,对老年人文化、体育活动场地、基础设施进行完善。关停了存在安全隐患的办公场所,协调新的干净整洁的办公环境,协调上堡自然村新建文化中心作为镇老体协活动场所,2021年9月开展迎接建党100周年等各项文体活动,镇老体协组织老年人积极参与防疫宣传,全力提升镇老人体育工作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加强道路清扫保洁管理水平,严格按照江阴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综合考核办法实施考核,做到日巡查、月通报、季考核、年终综合考核。全面推进我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江阴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20年9月动员部署,目前已建设完成53座,共运行13座分类屋;利用自媒体及公众号推广宣传8次,入户宣传624户。全镇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位列全市中上水平。 

  (6)针对“综治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信访问题依旧突出,2018年至巡察时,江阴镇12345投诉公开件达2135件,仅2020年就有1224件,且呈逐年上涨趋势;平安三率成绩不稳,2020 年上半年公检法执法工作满意率,全福州排名第171位,较2019年底下降43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信访问题依旧突出的问题,镇党委多措并举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一是深化排查。对全镇各村存在的矛盾纠纷开展全方位、拉网式的大排查行动,按照“一个矛盾纠纷、一名责任领导、一套工作班子、一个化解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对排查出的信访问题制定“两单一表”,积极推动化解工作。二是分类处置。针对重点信访积案,分管领导包案的工作机制,全力推动“治重化积”专项行动,第一批“治重化积”件共31件,新签订息访息诉承诺书5件,目前已上报化解31件,剩余0件,已超额完成办结化解率90%的目标。三是强化接访。充分整合“庄春松”调解室、“两代表一委员”调解室、评理室等场所形成镇一级大信访接待平台,公开接访值班表,由班子领导坐班接访,及时介入处理,尽量将矛盾化解在苗头状态,成效明显。2021年以来,江阴镇共受理12345平台投诉728件,较去年同期1018件减少290件。 

  针对平安三率成绩不稳的问题,镇党委强化“平安三率”建设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入户宣传。及时将宣传材料、宣传品发放到村民手中,并对家庭成员进行“一对一”宣传。二是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定期排查和分析全镇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及时有效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镇村一级。三是加强公安执法工作,两所加强“两巡”力度,突出重点时期和重点部位的治安巡逻,提高见警率,定期组织开展警民恳谈会,并落实解决问题,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提高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发挥各村治安巡逻队作用,强化治安巡逻,提高“见警率”,增强群众对治安的满意度。2021年公检法执法工作满意率在福清市排名第9,较2020年福清市排名第10提升1名,平安三率成绩在全市处中上游。 

  (7)针对“两违治理不够彻底。全镇各村两违日常巡查还存在疏漏,导致2018-2020 年违法用地卫片呈逐年上升,2020年违法用地卫片数达22宗。此外,坟墓整治不够到位,下石、何厝、潘厝等村共计16台坟墓整治未达标”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加大两违治理力度。一是全面梳理问题清单,对照要求逐一整改。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多次、多层面召开会议,针对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归纳。镇人大主席牵头组织成立督查工作小组各工作片、各村对辖区内的“两违”现象共同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排查,特别是村庄周边严重影响三边三节点的违章建筑及坟墓。二是明确标准规范审批,持续改进工作做法。召集各工作片、各村等开展集中业务培训,对两违相关业务进行培训。持续深化宣传,向村民宣传建房程序、标准等。委托第三方公司设计建立网上限时审批公共平台,通过导入户籍信息、产权证信息等方式,严格按照“一户一宅”要求进行审批;委托第三方严格对审批建房进行放样、核样,各工作片对辖区内建房进行节点巡查。对违建实行“零容忍”。对工作片巡查发现的新增违建立即组织治违人员进行拆除。三是多级联动强化监管,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组成3组巡查队,对全镇建房户进行随机巡查,做到牌子“发的出去,收的回来”。由专业测绘人员、村、工作片、国土、村建、执法队组成“六人小组”,严格按照福清市治违办发布的标准对已批对象进行放样,并严格按照立面图进行核样。核样完成后由包村干部、村干部、执法队、督查队组成网格化治违巡查组,重点对挂牌户施工过程进行实时动态跟踪,执法队负责日常巡查,形成疑似“两违”名单,国土、村建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再核查,每周一由分管领导召集开展“两违”工作例会,对疑似“两违”情况进行研究讨论并提出处置意见,再由工作片、执法队共同执行后续拆除措施。通过专业人员放样、核样,专门人员监管,实现批后零违建。截止2021年9月我镇2020年违法用地卫片22宗,已完成整改22宗,完成率100%。五是加大坟墓整治力度,2019年坟墓整治中下石村13台、何厝村2台、潘厝村1台共计19台未整治到位的坟墓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8)针对“环保问题较为突出。2019年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时,发现江阴镇存在生活污水乱排、直排,生态水环境质量不高等问题。涉及环保专项资金使用不合规,如下堡村建设三格化粪池工作过程中,存在违规使用专项资金和弄虚作假现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镇村多次召开动员部署会议,通过在人流密集地段张贴横、播放LED灯、推送微信公众号文章等方式等方式加强政策宣传。二是积极配合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委会对一区两镇污水、排水等专项规划进行梳理、分析,并修编补充完善。目前已完成《江阴镇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江阴镇生活污水产排量核算评估报告》和污水整治“两单一表”,《江阴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效果评估报告》正在编制之中。三是委托第三方测绘及评估公司,配合各片村进村入户调查,了解各户化粪池情况、各村所在汇水区域和尾水去向等。并完成各村污水管网及设施建设作战图23份。四是贯彻落实河长制,并制定《江阴镇开展巡查活动方案》,每月河长日都开展巡河活动,并加强日常网格化巡河工作,截至2021年8月,江阴镇级河道专管员及村级河道专管员共计巡河约1540次,重点巡查占泽溪田头河段、占泽河段、何厝河段、潘厝河段及后庄河段,对巡查发现的问题立整立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问题及时上报。已将各村河流治理纳入各村年终绩效,并对各村河流治理进行如实打分。五是加强检查监督。对下堡村建设三格化粪池工作过程环保专项资金使用不合规问题,经初步调查核实,2017年12月11日,下堡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会议决定:“开支村污水池建设及设施费和发放119户农户每户200元,计23800元。”经我镇经管站核实,此决定不符合相关规定,遂未发放此项资金。对于下堡村村民代表会议决定违规行为,我镇已对下堡村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9)针对“落实上级文件和制定激励机制存偏差。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委托代理会计队伍建设意见》,“代理会计工资待遇.....经费由市、镇财政各承担50%......”,但2016-2018年江阴镇向各村累计收取代理会计工资23.74万元;江阴镇制定征兵奖惩措施不合理,如2016-2018年各村向镇财交纳的征兵工作处罚金总额比领取的奖励金总额还多,镇财盈余17万多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多次组织财政经管人员认真学习各项财经制度和相关文件,提高财经人员素质。二是立整立改。针对2016-2018年江阴镇向各村累计收取代理会计工资23.74万元的问题,我镇自2019年已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委托代理会计队伍建设意见》执行,不再向各村收取代理会计工资。针对制定征兵奖惩措施不合理问题,2019年我镇将各村征兵工作纳入村干部绩效管理,不再采取处罚金奖惩措施。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 

  (10)针对“一是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镇党委历年来均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对本辖区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综合分析不够。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认识不足,未能找到推动工作的着力点。”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委抓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专题研究并制定下发了《2021年江阴镇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细则》,成立并调整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班子成员分工,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做到意识形态“六个纳入”,推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二是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会,对本镇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综合分析,并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三是将意识形态的学习内容融入到中心组学习计划中,提高了全镇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四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和检查考核,在2021年度镇对村年度绩效考评中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考评内容,层层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 

  (11)针对“二是舆论阵地建设有待加强。实地走访发现,南曹、占泽、岭口等10个村意识形态宣传氛围不浓,未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宣传内容”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强化载体,加强舆论宣传阵地建设。目前,全镇各村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为载体,以LED屏滚动播放宣传内容和制作张贴海报宣传栏宣传版面等形式开展基层党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鼓浓意识形态宣传氛围。二是做好主题宣传。充分利用微信群等新媒体平台和宣传栏、海报、各村LED屏、横幅等传统宣传阵地,结合建党100周年、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创建文明城市等内容,通过发放宣传折页宣传材料、小视频、图文、图解、漫画等形式在各类平台开展宣讲宣传。目前,全镇24个村(居)宣传氛围浓厚。 

  (12)针对“三是移风易俗成效不佳。镇党委、政府对破除陈规陋习不够重视,在制定和推动《村规民约》改变攀比风气上还需发力,如婚嫁天价彩礼普遍存在,部分彩礼高达百万元左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委高度重视移风易俗工作,专题研究天价彩礼整治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出台《江阴镇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的实施方案》及相关承诺书、倡议书,持续推动整治工作,力争彩礼同比2020年下降70%以上。二是以少数带动多数。2021年7月上旬,江阴镇召开抵制“天价彩礼”工作部署会。江阴镇党员干部、乡贤积极带头签承诺书,率先垂范,自觉践行婚俗新风,做推动移风易俗的带动者、传播者、践行者。三是加强整治领导。各村成立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村书记担任组长,把移风易俗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各中小学开展主题班会等宣传教育活动,将革除陈规陋习。各村红白理事会把倡议书、承诺书、宣传单送入千家万户,做好村民的思想工作,取得理解与支持;民政办对登记结婚的新人分发抵制高价彩礼倡议书和三折页宣传单;各村在村庄显著位置、宣传栏张贴抵制高价彩礼海报和村规民约,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五是纳入村规民约。江阴镇党委指导各村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将抵制天价彩礼条款加入村规民约中,形成文明婚嫁新风尚。 

  (三)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7.关于三公经费管理不严的问题。 

  (13)针对“一是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仍然存在无公函接待问题,如2018-2019年无公函接待219次,涉及费用12.15万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福清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要求,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遵循接待审批单、发票、菜单“三单制”,2019年9月后的所有公务接待均按要求提供上级部门开具的正式接待函或明确由我镇安排用餐的工作方案,做到规范接待。二是规范财务报销及会计核算事项,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对不符合规定的接待费用,一概不予支付。 

  (14)针对“二是用车内控制度不健全,向社会租赁车辆把控不严,如2018- 2020年共向租车公司支付包车费用35. 15 万元,均未附上包车申请单,无法体现包车用途及车辆行驶路线。”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健全用车内控制度。进一步明确用车管理制度,做到专人登记、审批、管理,严格审批相关报支手续,并使用福建省公务用车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加强车辆的使用和管理。二是强化调配管理,统一调配管理现有的公车,在保障工作的前提下,尽量合并使用车辆,以节约资源,降低车辆租用费用。三是严格把控车辆租赁。2021年6月起,集体出行用车必须明确用途和行驶路线经分管领导确认并报主管领导审批。 

  (15)针对“差旅费报销较为随意。2018年3月个别干部报销住宿费、餐费3360元,未附相关出差申请审批材料;2019年4月个别干部报销差旅费1.71 万元,未注明出差地点及出差任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学习。2020年8月两次在机关学习大会上学习融财行〔2020〕410号文件精神,传达上级关于加强“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等经费支出的相关规定。2021年8月机关学习会,财政所再次组织机关干部学习财务知识,加强机关干部业务水平。二是规范流程。重新规范外出审批,制定外出审批表,但凡外出出差报销差旅费,均要附上出差审批表,并经相关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报销。三是加强整改。针对涉及的未提供具体出差审批材料的报销单据,能补尽补,明确出差相关信息。四是规整到位。财政所进一步加强账务审核把关,严格按照文件规范,目前我镇干部已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差旅审批。 

  8.关于工会财务管理缺失的问题。 

  (16)针对“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2018- 2019年购买节日慰问品共计31.36 万元,均未进行询价;未按“职工集体福利支出的服务对象是工会会员” 要求一对一发放慰问品,如2018年2月工会会员缴交人数144人,同月购买春节慰问品150份,9月购买中秋节月饼160份,慰问品总数超过工会会员数。”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工会委员会的制度,严格履行职责。在购买节日慰问品前,由工会会同党政办对计划采购的物品进行比价、询价,确保经费使用合规、合理。二是严格控制节日慰问品的发放工作,根据每年工会会员名单及缴交会费情况,进行发放慰问品,确保管理到位。 

  (17)针对“未按规定收取工会会员费。如2019年按在编人员每人150 元,临聘人员每人100 元收取工会会员费,不符合《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规定。”问题。 

  整改举措:我镇已从2020年起规范工会会员的会费缴纳,严格按照《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会员本人工资收入5‰收取工会会费,2021年工会会员会费缴交也是严格按照比例进行收取。 

  (18)针对“未落实工会年度预算制度。2018年至巡察时,在未制定工会年度预算情况下,机关财务直接以“行政补助经费”名义向工会拨补资金共计48.8万元,违反相关工会规定”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镇工会财务与镇财务加强沟通对接,严格落实年度预算制度,确保每年年初将工会年度预算列入镇财政年度预算,并规范行政经费拨补程序。二是增强主动作为意识,对经费使用与管理等各个事项经常性地向市总共会进行请示、汇报。 

  9.关于违规发放清退人员安置费用的问题。 

  (19)针对“根据融车改办〔2016〕4号文件规定:“实施车改人员情况人员统计日期截止为2016年10 月10日,各单位具体实施方案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后,报送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江阴镇在2018年2月发放1名清退人员清退安置费用时,仍参照该方案实施且未经公车改革办审批。同时,该清退人员的工资核定应发总额为5.48万元,但实际发放金额为5.71万元;2018年9月参照上述方案,支付非公务车司机人员一次性清退费用2.62万元,不符合规定”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18年2月,我镇清退安置费用时参照公车改革方案(与《劳动法》一致),根据支付驾驶员李祖清5.71万元。2018年9月参照上述方案支付驾驶员翁瑞金清退费用2.62万元,现已与上级部门对接沟通。 

  10.关于津补贴发放不规范的问题。 

  (20)针对“2018 年9月镇在职干部60人、退休干部32人违规领取降温费6900元;2018-2019年3名干部违规领取兼职信访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合计1.69万元; 2018-2020年,超标准发放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共计2.98万元;2020年2 月江阴镇在各村都已支付2019年秋季动物防疫误工补贴的情况下又重复向3名工作人员支付误工补贴1.07万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力追缴违规发放的降温费、信访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和事业干部奖励性绩效资金,目前违规领取降温费6900元、信访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合计1.692万元已于7月10日前全部收回。二是针对向3名动物防疫员支付误工补贴问题,经了解,《江阴镇2019年秋季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江政【2019】96号)明确规定兽医站雇佣3名牲畜防疫员,牲畜防控时各村安排一名村干部和村级动物防疫员协助。由于村级动物防疫员只具备给散养禽类打免疫针的能力,按实际工作需要,兽医站雇佣的3名牲畜防疫员给没有牲畜防疫员的村进行猪、牛和羊进行防疫打针。根据《关于做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暨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 》(融疫防畜办【2019】8号)文件规定,要安排足够的经费用于集中强制免疫工作,适时追加误工等津补贴,确保集中强制免疫工作顺利完成。经镇农口主动与市畜牧中心进行咨询,乡镇可以支付上述3人误工补贴。 

  11.关于财务内控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21)针对“会计科目设置混乱。未按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如2019-2020年共收取工业区税收分成1326.82万元,未计入镇财“其他收入”科目,而是列入“暂存款”科目,造成镇财收入账实不符;财务科目列支不规范,将部分办公费、差旅费、公车使用费等直接列入“其他商品服务”科目支出,无法真实反映单项开支情况,如2018-2020年公用经费商品服务支出金额为2140.38万元,其中“其他商品服务”支出高达1288.83万元,占比达60.2%,超财政决算规定的“最高占比30%”。此外,镇财务人员未按规定对业务软件进行更新升级,导致巡察所需的部分财务报表无法提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财政所工作人员对财务知识进行学习,对错误的科目及时进行改正,相关业务软件已更新升级至最新状态,截至目前我镇已按照财政局要求,启用网络版进行记账,并完成旧账套期末数据迁移等相关工作。二是落实好预决算工作,做好年初预算、年末决算工作,确保符合财务相关规定。三是由分管领导对财政所全体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不定期就行业务抽查和培训,加强财务人员整体业务水平。 

  (22)针对“白条支付现象仍然存在。抽查2018-2019年南曹、龙门、潘厝等7个村仍使用白条支付共计28.26万元,特别是龙门村,仅2019 年3 月白条支出29笔,次数频繁。”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经管站对2018-2019年南曹、龙门、潘厝等7个村仍使用白条支付共计28.26万元问题进行核查,均存在使用收款收据入账的情形,主要是零星采购、支付工资或误工费过账。为进一步规范票据入账问题,我镇已明确要求各村对于商场、超市等购买大宗商品能够开具发票的,必须开具发票进行过账,对于部分小额的零星采购、支付工资或误工费等,也要求开具发票,如无法开具需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我镇经管部门已加强监督管理,并按照融政综〔2020〕136号(2020年8月11日发文)相关规定,使用合规票据入账。 

  (23)针对“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经统计,2018年至巡察时,江阴镇23个村以现金发放村干部工资及绩效奖金,合计1000余万元;且龙门、占泽、下垄、下石等村均存在现金支付日常大额开支的现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镇分管领导对23个村进行集体谈话;二是镇财政所组织专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报账员业务水平,并组织专班进行辅导;三是加强现金监督管理,并按照融政综〔2020〕136号(2020年8月11日发文)相关规定,使用合规票据入账,坚决制止现金收支的行为出现,目前我镇已实现无现金收支。 

  (24)针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报销时附件不齐全,如2018-2019年报销机关办公设备及购买公车共计36.25万元,均未附上发票;税务发票抬头方与实际报销方不符,如2018年4月8日支付福清市江阴蓝天文具店食品及办公用品4.49万元,其中福清市江阴顶鲜面包屋开具的发票3500元、福清市江阴佳家宜自选商品开具发票金额象为2.34万元,以上款项全部汇入福清市江阴蓝天文具店账户。”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把关。执行双人审核账务支出制度,对报销票据把关时必须有2人审核后才能进行报销,并对发票题头及金额等内容认真核实,确保不出错误。二是加强票据报销管理,把好审核关。三是加强对政府采购货物的票据管理,通知催促相关采购部门提供发票等票据,目前相关缺失发票已由相关部门落实。 

  12.关于工程建设领域问题凸显的问题。 

  (25)针对“工程预决算未按规定执行。2018 年至巡察时镇部分工程预审、结审单位未按规定在中介机构库内抽取,直接委托库中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问题。 

  整改举措:加强对工程预决算领域的管理,制定我镇《工程建设项目议事流程(试行)》,进一步明确镇政府及各村的工程项目预决算均需从我市中介机构库内抽取中介机构编制预算、预算审核、结算审核报告,并按照流程做好相关记录及资料,现有工程预决算均能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6)针对“工程未按规定留取质保金。统计2019-2020年镇政府有20个工程项目,工程总造价537.24万元;2020年田头村和何厝村河道清淤工程项目,工程造价分别为58.4万元、29.58万元,均未按要求留存工程质保金”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经自查,我镇2019-2020年部分相关工程项目为已完工验收超1年,已过质保期,因此予以全款出账。部分工程项目在验收合格后,根据合同约定全款支付(《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今后我镇将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合理预留质保金,以保证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时有资金予以抵扣。2020年田头村和何厝村河道清淤工程项目,因清淤工程主要以人工和机械,且清淤只要达到相应的标高等要求即可验收,没有相关质量要求,可以依据合同约定全额支付款项,符合榕政综〔2016〕268号文件第十七条相关规定:农村集体通过招投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按照工程实际造价的10%以内留存质量保证金。 

  (27)针对“工程招标把关不严。2018年12月潘厝村外坑底自然村及潘厝自然村应急生活用水项目,工程总价分别为26.04万元、11.14万元,两项工程投标保证金均以现金方式缴交,且未见入村账;2018年梨港村4条村路硬化、池塘清淤等5项工程,未按规定在开标前足额缴交投标保证金,均存在事后补交现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经核实,潘厝村工程项目于2017年2月简易公开招标,在招标代理公司开标,镇经管部门安排人员现场监督,并留存相关材料,但以现金收取保证金并未见保证金入账不符合相关规定;梨港村4条村路硬化、池塘清淤等5项工程,为2017年实施项目,2018年我镇经管部门在自查时,发现该村部分未结转工程以现金收取投标保证金并未见投标保证金入账,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中标方缴交投标保证金入账。一是自查自纠,全镇各村开展工程项目进行摸排,对中标方未按要求缴交投标保证金入账必须整改到位。二是继续严格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组织村干部学习招投标相关制度,严格按照工程项目招投标相关规定,规范了投标保证金的缴纳,确保投标保证金缴纳到专户。三是镇分管领导对潘厝村、梨港村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确保不再发生类似行为。 

  13.关于资产资源管理未落实处的问题。 

  (28)针对“固定资产核算不到位,存在失管漏管现象。2018-2020年,该镇固定资产账上家具及其他类资产核定仅为5160元。如抽查发现2018年购买的办公家具、打印机等,金额计27.62万元;2019年购买电脑一体机,金额1.37万元,均未纳入固定资产登记”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0年制定《江阴镇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并向财政局备案,按照相关规定逐步完善固定资产管理。二是2021年6月聘请会计公司对我镇所有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目前已基本完成固定资产盘点,镇党政办、财政所根据报告内容对固定资产进行账簿核对并记账,确保固定资产不失管漏管。三是对财政所全体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全体人员要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29)针对“部分村资产资源管理缺失,资金流失明显。北郭村未经村民代表大会研究通过,随意决策,造成2019年白礁坑707亩海域当年租金无法收取;屿礁村将村集体88亩虾池中堆放的弃土拍卖所得的28.2万元资金作为虾池2020年租金,直接交给乡贤会收入用于道路建设;庄前村273亩海滩地及3亩集体农用地租金长期被老人会收取”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镇高度重视北郭村未经村民代表大会研究通过,随意决策,造成2019年白礁坑707亩海域当年租金无法收取的问题,经了解北郭村,北郭村白礁坑滩涂发包由福清市融升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中标,承包期共5年,自二0一四年农历正月一日至二O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每年承包租金89万元,5年承包租金共445万元。2015年9月29日“杜鹃”台风正面袭击北郭村海堤堤坝,造成堤坝全面受损。2016年4月份,海堤除险加固工程全面启动正式实施,但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泥沙受到风雨影响,部分泥流冲击滩涂养殖区域,造成养殖户损失。养殖户曾多次上报镇、村,提出赔偿要求。为此,村两委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同意给予养殖户无偿延期半年(延期时间至2019年1月24日至7月24日止),但相关会议记录丢失,且并未将重大事项上报镇经管站。现北郭村已于2019年9月对该海域进行公开招标,期限五年,租金1620万。针对北郭村相关会议记录丢失且并未将重大事项上报镇经管站的问题,将提交相关部门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 

  二是针对屿礁村将村集体88亩虾池中堆放的弃土拍卖所得的28.2万元资金作为虾池2020年租金,直接交给乡贤会收入用于道路建设的问题,经核实,屿礁村仅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就将集体资产处置款交于乡贤会用于道路建设,存在规避经管部门监管的问题。违规事实已存在,且款项以用于道路建设,无法整改,涉嫌违规问题将提交镇纪委进一步调查处理。 

  三是经了解庄前村273亩海滩地涉及岭下海滩地、大厝海滩地、树仔海滩地、下沁海滩地、西沁海滩地、庄前海滩地,因历史原因划归柯屿垦区,实际仍由各自然村使用,3亩集体农用地已在渔江路拓宽改造时被征收时未建设,实际也由自然村使用。经各自然村同意,将自行发包所得收入用于各自然村卫生费开支。上述问题原因复杂,待镇相关部门梳理清楚再处理。 

  14.关于“四风”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29)针对“机关效能管理严重缺失。江阴镇虽有制定考勤制度,但弹性空间过大,不符合我市机关效能管理的相关规定,且制度执行的“刚性”不足,机关干部迟到、早退、缺勤现象严重,抽查江阴镇2020年10月9日-12月16日考勤记录,全镇参与考勤的103人中共有3364人次未考勤。”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利用机关学习会重申考勤制度,完善《江阴镇机关效能建设督查办法》及《江阴镇人民政府机关请销假及驻镇管理制度》,明确考勤时间,严肃考勤纪律,每周定期通报迟到缺勤人员,对缺勤人员由分管领导进行约谈。经整改后,已不存在无故旷工情况。 

  (30)针对“形式主义仍然存在。实地走访发现,岭口、北郭、莆头等5个村便民服务中心未按规定建设, 仅为了应付检查将便民服务中心设置在村两委干部办公室内;后庄、后陈、高岭等5个村虽有建成便民服务中心,但仍未启用”问题。 

  整改情况落实:一是联合组织口、纪委、民政等部门到岭口、北郭、莆头等5个村进行实地督导,敦促5个村按照便民服务中心标准要求,在村部场所内真正设好便民服务中心,落实为民办事的宗旨。二是向后庄、后陈等5个未启用便民服务中心的村发出督办单,要求各村启动便民服务中心,并且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确保各村便民服务中心真正投入使用,现岭口、北郭等5个村便民服务中心均已投入使用。 

  (31)针对““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有偏差。全镇23个村均未严格召开支委会及党员大会研究重大事项;党务、村务公开未落到实处,影响监督效果,如下堡、北郭、莆头等10个村未将“党费使用情况” 村级重大事项决议及实施结果”等应公开事项进行公开”问题。 

  整改举措:一是加强领导。印发《关于在全镇农村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通知》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流程图,落实镇、村两级党组织书记的责任,各村《党建述职报告》和《述责述廉报告》中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履行情况如实上报党委,并将“四议两公开”履行情况计入2021年村级绩效考评标准。二是组织培训。2021年9月27日,开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专题培训班,专题学习“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基本知识、操作流程和相关规定等,使基层党员干部熟练掌握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内容、程序、方法和要求。三是定期督查。结合党组织规范化督查、党风廉政督查、村级财务年度审计等工作对各村“四议两公开”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对“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执行不到位的村视情况进行处理。 

  (32)针对“干部工作作风有待加强。担当尽责不够到位,工作履职有所欠缺,2018年至巡察时,镇机关干部因工作履职不到位被效能问责7人,其中诫勉教育5人、效能告诫1人、通报批评1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案例学习,在机关学习会议上组织学习发生在福清范围及本镇内的过往因工作作风问题被处理的案例再次组织进行学习,长敲警钟,提高干部的思想意识,转变工作作风。二是加强监督检查职责,组织成立工作督查小组,10余次采取多种不同方式对干部在重点项目建设、日常工作落实、机关考勤等方面进行监督,当场下达整改通知单,并且对于存在庸懒散拖现象的干部第一时间进行约谈提醒,切实改善干部工作作风,弘扬好“马上就办,真抓实干”良好精神。 

  (四)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5.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力的问题。 

  (33)针对“巩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认识不足。部分村可升格党总支、党委而未落实,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党组织的基层影响力,如下石、南曹、何厝等3个村党支部的党员总数都已超过100人,均未进行支部升格”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各村党组织书记学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了解对党组织的有关规定,提高对党组织升格工作的重视程度。二是镇组织口将梳理出符合成立党总支或党委条件但未成立的党支部名单,拟于换届选举结束后将梳理出符合成立党总支或党委条件但未成立的党支部名单,与相关党支部书记及上级组织部门沟通,申请成立党总支或党委。 

  (34)针对“村级后备干部力量不足。镇党委吸引各类人才回村工作的正向激励机制尚未成熟,村级干部“青黄不接”现象普遍存在,全镇23个村后备干部仅44人,其中北郭、岭口等17个村后备干部不足3人,高岭、田头等村未培养后备干部,村两委干部文化程度普遍偏低,148名村两委干部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81人,占比高达54.73%”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选拔培养优秀后备干部。通过拓宽渠道育苗,建立农村后备干部队伍库,把农村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和大学生村官放到后备干部库,现在每个村至少有3名后备干部。二是制定《村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各支部每年初要召开专题党委会及支委会,研究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后备干部队伍。三是提前锚定人选,通过本次换届选举,吸纳年轻、高学历的人才进入村两委队伍,激发村集体活力。 

  (35)针对“非公党支部空壳现象严重。全镇共有20个非公党支部,其中有19个为空壳党支部,且2018-2020年20个非公党支部均未发展新党员”问题。 

  整改情况落实:一是加强与企业党支部联系,对我镇非公企业党支部进行摸排,物色合适人选作为发展对象,并分配名额进行发展,正在与相关企业负责人进行沟通协调,物色人选。二是对不符合成立党支部条件,又无合适人选作为发展对象的企业,向上级申请撤销该党组织,正在与福清市委组织部进行沟通。 

  (36)针对“个别村干部私自顶岗现象典型。高岭村1名村干部在2015一2018年任期内私自外出务工,未在村委履职,也未办理离职手续,该村两委研究决定由退休教师顶岗,且工资由该退休教师领取”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村干部规范管理。2021年村干部绩效与干部考勤挂钩制度,按照《福清市村干部管理办法》规定进行请销假,严肃查处村干部私自顶岗行为,并对高岭村进行批评教育。二是“针对高岭村村干部私外出,由退休教师顶岗”我镇通过2018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严把资格审查,上述人员已清除出村两委队伍。同时进行自查自纠,我镇于2021年6月对23个村进行进一步排查,暂未发现私自顶岗现象。 

  16.关于党员队伍管理缺失的问题。 

  (37)针对“党组织关系转移不到位。镇下派2名干部分别担任北郭、梨港村第一书记,但两人党组织关系均未转移到任职村党支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立即将镇下派干部组织关系接转到位,并且让其党费在村内进行缴纳。二是立即进行自查自纠,全镇各党组织是否还存在组织关系转移不到位情况,如有及时进行接转。 

  (38)针对“发展党员把关不严。岭口村个别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未满1年(仅4个月)予以转正;后庄村个别入党积极分子仅8个月就吸收为预备党员;小麦村个别入党积极分子不足1年就确定为发展对象”问题。 

  整改举措:一是镇党委已对岭口、后庄、小麦等3个村相关党务人员进行约谈,要求其深刻反省、剖析原因,加强业务学习。二是严肃发展党员工作。针对涉及的有关党员材料进行认真核实,并就存在的问题对相关党支部工作人员进行约谈,要求相关党务人员深刻反省、剖析原因,加强业务学习。三是全面督促各党支部举一反三进行自查,对十八大以来我镇发展党员档案进行重新审查,对发现的问题立整立改。 

  (39)针对“党费管理不到位。党费收缴基数审核存偏差,如北郭、门口、占泽等8个村两委干部未将绩效工资纳入党费收缴基数,交纳党费额偏低。部分党员漏交党费现象仍然存在,如浔头村个别预备党员漏交2020年1-6月党费;高岭村个别预备党员漏交2019年7-12月党费”问题。 

  整改情况落实:一是2021年党费收缴基数已重新按规范核定,全镇23个村全部重新上报党费收缴基数信息,统一将村两委干部绩效工资纳入党费收缴基数,并严格按照基数进行缴交。二是针对党员漏交党费问题,组织全镇各党组织进行自查摸排,并将摸排情况上报镇组织口,对存在漏交党费的党员及时组织补交,对巡察中发现的漏交党费人员及时进行通知提醒,并到党支部进行补交党费。 

  (40)针对“流动党员管理缺位。部分党支部对流动党员管理宽松软, 如岭口、门口、田头等17个村党支部共有58名党员长期外出,党组织关系未及时办理转移,未核发《流动党员活动证》,且均未开展流动党员专题学习会”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要求各基层党组织摸清本党组织流动党员底数,建立流动党员档案,详细记录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从源头上把握流动党员动态。二是建立流动党员沟通联系制度,要求流动党员定期向所在基层党组织报告流动情况,同时基层党组织也应定期向流动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大事项,保证流动党员与党组织间的紧密联系。三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对因私出国并在国外长期定居的党员、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的党员等群体进行摸排整顿,按照《条例》要求对上述人员予以“停止党籍”、“自行脱党”等处理。 

  17.关于党内生活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41)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有偏差。23个村党支部“三会一课”均存在次数不足、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如占泽、屿礁、下垄等18个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支委会召开不足3场;2018-2019年北郭、后陈、后庄等村党支部会议记录时间顺序混乱,疑似后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召开村两委干部集中培训会议,明确“三会一课”具体内容,加强对全镇进行全面自查和督查,督促各党支部定期召开“三会一课”,并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党支部“三会一课”相关工作记录,详细记录时间、具体流程、会议内容及支部党员参与情况,要求各个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委会的要求,保证“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二是抓好规范落实。转发《关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认真规范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要求各支部按照上述文件要求抓好落实,并指导各党支部制定会议签到表和建立台帐。 

  (42)针对“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各村党支部普遍存在谈心谈话不充分,特别是小麦、东井、下堡等3个村党支部书记仅对个别党员开展谈心谈话, 且谈话内容过于简单,存在走过场现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研究制定江阴镇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活动的指导意见,要求全镇党组织认真开好组织生活会,会前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会上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落实整改。二是抓好检查指导。根据开展组织生活会时间要求,成立检查小组到各村进行督导检查,要求各支部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落实,并指导各党支部制定会议签到表、建立台帐以及做好谈心谈话记录。 

  (43)针对“组织生活会开展不严肃。部分党支部存在党员相互批评不充分等问题,如岭口、后庄、后陈等5个村党支部2018-2020年均未开展相互批评;2020年镇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议记录相互批评仅以“省略号” 代替, 组织生活会“辣味”不足,未能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检查指导。对各支部组织生活会议记录、自我剖析材料、民主评议党员等落实情况、台账、资料记录等进行督查。镇党委书记对镇机关支部书记进行谈心谈话,要求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要规范、严格,作全镇的表率。二是完善机制,采取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健全谈心谈话制度。党支部书记原则上每月开展谈心谈话不少于1人次。三是2021年7月镇党委对各党组织开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督查,对各支部组织生活会议记录、自我剖析材料、民主评议党员等落实情况、台账、资料记录等进行督查。 

  18.关于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44)针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够深入,仅有5名班子成员围绕主题教育调研课题, 下基层上党课;个别班子成员专题研讨不够深入,发言提纲相互抄袭现象仍然存在,如“践行初心使命,推进开放开发”专题发言材料,个别班子成员发言提纲内容高度一致, 仅将部分内容顺序进行调换;专题研讨会议留存照片雷同,如“牢记为民宗旨”与“省会排头兵意识”“严明规矩纪律”与“坚定理想信念”会议照片相似;下垄、龙门、岭口等13个村党支部未开展主题教育专题研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认识。召开专题会议传达整改意见,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端正学习态度。二是组织党政班子成员以及相关党支部支部重新学习《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重新认识此次主题教育的重要性,牢固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重新完善及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个别班子成员重新修改发言文章。四是下垄等13个村党组织均已重新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研讨。 

  (五)落实巡视、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9.关于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45)针对“镇党委未对照市委“未巡先改”的工作方案和各级巡视巡察、审计等工作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对号入座,梳理检视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并制定责任清单, 常态化、长效性的机制建设力度不够,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仍然多发”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镇党委在推动本轮巡察整改工作时,把上轮巡察反馈整改的问题一并纳入本轮整改范围,并将这些问题纳入党委重要工作内容,持续抓整改,切实改到位。二是镇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专门研究推进上一轮巡察反馈整改还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并将持续研究长期坚持整改的事项,确保所有整改问题落实到位。 

  20.关于整改举措制定不扎实的问题。 

  (46)针对“经查阅相关资料发现,镇党委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梳理的问题整改措施中,存在“以学代改”的现象,未能结合查摆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工作浮于表面。针对“干部贯彻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力度仍有不足”的问题,江阴镇虽有制定整改措施,但仍未整改到位,特别是关于“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方面,部分机关干部仍存在考勤落实不到位、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有所减退等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落实:一是全面梳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镇党委制定的各项整改措施,重新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在党委会议上进行专题通报研究,确保整改措施真实有效。二是制定由镇纪委牵头、党政办、组织口等部门进行联合督查的效能管理制度,克服“老好人”思想,坚决对未遵守机关考勤管理规定以及落实工作不力的干部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以严明的纪律保障良好作风效能。 

  三、巡察移交信访件的处理情况 

  市委巡察办第四巡察组没有移交我镇信访件。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对未完成整改事项的说明及措施 

  1.“巡察整改存在畏难情绪,对部分历史遗留问题特别是“违规发放的补贴”“公务接待单不齐备”等问题,镇党委以“部分领取人员已离任、机构改革合并,造成我镇无法彻底对这些问题进行整改”等理由予以解释,问题整改不彻底,过分强调困难因素。 

  情况说明:针对2013—2017年违规发放绩效奖励金、文明奖以及2013年违规支付干部职工、村主干体检费用问题,我镇认真梳理涉及相关人员名单,重新下发退回款项通知单,督促其余人员尽快退回款项。针对“公务接待单不齐备”问题,将与相关部门沟通开具。 

  完成时限:2022年6月。 

  2.(29)针对“部分村资产资源管理缺失,资金流失明显。北郭村未经村民代表大会研究通过,随意决策,造成2019年白礁坑707亩海域当年租金无法收取;屿礁村将村集体88亩虾池中堆放的弃土拍卖所得的28.2万元资金作为虾池2020年租金,直接交给乡贤会收入用于道路建设;庄前村273亩海滩地及3亩集体农用地租金长期被老人会收取”问题。 

  情况说明:一是北郭村未经村民代表大会研究通过,随意决策,造成2019年白礁坑707亩海域当年租金无法收取的问题,经了解北郭村,北郭村白礁坑滩涂发包由福清市融升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中标,承包期共5年,自二0一四年农历正月一日至二O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每年承包租金89万元,5年承包租金共445万元。2015年9月29日“杜鹃”台风正面袭击北郭村海堤堤坝,造成堤坝全面受损。2016年4月份,海堤除险加固工程全面启动正式实施,但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泥沙受到风雨影响,部分泥流冲击滩涂养殖区域,造成养殖户损失。养殖户曾多次上报镇、村,提出赔偿要求。为此,村两委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同意给予养殖户无偿延期半年(延期时间至2019年1月24日至7月24日止),但相关会议记录丢失,且并未将重大事项上报镇经管站。现北郭村已于2019年9月对该海域进行公开招标,期限五年,租金1620万。针对北郭村相关会议记录丢失且并未将重大事项上报镇经管站的问题,将提交相关部门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 

  二是针对屿礁村将村集体88亩虾池中堆放的弃土拍卖所得的28.2万元资金作为虾池2020年租金,直接交给乡贤会收入用于道路建设的问题,经核实,屿礁村仅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就将集体资产处置款交于乡贤会用于道路建设,存在规避经管部门监管的问题。违规事实已存在,且款项以用于道路建设,无法整改,涉嫌违规问题将提交镇纪委进一步调查处理。 

  三是经了解庄前村273亩海滩地涉及岭下海滩地、大厝海滩地、树仔海滩地、下沁海滩地、西沁海滩地、庄前海滩地,因历史原因划归柯屿垦区,实际仍由各自然村使用,3亩集体农用地已在渔江路拓宽改造时被征收时未建设,实际也由自然村使用。经各自然村同意,将自行发包所得收入用于各自然村卫生费开支。上述问题原因复杂,待镇相关部门梳理清楚再处理。 

  完成时限:2022年6月。 

  五、持续深化整改,全力推动工作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整改任务尚未完成。下一步,镇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扛起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各项整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迈上新台阶。 

  1.强化政治担当。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兴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全员落实、全程落实“一岗双责”。对完成整改的将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保持的紧抓不放。抓好群众反映强烈、影响面大的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强化对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作风漂浮、整改滞后、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从严从快追责问责,确保整改不走过场、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留尾巴。 

  2.建立长效机制。以落实巡察整改为契机,把整改问题和标本兼治、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狠抓制度执行,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寻源治本,深入查找和纠正类似问题,并适时对已整改问题回头看,着力构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问题彻底整改到位。 

  3.推动中心工作。坚持把巡察“回头看”整改与做好新常态下的疫情防控、小城市建设、乡村振兴、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推动经济发展全面步入正常轨道。进一步把深化整改落实与推动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聚焦解决阻碍江阴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特别是经济、民生、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等重点工作,使巡察“回头看”的成果能够在今后的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以及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等各个方面得到有效落实,以巡察“回头看”整改逐步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促进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5611324;通信地址:福建省福清市江阴镇田头村666号;邮政编码:350309;电子邮箱:jyzzfdzb@163.com 

  中共江阴镇委员会 

                                      2021年12月6日 

来源:中共福清市江阴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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