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4月23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交通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9月1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从严从实落实整改政治责任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局党组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上来,立即成立巡察反馈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整改工作的领导。先后召开3次党组(扩大)会议、4次巡察反馈整改落实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协调推进整改工作。局党组主要领导率先履责、示范带动,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扎实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做到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问题导向,立整立改。局党组始终坚持巡察整改的政治导向,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查摆问题、剖析缘由、深挖本源,深刻反思,对号入座,研究制定《中共福清市交通运输局党组落实市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账》,实施“两单一表”管理,督促相关责任人按照时限要求,集中精力、强化措施,全力整改落实巡察反馈的各项问题。
(三)建章立制,巩固成效。局党组坚持把整改问题和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认真总结教训,深刻剖析原因,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26项,切实把整改成效以制度的形式巩固下来,以此促进改进作风、提升效能、推动工作、加快发展。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福州市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还有差距
(1)针对“学用结合不够紧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重新修订2023年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交通强国建设纲要》重点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结合主题教育,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于2023年11月10日组织了一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的专题研讨(扩大)会议;结合安全生产工作,于2023年11月20日组织了一次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专题研讨(扩大)会议。按照会议安排,与会领导干部分别做好会前资料研究和个人学习体会发言准备,并结合职责提出相应工作思路和贯彻举措。三是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机制,依托党组会议,在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的重要指示批示”等内容的同时,各分管领导结合工作实际,交流心得体会,进行专题研讨;2023年11月15日党组会议上,班子成员就《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学习心得进行了交流探讨。四是进一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有序推动我市“打通战略大通道”、“城乡交通一体化”、“深化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等各项重要工作。我市于今年7月份被交通部正式确定为第三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县;深化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已基本完成,并按省公路中心要求,继续拓展实施“一路一档”信息化建设工作;年内完成了104国道提升改造工作。
(2)针对“践行‘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福清市分公司、福清市运输服务中心、福清市邮政业服务中心、福清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联合制定印发《关于深化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协调合作机制的通知》,建立月会制度,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推进工作小组”会议,建立沟通合作机制,将客货邮融合发展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目前已在三山镇、海口镇、江镜镇内完成三条“交邮合作”线路。二是结合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对现有的三山、海口两个公交枢纽站进行附能,加强公交纽站整体功能。三是将客运、货运、邮政快递等功能融入今后的公交枢纽站的设计当中,强化交通一体化布局。
(3)针对“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于2023年9月22日对26名干部进行集中约谈和批评,要求其重新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并端正学风,切实加强理论学习;运管所等四个支部于9月末至10月上旬重新组织了一次重温党史的专题学习。党总支于9月22日对支部党务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对党员学习心得体会等材料严格把关,促进党员理论学习走深走实。二是针对党史学习教育民主生活会存在问题,我局于2023年11月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党史学习教育民主生活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纳入巡察整改班子民主生活会问题清单,一并推动整改到位。针对党史学习教育民主生活中班子检视的11个问题,目前已重新制定整改方案并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建立党建材料审核机制,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调整原负责民主生活会经办人员,重新指定专人负责民主生活会工作,加强业务学习,针对此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重点围绕会前、会中、会后等关键环节制定每个环节材料清单,同时对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加强审核把关,严格按照上级规范要求撰写,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好效果。
2.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1)针对“提升市域交通体系乏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进度跟踪,指导督促交投集团加快推动项目工可研究、初设编制审查以及用地报批等项目前期工作,对未及时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的予以约谈推进。目前G104国道上迳至龙田段已完成工可编制并上报省发改委审查,G324国道上迳至新厝段已完成工可编制。二是破解要素难题,2023年9月22日局主要领导带领局专项债专班、交通集团负责人前往莆田市交通局学习专项债融资经验,2023年10月20日我局邀请省厅“两通工作专班”赴福清调研乡镇便捷通项目情况,积极争取土地要素保障,加快项目用地获批速度。三是建立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巡察以来滨海大通道建设指挥部共召开5次现场协调活动,推动解决国道G228线三山南倪至江镜农场段、国道G324新厝双屿至大沃段用地、征迁等问题;2023年10月9日,叶书记现场办公协调项目建设问题。目前,G228国道三山段、江阴孙卓段农转用取得省政府批复,预计2023年全面完成总投资20.3亿元。
(2)针对“推进农村交通高质量发展有所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采取综合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农村公路在建项目从业单位加强监督检查,巡察以来,针对交通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共发出整改通知书4份,共计检查出质量安全隐患及问题9条,交通建设工程行政处罚立案2起,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福清市东张镇全域旅游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华金线除险加固)项目采取通报及约谈处理。二是我局已于2023年10月30日印发《福清市“四好农村路”2023年度考评标准》,将农村公路抽检合格率纳入福清市对各镇街的绩效考核项目,考核结果与“四好农村路”考评挂钩。三是围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我局积极推动日常保洁和修复工程剥离,由专管员按照网格划分进行巡查,通过智慧平台收集路面病害形成清单,针对常见道路病害、附属设施损坏重置等项目,进行病害等级区分,按照轻重缓急并结合镇街情况,针对性下发小修任务,截止目前已下达三批次小修工程计划,对涉及的38条农村公路实施小修工程。针对上迳镇南湾村、城头镇南田村部分路段路面破损严重问题,我局积极与镇街沟通,将南湾村的南前线剩余未“白改黑”路段列入改造,现已完成建设改造,同时将通往南田村部分路段路面破损列入第三批小修计划,目前城头镇正在开展前期有关工作,预计12月上旬开工,1月底完工。四是针对一都镇后溪村公路运营线路问题,我局已与运营企业沟通,由原本的4班增加为7班运营。同时为提高农村公路运营质量,增加农村客运预约功能,村民可提前预约出行需求,多方式提供出行服务。目前,公交车内均有张贴公示,内含具体班次时间及联系电话,便利村民出行。今后,客运班线规划方面将侧重偏远山村居民的出行方式,重点关注群众实际出行需求。
(3)针对“优化营商环境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发挥事例的警示作用。已将亚琦商贸城沿长福高速辅道工程(一期)项目投标文件弄虚作假作为典型案例纳入《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汇编材料》,将其作为后续工程项目招标文件附件在投标人须知中强调,对投标单位及评标专家起到警醒震慑作用。二是持续加强学习、统一思想认识。我局已于2023年11月30日组织项目业主单位业务人员和我市从业的招标代理机构开展福清市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业务培训会,明确资质审查的程序和标准,提高招标人对资质审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三是严格落实专家管理制度,加强评标过程监管。通过落实《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专家不良行为记录和考评暂行办法》,规范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专家评标行为,对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不良行为的评标专家进行调查、核实、认定和处理,同时依托省行政电子监督平台上报专家不良行为,对招投标过程持续进行监管。巡查以来,未发现评标专家存在不良行为。四是积极与市财政沟通协调,目前三家航运企业运力和规模补贴共283.9万已全部发放到位。主动下沉企业走访,了解企业的资金需求,巡察以来先后沟通福清农商银行、中国银行福清支行共放贷9000万元给予福清海豚、融海两家航运企业用于购建船舶,解决企业资金的燃眉之急。结合我市实际,积极对接福州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反映遇到的政策困境和问题,逐步推动在现有航运政策优惠的基础上制定新一轮扶持和鼓励航运业更优惠的措施,并做好配套政策落实工作。目前,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已出台《关于印发福州市促进航运业发展奖励办法(2023-2025年)的通知》,我局将依据通知精神做好配套政策落实工作并积极协调税务等相关单位对航运企业新建购船舶,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争取以最快的速度落实留抵退税政策。
3.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尚有不足
(1)针对“执法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对2021年以来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对于一年内被处罚车辆超过总数20%的企业,及时对企业进行约谈并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罚。对于一年内多次违章的网约车驾驶员严格按照《福建省交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的规定,对初次、二次、三次及以上分别处以不同罚款。通过梳理统计2021年以来办理出租车行政处罚案件,出租车企业一年内被处罚车辆均未达到总数20%,梳理巡察以来共计办理案件118起,均严格按照《福建省交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的规定,对初次、二次、三次及以上分别处以不同罚款。二是强化业务学习,执法大队于2023年10月30日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在执法大队二楼会议室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交通运输执法程序》《福建省交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重申严格规范违法行为代码的重要性、要求全体执法人员严格按照裁量权标准进行处罚。三是健全完善《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制度》,加强案件审核力度,巡察以来共计办理案件118起,未发现多次违章的企业或者个人仍按照初次情节进行处罚。同时强化对案件办理的监督力度,落实案卷评查制度,实现对执法处罚全过程监督。通过对前期办理的案卷开展案卷评查,累计评查案卷48份,未发现违法代码使用错误、案由错误、裁量权使用错误等问题。
(2)针对“执法尺度不一”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与福州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沟通对接,明确今后在此类案件处理中统一适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同一处罚裁量基准情节及后果,解决处罚标准不一致的问题。巡察以来共计办理驾培违规案件8起,均按照同一裁量权标准进行处罚 。二是强化业务学习培训,执法大队于2023年10月30日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在执法大队二楼会议室开展对《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进行再学习,重申严格规范违法行为代码的重要性。三是健全完善《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制度》,制定对案件处罚进行严格的审核,对同一违法情节处罚标准不一致的案件及时进行纠正,巡察以来累计评查案卷48份,未发现违法代码使用错误、案由错误、相同违法情节但受到不同处罚的情况,处罚标准不一致的问题。
(3)针对“行政处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未及时吊销车辆运输证的情况,制定并印发《福清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与福清市运输服务中心业务协作实施方案》,强化执法大队与运输中心的业务协作,及时跟进车辆营运证吊销情况,避免出现未及时吊销的情况。巡察以来共计立案处罚吊销车辆营运证1起,该车营运证于5个工作日内在运政系统注销。二是建立停业整顿车辆明细台账,将停业整顿车辆信息及时通报至各执法中队,进一步强化路面执法检查,通过不定时现场执法检查和实时监控系统抽查车辆停业情况,确保停业整顿落到实处。巡察以来以来共计对5家企业22部车辆实施停业整顿,并对其中三家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实时抽查车辆GPS监控数据,未发现停业整顿不到位的情况。三是对于发现的违规车辆,及时核实是否属于停业整顿期企业车辆,对行政处罚执行不到位的企业,经责令改正后,仍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停业整顿的,依照《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规定,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截止目前,未发现停业整顿车辆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停业整顿的情况。
4.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存在差距
(1)针对“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质监中队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质监中队加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严厉打击交通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巡察以来针对交通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共发出整改通知书4份,共计检查出质量安全隐患及问题9条,交通建设工程行政处罚立案2起。同时,要求执法大队加强对质监中队日常人员管理和业务指导,推动质监中队和执法大队全面融合。质监中队于2023年10月30日参与执法大队组织的业务和法律法规学习,今后将定期参与执法大队业务学习或案件评审。二是成立福清市交通局保护路产路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部门联动,整治路产路权违法行为,由局建管科、审批科负责做好事前审批工作,农村公路养护所加强巡查,发现未经审批的及时将信息通报给执法大队,加强对县乡道侵占路产路权行为的日常执法。三是加强部门联动,与福清公路发展中心联合制定并出台《福清市交通运输局与福州市福清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路政业务协作实施方案》,加强对路政业务的协作联动,强化对国省道侵占路产路权行为的执法监管。巡察以来共计开展联合执法32次,出动交通执法人员154人次,公路中心执法人员 86人次,巡查国省道1316公里,县乡道644公里。四是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和执法力度,结合“点题整治”专项行动,加大巡查和路政宣传力度,对路面滴洒漏行为和破路行为进行执法监管,不断提高群众爱路护路意识。巡察以来共计出动执法人员380人次,执法车辆94辆次,巡查国省道 1820公里,县乡道1163公里,分发路政宣传材料300余份,清理摆摊设点3处,立案处罚公路路政案件19起。
(2)针对“推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以来局分管领导2次牵头会同养护所及有关人员按照上级时间节点安排和实施方案要求,加快推动改革试点工作,目前改革试点工作已如期完成,等待交通部和省交通厅验收。二是加强与镇街、部门的协调联动,巡察以来共召开培训会1次、座谈会8次,针对巡查常见路面病害情况及智慧平台操作等进行培训讲解和技术指导,确保改革试点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实施管养一体智慧化建设,实现闭环管理。完成建设福清市农村公路智慧养护平台,进一步完善各功能模块,监管平台各项功能已投入运行,得到上级有关部门充分肯定。为继续推进养护管理改革工作,今年下半年我市再次被省厅列为农村公路“一路一档”信息化建设试点实施工作单位,下一步将按上级部署认真抓好试点工作落实。
5.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存在薄弱环节
(1)针对“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今年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相关监管执法人员召开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业务培训会,重温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了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治重点判定指南,通过图鉴介绍和典型事故案例分析,进一步提升监管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同时,严格做好隐患排查整治闭环工作,督促企业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落实整改到位,今年以来共检查企业350家次,排查隐患321条,已全部督促整改到位。二是我局聘请了福建慧舟网联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协助我局运营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平台,指导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逐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合格率,目前合格率已达70%以上。三是推广车辆右侧盲区预警装置,目前辖区2600多部符合安装条件的重中型货车已全部安装车辆右侧盲区预警装置,进一步降低了事故风险。四是整合民营公交企业,目前6家民营公交企业已全部合并到市公交公司,由国企统一管理。公交行业监管职责已并回市运输服务中心,进一步理顺了管理职能,强化对公交企业的监管力度。五是建设道路运输车辆监测管理平台,我局已制定印发了《福清市道路运输车辆监测监管平台管理与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并已组织辖区所有道路运输企业将车辆动态监控全部纳入市监测监管平台接受考核管理,持续督促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确保行业安全稳定。12月1日起,市监测监管平台正式开始运营,每季度对各道路运输企业考核一次并向社会公布考核情况。
(2)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认识。局党组于2023年10月20日召开会议,会上学习了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并听取了交通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强调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同时,强调班子成员要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及述责报告。二是开展自查。对2019年-2022年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及述责报告逐一进行自查,要求未做工作情况汇报的班子成员补齐相关内容,目前已全部补齐。对现有意识形态工作机制等进行全面梳理,以局党组名义重新制定印发《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重大活动、政策、项目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及《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处置工作制度》。三是强化教育。针对2019年“福清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微信公众号因出现严重表述错误情况,由分管领导于2023年9月20日对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及综合科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对单位公开发布的内容建立严格的内部审查流程,仔细核对文字表述,把好信息发布的政治关、法律关、文字关。各支部结合主题教育,依托“三会一课”和谈心谈话等载体,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纪党风等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作风建设不严不实
(1)针对“工作作风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整改,针对2023年2-3月考勤记录中迟到早退现象较为突出的相关人员,由分管机关效能领导进行约谈和批评教育。二是举一反三,在机关大会上重申机关作风有关规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机关管理制度,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三是建章立制,重新调整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对于当月迟到早退合计次数达5-10次的人员由所在科室负责人和科室分管领导予以提醒教育,10次及以上的由分管机关效能领导进行集中提醒谈话。我局梳理了巡察以来9-11月份考勤统计情况,对当月迟到早退合计次数达5-10次的王霖熙(9月份迟到早退合计5次)、陈金义(10月份迟到早退合计6次)、杜畊(11月份迟到早退合计5次)三人由科室负责人对其进行提醒教育,未存在迟到早退合计10次以上人员。
(2)针对“不作为、慢作为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福清市运输服务中心关于印发2023年机动车维修市场专项联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运输服务中心联合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对机动车维修行业进行全面摸排整治。二是多方联动、齐抓共管,针对2020年以来剩余未备案的105家维修企业,经梳理核查,3月份以来共督促符合备案条件的维修企业备案41家,正在指导协助企业备案8家,已闭店未经营54家,已开具整改通知书但未到整改期2家。三是全面推进“大监督”长效机制建设,印发《关于抄告机动车维修企业已完成备案的函》,将我市机动车维修企业备案清单函告市监部门,共同做好机动车维修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3)针对“超标准、超范围使用工会会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整改。认真梳理核对,针对2020-2021年超标准发放退休慰问品的问题,我局查阅凭证,其中3人退休慰问品报销时发票票面金额虽超过退休慰问标准,但实际报销严格按照工会退休慰问标准只给予1000元/人;针对2019年向未缴纳会费的15人发放中秋慰问品的问题,我局根据2019年每份中秋慰问品金额213元,共计3195元,已于巡察期间全部收缴至工会账户;针对2020-2021年向未缴纳个人工会会费6人发放节日福利的问题,6人未缴纳个人工会会费共计584.73元我局已于2023年10月份全部收缴至工会账户。二是加强学习。我局已于2023年12月4日组织财审科全体人员认真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等文件,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三是举一反三。今后局工会将严格按照《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的规定,对新调入我局的工作人员,严格按标准及时补缴个人工会会员费。
2.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力度有欠缺
(1)针对“公交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整改。针对2023年1月取消823线路原先设置的融城中学站点,造成学生乘车不便的问题,我局已于2023年4月21日批复了一条融城中学通学公交专线用以满足学校学生上下学出行需求;针对2023年1月811线路调整后,公交站牌未及时更新的问题,我局已督促市交投集团于2023年4月完成811线路沿线站牌更新工作,共更新站牌31面。二是举一反三。今后将深度结合民众出行需求,加大对市公交公司关于公交线路优化调整方案的审核力度,同时督促交投集团加大巡查力度,及时结合线路调整情况,提高公交站牌指引信息的更新频率,给市民提供更加准确的线路指引信息。巡察以来因公交线路调整和优化,共督促交投集团更新站牌68面。
(2)针对“出租车行业管理失之于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科技手段监管。针对出租车管理盲点,平台监控软件进行升级,实时语音播报,文字形成,让驾驶员在免提情况下即可得到指令,同时开放给运输服务中心和执法大队进行实时监管,增强预警机制。二是厘清投诉种类,明确投诉处理流程。对于投诉中涉及对出租车企业监管类的,如服务质量提升、咨询类等问题,督促运输中心及时处理,并对问题较多的企业及驾驶员集中进行约谈、通报及批评教育。对于涉嫌违法违章类的投诉,如拼车、绕道、乱收费等问题,由执法大队进行立案调查。三是制定印发《福清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和福清市运输服务中心业务协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强福清市出租汽车行业监管的通知》,形成齐抓共管,严厉打击出租车违法违章行为。巡察以来,共出动交通执法人员277人次,出动执法车辆70车次,联合公安交警行动30次,检查出租车806辆次,立案查处出租车违章2起。
(3)针对“驾培市场乱象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与福州市驾培协会沟通,及时对不合理条款进行反映,推动福州驾培协会对培训合同条款进行修改,从源头上减少因合同条款问题导致的退费难情况。目前福州市驾培协会已对《福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合同》(2022版)进行修改,重新制定的《福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合同》(2023)版本,增加了7天无理由退费条款。二是结合群众投诉举报线索以及前期驾校提供的摸排情况,建立非法驾培点清单,并实时进行更新,制定印发《福清市机动车驾驶培训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开展驾培专项整治行动,对“黑驾校”“黑练车点”等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查处,督促驾培机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截至目前,共计出动执法人员66人次,执法车辆22辆次,执法巡查各类非法驾培点32个,制作专项整治简报9期,立案查处驾驶员培训违法案件8起。三是根据《关于印发福清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与安督办进行对接,将排查后疑似非法驾培点的名单通过《关于落实非法驾培点查处工作的通知》(融安督办[2023]88号)文件通知各属地镇街,要求镇街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场地所有人终止与非法驾培点的租赁协议,消除场地内与驾培相关的设备、标志标线、广告牌,同时将整治情况上传至美丽福清平台交通安全板块,列入长期监管名单,实现对非法驾培点整治的闭环管理。
(4)针对“非法营运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执法计划。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完善《福清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度执法计划》,制定印发《关于加强福清市出租汽车行业监管的通知》,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出租车、网约车违法违规行为。巡察以来,共出动交通执法人员277人次,出动执法车辆70车次,检查出租车806辆次,网约车1344辆次,立案查处出租车违章5起,违规网约车47起。二是在高铁站、汽车站等重点区域开展打击“黑车”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黑车”、不乘“黑大巴”“黑出租”。同时在以上重点区域不定期开展夜间打非治违工作,加大“黑车”查处力度。巡察以来共计开展夜间执法4次,同时在动车站、高铁西站以及新厝镇等地开展交通文明宣传活动3场,发放宣传材料800余份,分发宣传品400份,提供法律咨询16次,教育劝导从业人员34人次。三是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强化与交警公安部门的执法联动,在动车站、公安交通宏路联合治超站等区域,持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打击非法营运。巡察以来联合公安交警开展整治行动43次,出动交通执法人员196人次,公安交警139 人次,共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50起,处罚金额11.078万元,其中非法营运3辆次,违规网约车经营42起,违规出租车经营5辆次。
3.部分领域存在廉洁风险
(1)针对“资金补助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梳理核对项目内页资料,我局已发文要求相关乡镇收回超额拨付资金共7.45万元,目前已全部退回国库。二是由局分管领导对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约谈批评教育,重申资金下达补助管理办法等规定,同时科室内部于2023年12月8日组织全体人员重新学习资金管理补助办法有关规定。三是健全完善补助资金审核机制,通过“一审二核三确认”的下达流程确保补助资金按规定履行。对巡察以来下达的资金补助项目进行再次核查,未存在不符合补助要求或超标准补助情况。
(2)针对“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梳理核对内页资料,目前我局已将东张镇、一都镇沉淀资金170.7259万元收回并退回国库,剩余11.076万元经核实已于2019年支出;同时将东瀚镇、上迳镇、一都镇未按规定使用的资金39.7367万元收回并退回国库,剩余资金经核查3.4002万元为市政府研究议定用于支付前期费用,69.1509万元为相关镇街账务科目登记错误,2.5981万元非我局下达资金,0.7万元为超标准补助资金,已收回并退回国库。针对账务科目登记错误情况,我局已发函给相关镇街,要求他们对经办人员批评教育,并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加强宣贯,我局于2023年12月12日召集各镇街对农村公路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相关要求进行重新宣贯,要求各镇街切实提高认识,加强专项资金监管。三是建立资金下达台账和定期督查机制,结合每半年一次的四好农村路考核,对各镇街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并纳入绩效考评,确保资金规范及时支出。
(3)针对“工程项目支出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整改,针对多支付工程款约0.38万元,我局已责令结算审核单位福建建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工程进行重新结算复核,并第一时间督促施工单位福州菁和市政园林有限公司将重复计算的增项工程款3812.1元退回国库,并将有关情况向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通报;针对多支付税额问题,已要求相关业务科室进一步梳理,督促施工单位将多支付的税额退回国库。目前,多支付税点累计18个工程项目共计8.53万元,各承建单位已于2023年12月1日前全部退回国库。二是加强学习,我局已于2023年12月4日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及财务人员共同学习财务管理和工程建设有关规定,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三是举一反三,认真排查同类问题,今后将进一步规范管理,严把审核关,杜绝同类事件发生。
(4)针对“白条入账现象尚未杜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整改。针对巡察组指出我局2018年9月-2022年以收款收据的形式支付食堂采购费用共计约156.44万元的问题,我局已于2023年10月1日起与有资质的食材配送公司签订配送合同,由该公司负责食堂食材的采购配送,结算时提供正规发票报销入账。二是加强学习。我局已于2023年12月4日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加强财务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度发生。
(5)针对“国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整改。严格按照《福清市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我局已于2023年10月31日将2018年9月—2022年期间单价超过1000元、大批量购买超过1000元的国有资产共计47.1846万元登记入账并录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系统,做到账实相符。二是加强学习。我局已于2023年12月4日组织财审科全体人员认真学习《福清市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提高对固定资产管理的认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三是举一反三。根据《福清市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加强财务科和办公室每年对固定资产清查的联动配合,规范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出现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领导班子建设不够有力
(1)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整改,我局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党组会议,会上通报了巡察指出的民主生活会存在问题,要求班子成员举一反三,结合此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制定问题清单,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2023年11月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所有班子成员均按照要求制定了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情况和本次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二是举一反三,调整原负责民主生活会经办人员,重新指定专人负责民主生活会工作,并加强业务学习,重点围绕会前、会中、会后等关键环节制定每个环节材料清单,确保今后不再出现此类问题。三是加强审核把关,对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加强审核把关,严格按照上级规范要求撰写,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好效果。
(2)针对“双重组织生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总支于2023年9月25日对机关支部组织委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组织党务工作人员与局领导班子一同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强调“党员领导干部应当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二是将领导班子纳入党员民主评议名单,领导班子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机关支部2023年党员民主评议。2023年12月8日,机关支部召开2023年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领导班子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机关支部民主评议。
(3)针对“谈心谈话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近年来我局谈心谈话记录进行全面梳理和自查,对存在网络抄袭的个人,由主要领导对相关的班子领导和责任人进行约谈和批评教育。局党组书记于2023年9月19日、9月20日分别约谈领导班子成员,要班子成员充分认识谈心谈话在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中的重要功能和作用,把谈心谈话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手段措施,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二是结合本次巡察整改,要求班子成员对相关的干部开展全面的谈心谈话。领导班子于10月底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与各分管科室和部门负责人针对理论学习和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廉政提醒等方面开展了谈心谈话。三是局党总支于2023年9月25日约谈批评机关支部组织委员及党务工作人员,并明确专人负责谈心谈话等材料把关工作,杜绝网络抄袭等情况。
2.党建工作虚化弱化问题突出
(1)针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所缺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于2023年10月20日召开会议,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并听取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强调要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同时每半年召开1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二是党总支于2023年9月25日对机关、修配厂等4个支部经办人员进行约谈批评,并要求对党费交纳情况进行复核;机关、非公支部补缴了两名党员预备期间漏缴的党费共86元,修配厂、交建公司、非公三个支部重新核定党员党费交纳额度,并纠正了错误。三是局党总支于2023年9月25日对机关支部组织委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加强党建业务学习,提高党务工作水平。同时,要求机关支部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将领导班子纳入党员民主评议名单,做好本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2)针对“党组织建设待夯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大力整顿后进党组织,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在交通系统下辖6个支部全面开展达标创星提级活动,2023年局机关、执法大队、运管所3个支部申报“四星级党支部”,其余3个支部申报“三星级党支部”,并通过“创新达标”复评;2023年7月,我局被机关党工委推荐为“2023年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超越专题活动拉练点”,接待了市领导的观摩指导,我局党建工作的新特色、新亮点也得到了市领导的高度肯定。二是局党总支于2023年9月17日对未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运管所等4个支部书记进行约谈和批评教育,要求强化责任意识,做好支部建设工作;运管所等4个支部于2023年9月底至10月初重新召开了一次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局党总支于2023年9月27日对多年未开展谈心谈话的运管所、交建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进行了约谈和批评教育,要求重视谈心谈话在党建工作中的意义,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并结合本次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一次谈心谈话。三是局党总支于2023年10月12日对下辖各支部开展了一次工作督查,责令支部对“组织生活会记录不规范”、“党建工作议题讨论不充分”等20余个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党总支建立了对下辖支部进行常态化督查的长效机制。
3.队伍建设和选人用人有待加强
(1)针对“人员调度欠科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自查工作,进一步理顺人员关系,合理调配人员使用,逐步完善、规范人员岗位管理。目前已梳理市运输服务中心近8年拟退休人员共26人(现有编制35人),并制定对应人员招聘计划表,逐步解决人岗不符问题。二是加大与组织、编办等部门沟通协调力度,将市运输服务中心今年12月份退休2人的空编纳入2024年省考招聘计划,及时补充新鲜血液。目前市委组织部已将退休2人空编列入2024年省考招聘,我局已上报《福建省2024年度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计划表》。三是积极争取市改革相关牵头部门支持,在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编制解冻后,及时招录空编人员,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力量,确保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同时,在日常执法工作中,统筹运输中心和执法大队行政执法人员,联合开展执法行动,确保参与行政执法人员符合规定要求。
(2)针对“选人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于2023年9月20日对汽配厂支部班子进行约谈和批评教育,责令汽配厂支部做出深刻检讨。二是加强对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把关,要求各支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执行,做好支委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政治审查工作。党总支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会上共同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文件精神,强调做好支委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政治审查工作。
4.全面从严治党方面主体责任落实有偏差
(1)针对“‘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存在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于2023年10月20日召开会议,会上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并由分管领导汇报了今年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存在问题以及下一阶段工作计划。会议强调要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二是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今后局党组每半年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三是由局主要领导约谈有关人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全面加强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开展廉政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干部职工集体观看扫黑反腐题材影片《坚如磐石》,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筑牢思想防线,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不断增强廉洁自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组织党员创作廉洁主题书画作品,在办公楼走廊与党员活动室展出,将廉洁文化与传统文化有机结合,创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2)针对“‘一岗双责’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党组会议通报巡察指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流于形式有关问题,要求班子成员切实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履行好“一岗双责”,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落到实处。二是严格落实廉政谈话,我局于2023年11月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由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各分管领导与所分管科室部门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暨廉政提醒谈话,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截止目前共开展集体谈心谈话暨廉政提醒谈话1次、7人次,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暨廉政提醒谈话11人次,今后每半年开展1次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廉政谈话。三是开展廉政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干部职工集体观看扫黑反腐题材影片《坚如磐石》,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筑牢思想防线,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不断增强廉洁自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投入40余万元建设机关“党建回廊”,在办公楼各楼层电梯口增设廉政文化墙,配以廉政文化宣传图和名言警句,让干部职工时刻接受廉政文化教育和熏陶,力促廉洁自律意识入脑入心;组织党员创作廉洁主题书画作品,在办公楼走廊与党员活动室展出,将廉洁文化与传统文化有机结合。
(3)针对“抓廉政风险防控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福清市交通运输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充实,并以局党组名义印发,切实加强全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由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带头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二是要求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和副股级以上干部结合岗位职责,围绕工作作风、权力行使等方面认真查找本职岗位廉政风险点,研究制定防控措施,并对查找的风险点和防控措施签字背书。截止目前,全局共排查廉政风险点86个,制定防控措施162条。三是重新制定《福清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对集体讨论制度进行完善,增加了涉及从轻减轻处罚的案件提交由局分管领导参加的大队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必要时邀请专业人士参会的条款。四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于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在福州市行政执法平台进行公示,接受人民的监督。巡察以来在行政执法平台公示共计13次,涉及行政处罚信息109条。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集中性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情况
1.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有差距
(1)针对“对整改工作重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开展整改落实回头看,2023年12月8日局分管领导组织建管科、质监中队工作人员对省委巡视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盘总结,持续深化整改。二是坚持学习提升,巡察以来累计组织6次科室宣贯学习会,对工程招投标资料保管规范要求进行再学习,进一步提升人员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三是定期检查,我局于2023年10月27日组织建管科和质监中队对交投集团招投标资料保管情况进行督查,要求交投集团按项目分类装订,统一格式,及时规范归档保存。
(2)针对“重难点问题整改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与组织、编办等部门沟通协调力度,将市运输服务中心今年12月份退休2人的空编纳入2024年省考招聘计划,及时补充新鲜血液,目前市委组织部已将退休2人空编列入2024年省考招聘,我局已上报《福建省2024年度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计划表》。同时争取市改革相关牵头部门的支持,在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编制解冻后,及时补充空编人员,加强行政执法力量。二是制定《福清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与福清市运输服务中心业务协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执法机构与道路运输服务机构业务协作,提高福清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效能和管理效能。同时由分管领导牵头,定期组织召开交通执法部门与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对双方针对执法监管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讨论、论证、交流,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执法机构与道路运输服务机构业务协作。巡察以来,召开联席会议1次,联合运输中心开展执法检查10次,出动执法人员33人次,执法车辆9辆次,检查企业5家,开具责令整改2份,立案处罚2起。三是建立“一个科室、一名党员带头人、一个业务品牌、一场党建活动”的“四个一”党建工作机制,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聚焦主责主业,亮特色、树标杆,着力打造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交通运输一体化全国示范创建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国家级试点以及全国农村公路“一路一档”试点等优秀业务品牌,树立了行业标杆。截止目前,相关业务科室结合春运出行保障、安全生产月宣传、四好农村路建设以及交通综合执法等工作,分别牵头组织了5场主题党日活动,促进了跨部门交流合作,取得良好效果。四是强化阵地建设,培育交通特色党建文化。打造党建文化回廊,设置“交通先锋”党建品牌展示区,分“政治坚定先锋”、“服务发展先锋”、“攻坚克难先锋”、“文明创城先锋”、“守护安全先锋”五个版块,集中展现干部职工在坚持政治导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破解实践难题、助力文明创建、构建大交通安全体系等方面的工作成果,提升集体荣誉感和队伍凝聚力;增设集工作、学习、休闲娱乐于一体的多功能党员活动室,为广大职工交流学习提供重要活动场所;同时,在楼道及各楼层走廊增设党建文化墙,营造浓厚的党建氛围。
2.整改成效不明显
(1)针对“部分问题未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办公室人员培训。我局于2023年9月21日组织了4名负责公文写作和公文处理办公室人员参加市政府2023年公文处理工作视频培训,进一步提升办公室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规范水平。二是提高公文办理质量。我局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各科室各部门负责人培训会,全体办公室人员列席参加,通报了市委巡察关于公文制发管理不严的问题,要求全体人员引以为戒,严谨负责,今后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同时会上由局办公室负责人结合PPT对公文处理的规范要求进行培训讲解,要求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今后严格执行市政府统一发文格式。三是配强文印室人员。重新调配年轻、责任心强的文印室人员加强公文格式审核把关,对于格式错误的坚决退回重办。同时实行党组和行政公文编号电子目录滚动管理,坚决杜绝一号多文、漏号等现象。截止目前,未发现一号多文、漏号等现象。
(2)针对“存在纸上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党组会议,会上专门对巡察指出的纸上整改问题进行通报,要求各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对于此次巡察发现的问题做到立整立改、深改彻改,坚决防止纸上整改;于2023年12月11日再次召开党组会,研究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进展情况,会上重申各科室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做到真改彻改,对于整改落实情况中提到的组织学习、建立制度、批评教育等事项都要有对应的内页佐证材料留档备查。
(3)针对“改了又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整改。我局已督促经办人员于2023年10月18日将该职工花圈祭礼费共计1200元退回市财政国库。二是加强学习。我局已于2023年12月4日组织全体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三是举一反三。切实按照《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在规范开支渠道的同时避免对非工会会员发放福利补助。
(4)针对“建章立制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监督检查。每季度制定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对受理监督的工程项目进行梳理,明确督查方式及主要内容。我局于2023年9月30日制定第四季度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巡察以来,共发出整改通知书4份,共计检查出质量安全隐患及问题9条,交通建设工程行政处罚立案2起。二是健全完善制度。我局于2023年12月8日印发《福清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制度》,对在建工程项目监督抽检相关机制进行完善,并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工作全过程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5263193;通信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音埔南69号;电子邮箱yxypn69@163.com。
中共福清市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4年1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