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清市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12-30 16:52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5日至2024年2月4日,市委巡察组对卫健工委(卫健局党组)开展巡察。7月18日,市委巡察组向卫健工委(卫健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4个方面14项共43个问题,提出4条整改意见,移交信访件1件,立整立改通知书20件。针对反馈的43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33条,已完成37个问题,基本完成6个问题。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卫健工委(党组)始终把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认真按照市委巡察工作要求,遵循“突出重点、分类整改、落实责任、务求实效”的原则,明确整改责任,狠抓跟踪问效,突出建章立制,确保解决实际问题。坚持“四个结合”,与落实“两个责任”相结合,与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相结合,与抓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形成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转变作风、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层层动员、持续发力抓好整改落实,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成果。 

  (一)提升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卫健工委领导班子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福州市和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精神,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是市委从党内监督的高度对卫健系统提出的具体要求,为我们划出了底线、亮出了红线,指明了管党治党严要求、树立了从严治党高标准。工委领导班子诚恳接受,照单认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工作要求上来,坚持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和担当精神,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对标发力、对账销号抓好整改落实,切实通过巡察整改来解决问题、加强监督、形成震慑,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二)坚持以上率下,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卫健工委领导班子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迅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工委副书记吴娟红同志任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亲自抓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整改工作一项一项跟踪,强化问责追责,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制定《落实福清市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逐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并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动巡察整改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靠前指挥,推动分管科室、相关单位按照任务分工,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情况 

  1.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医改的重要论述有差距。 

  (1)针对“绩效考核分配透明度还需加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监督审核。已对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考核指标进行修订,对各单位绩效分配方案是否公平、公开、合理进行考核。 

  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已督促各医院结合2024年年薪制考核指标对本单位的绩效分配方案开展自查。福清市医院已对绩效分配方案进行调整,并对二次分配方案进行重新梳理,明确禁止事项。 

  三是加强培训解读。要求各单位制定2024年度绩效分配方案过程中,要充分利用职代会、学习培训会、公告栏、医院内部信息平台等方式,对本单位的绩效分配方案进行公开并对分配政策予以解读,确保每位员工都能清晰了解分配原则、标准及流程。 

  (2)针对“人才柔性引进工作有待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督促履约到位。福清市医院已按季度统计彭某某技术团队工作量并根据季度实际工作量完成情况,督促彭某某技术团队按照签订的服务协议履行服务约定,同时做好了相关依据材料的留存。今后,我局将督促各单位在柔性引进人才合同中量化工作量,强化考核。 

  二是严格指标考核。已要求福清市医院加强对相关经费使用的监督,严格按照与彭某某技术团队签订的服务协议约定进行服务指标考核,达到约定要求后方可支付服务费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合规性和效益最大化。 

  三是制定考核机制。已制定《福清市引进高层次卫生人才考核与评价实施方案》(初稿),并已征求高层次人才意见,待修订并与市人社局会稿后印发执行。各用人单位也已制定考核方案(初稿),待《福清市引进高层次卫生人才考核与评价实施方案》正式实施后予以完善并执行。 

  2.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3)针对“营商环境有待优化。”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提供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办医,坚持“非禁即入”,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文禁止的领域,均向民间资本开放,只要符合标准均可设置,不再额外增加前置审批事项和限制执业范围。 

  二是增派执法人员。按照“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增派10名执法人员,以“非常驻中心”的入驻模式,负责我局各项行政审批的现场踏勘工作,并函报政务服务中心。同时调整窗口人员进驻,加强窗口人员力量,严格执行窗口“首问责任和一次性告知”制度,组织窗口审批工作人员开展了4次业务学习,保证业务办理的准确性、一致性。 

  三是规范采购流程。渔溪镇中心卫生院检验项目外送检测服务采购项目开标过程中的2家供应商存在在同一IP上传投标文件,2家供应商已于2021年9月27日上交招标保证金至福清财政,共计19200元。为预防串标行为等问题,2024年4月3日召开采购政策专题宣讲,组织公立医疗机构采购人员学习招标流程和采购政策,规范卫健系统采购流程。 

  (4)针对“第三方服务专项整治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全面摸排整改。2024年1月对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外包第三方机构情况进行全面摸排,9家基层医疗机构确因无B超人员或B超人员不能满足辖区内服务需求而进行外包,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求各基层医疗机构夯实可行的改进措施,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对外包第三方单位要求严格落实服务质量与数量,不当“甩手掌柜”。 

  二是强化建章立制。2024年3月我局印发了《福清市卫生健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融卫〔2024〕55号),明确各单位在确无能力下才允许部分项目按照正规流程外包第三方服务,并要求基公卫外包机构将中标人员资质表及体检安排表及时上报主管局,主管局不定期、不打招呼直接到现场督查,截至目前共9家单位B超体检业务部分外包,现场督查10余次,暂未发现问题,后续将继续开展突击检查。 

  三是针对性整改。宏路街道卫生服务中心、江镜镇卫生院按照合同规定,绩效方案制定完成后支付70%费用,正式实施完成后支付剩余费用,因方案未能通过职工大会,按合同规定不支付剩余30%费用。2024年1月经江镜卫生院院务会议研究决定与对方协商终止此合同,并于2024年7月双方签订了中止合同;宏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于2019年5月通过口头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合同,并决定剩余30%的款项不予支付,于2024年7月22日正式签署了《绩效项目服务终止协议》。后续2家单位根据自身实际,结合主管局绩效考核方案,出台绩效方案并执行,根据主管局每年的绩效考核方案及单位实际动态调整方案。2020年1月三山镇中心卫生院供应室负责人向院感科同志反映院外包第三方物业保洁公司在机洗后的包布、洞巾还有部分模糊血渍,由院感科同志向院部提议,院主要领导要求分管后勤副院长落实情况,经核实,该保洁人员在浸泡消毒过程中清洗物件高于水平,导致部分清洗物件浸泡不充分,三山镇中心卫生院按照合同向外包方提出整改要求,并限其1周内整改到位,逾期未整改清楚将进行扣款。后期院部不定期进行检查,未发现类似问题。2024年合同到期重新招标,并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对保洁服务进行月评分,根据考核分数,按不同分数段进行相应罚款,三山中心卫生院已重新制定绩效目标管理表。后续2家单位将根据自身实际,结合主管局绩效考核方案,出台绩效方案并执行,根据主管局每年的绩效考核方案及单位实际动态调整方案。 

  四是强化基公卫考核。通过基公卫绩效考核、实地调查评估基公卫外包服务的执行情况,包括服务的覆盖面、质量和效果。数据分析,利用“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平台对服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评估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以年终线下基公卫绩效考核为契机,组织专家对第三方服务的项目进行专业评估和考核。现场检查,实地查看服务场所的设施设备、环境条件等,观察服务人员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随机抽取服务对象进行访谈或问卷调查。 

  (5)针对“推动无偿献血工作还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以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无偿献血长效工作体系,并配套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把献血工作列为接下来工作的重中之重,每月向联席成员单位通报团体献血完成进度情况,针对进度滞后的单位,及时跟踪整改情况,以强化责任担当,加速无偿献血工作的推进。同时探索无偿献血积分可以享受福清市志愿者服务积分库中商品兑换的权利,广泛动员干部职工投身无偿献血事业。 

  二是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我市已在公园、广场等人员集中的地段悬挂醒目的宣传广告牌,利用福清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滚动播放无偿献血公益广告,传递社会正能量,增强公民无偿献血意识。 

  三是增加服务供给。针对企业(福耀集团、京东方、核电、冠捷)员工这一重要献血群体,提供个性化的献血服务,并灵活安排献血时间和地点,确保献血活动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激发更多员工献血的意愿,为保障我市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做出应有的贡献。截至2024年8月28日,我市累计完成献血3775人次,其中组织29场团体无偿献血活动,完成团体献血1547人次;街头三个固定点非团体献血人数共2228人次。1-8月份总献血量6678.4U,用血量6066.5U,献血差611.9U。 

  3.履职尽责有欠缺。 

  (6)针对“行政执法有待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案件的审核把关,我局执法单位(福清市疾控中心)已制定《案件合议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程序,保证行政处罚合法、公正,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 

  二是规范执法程序。梳理卫生行政执法案件规范化流程,并于2024年6月20日对相关人员开展培训。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执法工作,开展联合行动,如联合公安、市监印发《2024年福清市医疗美容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融卫〔2024〕162号)。 

  三是强化执法监督。我局执法单位福清市疾控中心对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行政处罚案件,由疾控中心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相关科室,组成5人以上单数合议小组进行合议,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行政处罚案件,由疾控中心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相关科室,组成7人以上单数合议小组进行合议,通过集体讨论,避免不规范处罚行为。针对三山俞某某非法行医降格处罚一事,2022年7月,福清市第二医院已要求俞某某返回原单位上班,2022年9月,福清市卫生监督所已对俞某某作出处罚1万元的决定,对卫生监督所吴某某进行了提醒谈话;给予董某某非医师行医案件调查取证的秦某某批评教育并补充调查董某某的社保缴纳记录等证据。 

  四是依法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好执法信息公开工作。详细统计整理,规范公示内容,不断深化和拓展公开内容,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力度,在福州市政府执法信息公开栏、福清市政府公示信息报送系统等网站上公示我局行政处罚决定。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政处罚案件均录入国家信用平台公示。积极推广应用“闽执法”平台,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全面完成“闽执法”平台全员应用。督促小型医疗机构使用“闽诊通”系统。 

  五是持续开展执法培训。于2024年6月20日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卫生行政执法案件规范化培训;8月20日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培训会;8月29日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我局执法单位(福清市疾控中心)已制定了《福清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对执法人员的选拔任用工作。 

  (7)针对“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不扎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再培训再学习。制定系统的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内容、时间安排和参与人员范围;举办线下集中培训讲座,邀请专家授课,通过再培训再学习,不断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2024年6月印发了《福清市卫生健康局关于举办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培训的通知》(融卫〔2024〕159号),邀请上级专家重点培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病床服务、片医联系制度和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等项目,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居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切实发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预防保健作用,参训约200余人。同时加强对重精管理的培训,组织集中学习,科学合理开展摸排、录入工作,强调镇(街)、派出所与基层医疗机构三方联动,注重患者隐私的保护。2024年5月组织各基层医疗机构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开展重精管理培训。2024年9月13日,组织全市基层医疗单位开展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技术培训班,进一步加强重精管理,按照规范管理要求,严格落实“一历五单”,每个月导出全市重精名单报送至市公安局,做到不失管、不漏管。 

  二是分层分类指导。组织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等本级专家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了各项目的分层分类指导。结合年终基公卫考核,邀请福州专家不定期开展基公卫服务各项目新政策、新技术培训讲座以及专项指导。本级专家按照上级专家制定的规范和标准,对基层进行日常培训、操作示范、现场指导、监督和评估。2024年7月印发《福清市卫生健康局福州市福清医疗保障局福清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融卫〔2024〕200号),家签工作方案中要求各基层医疗机构制定符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的家签绩效考核方案,方案考核中要体现服务数量与质量、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绩效目标。 

  三是加强督导考核。为夯实重点人群随访工作,2024年3月开始,我局部署开展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话真实性核查工作,对24家基层医疗机构全覆盖式电话核查,并将核查结果纳入年终基公卫考核成绩中,截至目前,已全覆盖核实24家基层医疗机构,电话核查约1500人次,对存在电话无人接听、电话随访居民不配合等问题立整立改,要求基层再次排查、核实清楚。2024年3月印发了《福清市卫生健康局关于规范做好2024年度家庭病床服务工作的通知》(融卫〔2024〕60号),组建家庭病床专家指导组,制定家庭病床考核表,由福清市医院高年资主任对各单位家庭病床服务情况进行考核。我局印发了《福清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工作的通知》(融卫〔2023〕301号)等一系列考核方案,建立明确的考核指标体系,制定涵盖基公卫服务各个方面的详细指标,每年年终,按照文件要求开展督导、查阅、反馈、整改等一系列考核工作。 

  (8)针对“医疗资源利用率低。”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合理配置资源。为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经8月29日的市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终止福清市医院静馨分院项目,由福清市医院撤回该医养结合项目所配置的医疗设备、办公设备以及相关人员。 

  二是强化片区医共体作用。宏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依托福清市第三医院医共体,共享医疗资源。市三医院增派医师到该院开设门诊,涉及内科、中医、康复、儿科等科室。截至2024年6月门诊诊疗人次数8749,较2023年同期增长47.36%。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市妇幼保健院加大对家庭化产房的宣传力度,调整了收费方案,不断提升入住率。2024年1-6月份共入住60人,较2023年明显增加。 

  4.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足。 

  (9)针对“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存在疏漏。”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印发《福清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责任追究管理制度》(融卫〔2024〕103号),建立全市统一的医疗事故纠纷责任追究标准。 

  二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纠纷处置及医疗责任保险管理的通知》(融卫〔2024〕211号)指导各医疗机构进一步规范对医疗纠纷的预防、处置以及医疗责任保险的管理。 

  三是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依托各县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先后开展了病历质量培训、静脉输液治疗护理、麻精药品规范使用等业务培训,推动医疗质量不断提升。依托各县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对各单位医疗质量进行评估指导,如:7月份临床用药质控中心对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开展了药事管理质量中期评价。此外,我局结合“护士节”“医师节”组织开展了全系统的技能竞赛,促进提高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 

  (10)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意识形态学习纳入中心组集中学习内容,制定了《2024年度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在系统内全面开展常态化纪律教育,准确把握《条例》的要义和要求,严守党的“六大纪律”。今年以来,福清市卫健系统于3月份在福清市委党校先行开展卫健系统集中性纪律教育学习培训活动,共对370名中层以上干部进行培训;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共14次;开展卫健工委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主题宣讲2次,卫健系统各基层党组织开展专题宣讲30余次。 

  二是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制定了《卫健系统网络舆情监控机制》,不断提高网络舆情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和预见性,争取在网络舆情问题上变被动为主动,变事后补救为事前防范。福清市医院通过舆情监控服务对新闻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主)、百度贴吧、小红书(主)、头条号和抖音号(主)等平台账号进行定向实时监测,确保及时发现并处置网络舆情。 

  三是规范医联体广告宣传监管。福清市医院已立即通知元和门诊下架相关视频广告,并通知相关医联体单位自查整改,不允许以福清市医院医联体名义拍摄上传视频广告等。今后,将进一步加强抖音等短视频平台上有关“福清市医院”等内容的舆情监测。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严实。 

  (11)针对“对干部失察失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及时调整了班子成员挂钩联系点,按照领导干部挂钩联系点对卫健系统各医疗卫生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进行廉政提醒谈话约160人次。年中,专题听取各单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汇报,并逐个点评。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2024年3月15日至3月29日,福清市卫健系统分四期在福清市委党校先行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学习培训活动,各医疗卫生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共计370人参加封闭式集中培训学习。结合党纪学习教育,促进纪律教育常态化,各医疗单位组织医务人员深入学习《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洁自律意识。 

  三是完善规章制度。全面推进落实市8家公立医院创建“无红包”医院工作,组织各医疗单位完善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等违规违纪行为的监督,督促医院健全完善医务人员收受红包“一票否决”制度建设;严格规范学术会议的组织与管理,明确讲课费用的支付标准与流程,加强医药代表接待管理。今年以来,组织各医疗单位建立《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处理规定》《医药代表来访接待管理制度》《医院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学术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共计50条。福清市医院重新修订了《福清市医院病理学检查资料借用管理制度》,删除了收取借阅病理资料押金的内容。通过拨打电话及在福清市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通知患者及家属办理退还手续,目前已退还46750元。对病理科关某某、黄某某等2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全院通报批评,扣发2024年2月绩效工资,取消2024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俞某某进行全院通报批评,扣发2024年2月绩效工资,取消2024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12)针对“关键岗位廉洁风险防控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梳理岗位风险。已制定下发《福清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加强卫健系统重要岗位和重点人员轮岗(交流)工作的通知》(融卫〔2024〕261号),要求各公立医疗卫生单位设立采购、验收、仓管专人专岗、分科室管理,梳理本单位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并上报《卫健系统重要岗位和重点人员摸底表》。 

  二是监测关键少数。已要求各单位对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梳理,对重点岗位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进行系统性的识别和分析,并制定相应防范措施,将重点岗位、重点科室人员等列为监测预警对象,并签订《廉政承诺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廉政谈话,通过日常监督或不定期督导检查、信访举报等途径,与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人员随时进行谈心谈话,通过教育提醒、预防谈话、警示谈话等方式,及时进行预警防范。 

  三是开展轮岗交流。已要求各单位按照《福清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加强卫健系统重要岗位和重点人员轮岗(交流)工作的通知》要求,已制定并上报本轮轮岗交流方案,于12月24日前全面完成本轮轮岗工作。 

  (13)针对“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有偏差。”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完善自查自纠。严格按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医学会、护理学会、中医药学会、农村卫生工作协会等4家社会组织开展自查自纠。 

  二是开展案后整改。2024年6月24日召开案后警示教育专题会,广泛深入进行思想发动,并结合卫健系统工作实际做出统一部署,将卫健系统各医疗卫生单位全部列入整改范围,特别是要加强各单位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相关负责人的思想教育和队伍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章立制,对可能出现的风险问题应及时认真剖析并落实整改。 

  三是开展提醒谈话。制定《中共福清市委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半年廉政提醒谈话方案的通知》,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按照领导干部挂钩联系点对卫健系统党政领导班子进行廉政提醒谈话,约160人次。 

  2.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不够有力。 

  (14)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责令相关单位退回相关费用。市二医院相关接待均发生在托管期间,但托管结束后才履行报销手续,龙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于2017年8月、2019年2月仅根据上级文件未索要公函进行接待,产生接待费2669元,两家单位均未发现存在“四风”问题。我局已责令市二医院及龙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新梳理近年来接待费报销材料,将无接待函报销的费用共计41769元退回单位,并上缴财政。 

  二是全面摸排整改。组织全系统各单位自查自纠,举一反三,目前未有无接待函的费用列支。 

  三是加强学习。举办了全系统财务相关制度学习培训班,明确公务接待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15)针对“公车使用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督促立整立改。针对巡察反馈福清市卫生工作者协会、福清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责令两个单位立即整改,并于2023年12月18日对原卫协会主任陈某、卫监所办公室主任何某某进行批评教育谈话。同时,责令一都卫生院督促相关人员立即退还多发的驾驶员行车安全奖,经核算,多发3600元行车安全奖已退回单位并上缴国库。 

  二是全面自查自纠。已对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检查相关单位台账记录,未发现其他类似问题。 

  三是改进监督方式。已将公车管理列入日常监督范围,不定期抽查各相关单位公务用车使用情况,检查各单位是否规范车辆使用手续,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要求执行。 

  (16)针对“‘过紧日子’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摸清底数,优化资产调配。疾控中心对疫情期间已下发至各基层单位的笔记本电脑使用情况进行摸底,要求各基层单位填报《关于下发笔记本电脑使用的情况需求表》,由卫健局进行资产调配,使国有资产发挥最大化效益。 

  二是谈心谈话,树立节俭意识。在8月27日召开的资产管理的培训中,对与会人员进行集体谈话,提醒各医疗卫生单位尤其是福清医院树立节约意识,从简操办节日氛围布置等事项,把钱花在刀刃上。 

  三是建章立制,强化资产管理。福清市卫生健康局《印发〈福清市卫健系统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融卫〔2024〕234号),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的意识。 

  (17)针对“移风易俗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深化学习教育。为进一步巩固学习成果,各医疗卫生单位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通过“三会一课”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福清市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相关政策法规,使全体干部职工对移风易俗的内涵与意义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自觉将文明新风融入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形成了良好的学习氛围和实践风尚。 

  二是丰富宣传手段。除了利用中心组学习、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等,我们还积极拓宽外部宣传路径,通过“健康大福清”微信公众号、宣传栏、LED显示屏等多种媒介,定期发布移风易俗相关政策解读、宣传标语等,确保信息覆盖到每一位职工及广大群众,让文明新风触手可及,进一步增强了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影响力。 

  三是强化人员教育。针对福清市医院发生的个案,我们迅速行动,责令福清市医院对当事人病理科主任及参加婚宴的39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并签署承诺书以示警醒。 

  3.政府采购有待加强管理。 

  (18)针对“采购前论证不周全,导致资产闲置浪费。”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建章立制。卫健局已制定《福清市卫生健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设备采购管理的通知》(融卫〔2024〕233号)将可行性论证列入采购前期的重要工作,并对设备采购运营后再进行绩效评估。 

  二是督促落实整改。督促相关单位盘活资源,防止资源闲置浪费。福清市医院采购的激光打印机是用二期建设使用,已全部分配到单位的各个部门使用;玉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疫情后也已经开展妇科工作,盆腔基底反馈仪投入使用,邀请福清市医院及妇幼保健院医生到院坐诊,并同时将本单位人员送出培训,避免资产浪费。 

  三是全面自查自纠。组织全系统各单位自查自纠,目前未发现类似问题。 

  (19)针对“个别单位存在串标痕迹。”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认真核实处理。卫健局组织工作小组对玉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的保洁、后勤等项目进行检查,发现保洁169200元、后勤410400元,项目金额达不到政府采购项目的金额,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但由于采购流程不规范,卫健局对该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批评教育。关于全自动生化分析等4个设备采购金额超上级调拨的同款设备,因玉屏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该批设备的时间为2018年,而调拨同款设备时间为2014年且福州市实行的是集中采购方式,价格上不具有可比性。经电话咨询福清市采购办,称未发现玉屏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招标异常行为。 

  二是加强建章立制。卫健局已制定《福清市卫生健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系统政府采购工作管理的意见(试行)》(融卫〔2024〕29号),对政府采购项目外的采购加强管理。 

  (20)针对“未及时督促第三方履行合同约定。”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认真梳理,挽回损失。妇幼保健院重新审核中标合同,按合同约定已要求对方退还已支付的合同款40.95万元;市三医院组织员工学习,加快项目建设,并通过项目验收,按合同约定扣回违约金77940元。 

  二是举一反三,自查自纠。组织全系统各医疗卫生单位对近年来各类采购项目进行自查自纠,跟踪落实进展情况,截至目前无类似问题发生。 

  三是建章立制,加强监督。卫健局建设采购内控平台,在平台中设置了购买服务的事前绩效评价流程。 

  4.部分领域存在廉洁风险。 

  (21)针对“工程监管存在漏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形成相关制度。市卫健局要求各单位按照《福清市卫生健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系统政府采购工作管理的意见(试行)》(融卫〔2024〕29号)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工程采购目录以及限额标准,严格按对应程序和要求开展采购业务,同时,市皮防院建立《福清市皮肤病防治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与审批程序》《福清市皮肤病防治院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福清市皮肤病防治院合同履行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相关工作环节、责任主体、操作流程及违规处理措施,严格落实。 

  二是成立工作专班。成立了福清市卫健系统基建巡查工作专班,按照《福清市卫生健康局关于成立福清市卫健系统基建巡查工作专班的通知》(融卫〔2024〕164号)文件要求,抽调系统内专业技术力量代建、业主每月开展项目巡察工作,形成问题清单跟踪整改情况。 

  三是强化培训学习。邀请了城投集团对卫健系统进行招投标业务知识及在建工地施工安全培训工作,提升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增强他们的专业素质和责任意识。 

  四是针对性整改。按照《关于印发福清市政府投资非依法必须招标小规模工程非招标方式采购简易抽取办法的通知》(融政综〔2018〕254号)、《福清市卫生健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系统政府采购工作管理的意见(试行)》(融卫〔2024〕29号)有关规定,工程项目在50万以下(不含50万)的,由单位使用简易招标方式自行采购。福清市皮肤病防治院于2017—2022年期间,采用邀请招标进行的零星维修和修缮项目共计10项,总费用达161.34万元,其中,项目涉及金额最大的为2022年5月进行的福清市皮肤病防治院三楼手术室升级改造工程,为441531元,其他均为在维持医院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进行的零星维修和局部修缮,所有项目均符合邀请招标的条件。同时,针对“工程监管存在漏洞”的现象对吴某某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及时整改问题。 

  (22)针对“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合同规范化管理。制定完善《福清市皮肤病防治院合同履行监督管理办法》,对合同签订、管理等有关工作进行规定,确保国有资产不受损失。 

  二是组织学习。组织各单位有关工作人员学习《福建省省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内容,提高业务水平,防止出现类似问题。 

  三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镜洋镇麻风村原土地承包合同约定的使用土地因福清能力达机电有限公司及政府修建高速公路征地等原因,面积减少,经双方约定租金降为每年7000元,但因档案管理不善造成有关记录凭证缺失,今后皮防院将明确相关人员管理职责,强化档案保管,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目前皮防院已完善镜洋镇麻风村耕地租赁管理,并由霞楼村山地承租方补齐2016年至2020年差额部分5500元,确保国有资产不受损失。 

  (23)针对“存在现金安全风险。”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立整立改。组织全系统各医疗卫生单位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目前其他单位未出现类似问题。 

  二是强化人员教育。对市皮防院、江镜卫生院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三是组织学习。再次重申财经纪律,8月27日组织各医疗单位财务人员学习现金管理办法,提高业务水平。 

  5.聚焦群众身边的问题不够有力有效。 

  (24)针对“医德医风建设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开展专项整治。制定《福清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福清市公立医疗机构不规范诊疗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融卫〔2024〕179号),组织公立医疗机构对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以及过度诊疗行为开展全面的自查整改,我局组织抽查并进行通报。 

  二是强化人员处理。取消福清市医院王某、郭某某等两名相关医生2023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予以全院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1500元,并责令立即删除在自媒体社交账号上发布的有关内容。经核实,目前相关内容已删除。同时,福清市医院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医院宣传工作管理制度》,并通知全院职工进行自查自纠。我局指导各公立医疗机构建立和完善“门诊医师出诊管理制度”“患者隐私保护制度”等制度,加大对医师出诊的管理和患者隐私的保护。对福清市医院王某某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并扣发1500元奖励性绩效,退还多收的门诊诊察费140元。 

  三是加强学习。督促公立医疗机构组织广大医务人员学习《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等涉及医德医风、患者隐私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升医务人员法治意识和患者隐私保护意识。 

  (25)针对“点题整治开展不严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资源下沉。2024年6月印发了《福清市卫生健康局关于规范做好联合病房和联合门诊工作的通知》(融卫〔2024〕143号),按照“1+5+x”的总体思路,结合各单位的实际需求组织县级医疗机构的医生与基层医生结成帮扶对子,建立联合门诊和联合病房,进行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依托三级医院,结合医疗联合体、县域医共体、对口帮扶等工作,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定期对空白村开展巡诊派驻服务,以便缓解群众“看病难”等问题。支援单位结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常见病、多发病疾病谱,科学、精准动态调整下沉专家,以需求为导向,合理分配医疗资源。 

  二是建立机制。实施片医上墙制度,2024年5月印发了《福清市卫生健康局转发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建立完善基层片医联系制度的通知》(GZ〔2024〕00178号)《福清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协请做好片医联系制度工作的函》(融卫函〔2024〕52号),将村医微信号、联系方式等上墙公示在各村居显眼位置,让群众有医可询,提升群众获得感。 

  提前谋划,开展巡回诊医疗和派驻服务,2023年7月印发了《福清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做好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工作的通知》(融卫〔2023〕166号),按照文件精神,基层医疗机构派出巡回诊团队,对空白村进行巡诊,有邻村挂靠的由村医担任巡诊任务,并要求各基层医疗机构每年12月底将巡回诊有关材料上报主管局。 

  结合千名医师下基层和日常基公卫下乡体检工作,为群众开展义诊活动。2023年3月印发《福清市2023年度“千名医师万人次下基层”对口支援工作方案》(融卫〔2023〕51号)2023年8月印发了《福清市“2023年度深化整治边远地区和特殊人群‘看病难’问题建立巡诊机制服务群众”工作方案》(融卫〔2023〕200号),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协调周边地区的医疗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共同为空白村的群众提供服务。 

  三是分批推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设施设备等基础设施条件,落实县域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工作,推动服务重心下移、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能力,稳步推进村卫生所软硬件建设。乡村医生人才引入与培养。完善乡村医生选拔、聘用制度,落实乡村医生津贴补助和养老保障,加强执业管理和监督考核工作,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2024年1-8月享受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共有4540人;2024年1-6月享受乡村医生岗位津贴补助637人。 

  四是强化宣传。各支援医院以及受援单位做好宣传引导,提高工作积极性。日常充分挖掘、总结并推广典型经验,利用多种媒体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引导作用,提高群众知晓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于专家巡诊等信息,及时宣传到辖区居民,充分发挥医师下基层服务的作用。 

  五是健全全市120救护机制。我市设有120急救指挥中心和12家急救分站,覆盖全市24个镇街,120急救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定期开展120急救培训,提高医护人员120院前急救能力及遇到突发紧急情况时应急救治能力,普及宣传急救小常识。 

  (26)针对“深化医疗补短板行动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分批分期推动补短板行动。2024年以来,推动较为成熟的福清市第二医院新院项目、福清市第三医院扩建项目、福清元洪医院、江阴港城医院等15个卫健补短板项目建设工作,截至目前福清市第三医院扩建项目等3个项目已完工,市中医院、海口镇中心卫生院住院楼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目前已全面投入使用;福清市第二医院新院项目、海口镇中心卫生院门诊综合楼项目、福清元洪医院等3个项目主体封顶,其他项目均序时推进中。 

  二是多方筹措资金。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超长期特别国债,为医疗补短板项目提供资金支持,2024年卫健系统申报并通过福清市第二医院新院、福清市卫健系统补短板建设项目二期等4个项目,获批专项债券6.1亿元。 

  三是加强工程监管。成立福清市卫健系统基建巡查工作专班,专班成员由卫健系统内有基建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对卫健系统项目开展每月定期巡查工作、关键节点巡查工作、专项检查行动,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工作专班将建立问题台账并跟踪整改,同时工作专班将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巡查工作进展,及时反映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和建议。 

  (27)针对“疫苗接种难。”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扩大疫苗供应量。通过主动和疫苗供应商沟通,增加我市HPV疫苗供应量,同时根据各接种点日常接种需求情况,科学合理动态向各疫苗接种点分配疫苗,目前已做到满足接种需求。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市疾控中心、各接种门诊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HPV疫苗相关知识科普文章,引导群众正确认识HPV疫苗,按需选择HPV疫苗进行接种,今年以来,在壹福清、健康大福清等公众号已发布18余篇,并由各医疗机构进行转发。 

  三是提升服务效能。现已取消九价HPV疫苗秒杀系统的使用,市民可通过福州市疾控或福清市疾控微信公众号“HPV疫苗排队预约”进行线上预约,预约方式公开透明。同时增加疫苗接种点,在我市原有25家疫苗接种点基础上,增设市疾控中心接种点,向群众提供各类HPV疫苗接种服务,疫苗种类齐全,工作日全天开诊,现场即约即打。 

  (三)聚焦党的组织建设情况 

  1.人才队伍建设有短板。 

  (28)针对“岗位聘用不严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优化岗位聘任方案。我局已下发《福清市卫生健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岗位聘用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对本单位岗位聘任方案进行全方位的优化,确保每一位竞聘人员的实际工作成果都能得到公正、客观的评价。 

  二是建立沟通反馈机制。要求各单位建立聘任过程中的沟通反馈机制,确保竞聘人员能够及时了解自己的考核情况,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提供申诉渠道,保障竞聘人员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聘任环境。 

  三是强化监督考核。要求各单位开展岗位聘用情况自查,特别是针对长期请假或频繁旷工人员,实施严格的请假审批和返岗跟踪机制,对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及时调整或解聘。2024年9月,已解聘2名无故旷工人员。 

  2.干部管理亟待加强。 

  (29)针对“医师多点执业亟待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窗口审批工作人员对医师多机构执业备案政策文件的学习,重点学习《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卫医政函〔2017〕735号)中关于医师多机构执业备案的规定内容。 

  二是梳理医师多机构执业备案办理程序和申请材料,重点审查医师与拟多机构执业备案的医疗机构签订劳务协议的内容,将原先由省“五级十五同”提供的简化协议版更换为规范内容的协议样本供医师参考。 

  三是落实医师多机构执业备案由月公开调整为周公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已2022年12月给予聘用班某某的音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吴某警告处分,市三医院已于2023年2月对班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自2020年7月至2024年1月期间,林某某在福清市中医院开展多点执业期间,每逢周六上午未按照要求在市五医院出勤,但考勤记录中仍有其相关统计,周六上午的考勤并未与个人绩效工资挂钩,市五医院对林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取消其2023年度评先评优并扣发2023年第四季度部分增量绩效3044元。 

  (30)针对“人员借用管理混乱。”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全面摸底整改。2017年以来,卫健系统共有24家医疗卫生单位未经我局批准擅自借出人员或自行向借用人员所在单位借用人员,累计38名。经梳理,截至2023年12月27日,27人已于2023年11月前调动、离职或回原单位上班,另有11人仍在违规借用,我局立即责成擅自借用人员单位通知借用人员于2023年12月31日前回原单位上班,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是严正重申强调。已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福清市卫生健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福清市卫生健康系统请销假制度的通知》要求,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政策意识,明确借用管理的严肃性和重要性,不得擅自借用人员。 

  (31)针对“对干部日常管理宽松散。”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完善干部管理制度。已要求各单位根据《福清市卫生健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福清市卫生健康系统请销假制度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干部职工请销假考勤制度并报备卫健局。 

  二是加强干部管理。市卫健局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监督检查,对各单位人员在岗工作情况、存在问题适时进行通报,并作为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江镜卫生院住院部5名医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强调工作纪律。对江阴卫生院林某某等5人上班玩手机进行了通报批评并罚款300元;林某未向单位报备利用下班时间兼职,卫健工委对林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停止兼职,并上交了多收取的报酬21500元。 

  三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已要求各单位对本单位在职员工是否存在兼职情况立即进行详细的自查和整改并上报卫健局。 

  3.抓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 

  (32)针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所缺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挂钩联系。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强化“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提高领导班子履职能力,工委班子根据分工及挂钩联系点,督促班子成员指导分管联系单位做好党建工作。 

  二是跟踪党建拉练。卫健工委于2024年6月组织了党建拉练,深入实际、细致调研,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分类,建立卫健系统党建拉练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工委加强跟踪督导,确保问题整改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三是加大督查力度。严格执行《党支部工作条例》,加大了对“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基本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今年以来组织了3次规范化督查,线上线下双线并行,有效推动了党建工作标准的提升。 

  (33)针对“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立即整改到位。福清市医院已于2024年3月分别配备党委书记和院长;根据《福州市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若干措施》要求,目前我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均已进行党政分设。皮防院未达到二级,目前市委编办未进行分设。 

  二是完善议事制度。福清市医院已制定本单位的议事决策制度,明确党委与行政的职责边界,形成各司其职、协调运转的工作格局,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34)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组织了各基层党组织深入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等相关文件,增强了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重新核定党费基数。2024年初,重新核定党费基数,调整党费计算公式,确保党费基数准确无误。市疾控中心、福清市医院2名年薪制党员已补缴党费6000元。 

  三是严格公示公开。按照规定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党员大会或公示栏等形式,每3个月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接受党员或代表的审议和监督。 

  (四)聚焦巡视巡察整改等落实情况 

  1.整改不够坚决。 

  (35)针对“部分问题未整改。”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已督促福清市医院完善党委会、院长办公会民主决策制度,出台了《福建省福清市医院党委会议议事规则》(融医党〔2024〕52号)和《福建省福清市医院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融医党〔2024〕68号),进一步规范会议题确定、会议召开、决议执行、监督管理等相关议事流程,切实提高议事决策的质量、效率和水平。 

  二是发挥民主决策。福清市医院已制定《党委书记和院长定期沟通制度》,并严格按照会议议事规则确定的议题确定流程,将议题先提交院分管领导预研究后,通过后勤采购领导小组会议、各专业委员会会议进行充分论证、形成初步意见后再提交党委会或院长办公会进行民主决策。 

  三是加强决策督办。进一步完善决策议题督办制度,严格执行“福清市医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中的决议执行和监督工作要求,督促责任领导及科室按会议决策及时办理相关事项。针对未及时办结的事项,定期予以通报。 

  2.整改成效不明显。 

  (36)针对“部分问题改了又犯。”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健全党组织班子。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制定了《关于印发市委卫健工委各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通知》,已完成26家到期应换届的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江阴卫生院增补了党支部书记,宏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在换届时更换了党支部书记,卫生监督所党支部因机构改革并入疾控中心党总支,人员上进行了合理调整,有效健全卫健系统党组织的班子,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及时核查药品。针对问题,福清市皮肤病防治院完善了《麻风村药品领用及处方单管理制度》,并于2024年1月起按月对麻风村药品领取情况进行统计,对统计情况及时核查造册。同时,增设审核人员1名,负责核查药品与处方数量的一致性,落实药品处方单门诊医师、审核人员“双签名”制。 

  三是加强药品管理,完善领取登记。市皮肤病防治院已为麻风村现住6名患者增设个人病案,并于2024年1月起,及时将当月领取的药品数量录入个人病案中,做到病案与处方相符,麻风病患者药品领取管理规范。 

  (37)针对“未能举一反三抓整改。”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立即行动,局主要领导在发现问题后立即召集各医疗卫生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指示要求全系统各医疗单位对照问题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并要求三山镇中心卫生院、新厝镇卫生院、城头镇卫生院和镜洋镇卫生院向我局作出深刻检讨,明确整改措施,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二是建章立制,制定印发了《福清市卫生健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救护车辆使用管理的通知》(融卫〔2023〕287号),再次强调了救护车只能用于日常院前急救、转运伤病员、处理紧急疫情、突发事件紧急救援现场处置、重大活动或特殊事件医疗保障以及运送血液等特殊物品等工作,严禁挪作他用。同时督促指导各公立医疗机构建立和完善救护车使用管理制度,并建立救护车使用台账。 

  三是强化指导,组织了各公立医疗机构对救护车驾驶员开展业务培训,促进相关制度的落实。对福清市医院总务科、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发绩效2000元,对院分管领导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发绩效1000元。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所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初步成效 

  1.针对“分级诊疗制度成效不明显。”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强龙头。福清市医院以“三甲医院”创建为抓手,进一步提标扩能,以减少我市市民前往县域外就医。福清市医院于9月19-20日接受了省卫健委专家组的三级医院现场评审。依托福清市医院积极开展胸痛、卒中、创伤和呼吸诊疗等县域四大诊疗中心建设,提升急危重症救治能力和效率,7月12日“县域四大诊疗中心”顺利通过了福州市卫健委阶段性验收。福清市医院与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深度合作,进一步加强了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骨科、普通外科、胸外科、泌尿外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等专科能力建设。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推动福清市妇幼保健院创建“三甲妇幼保健院”。 

  二是壮枢纽。制定实施《福清市2024年度“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工作方案》(融卫〔2024〕66号),将临床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和基层医务人员诊疗水平提升作为重点帮扶任务,通过专题讲座、教学查房、病例讨论等形式对受援单位医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基层诊疗服务水平。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常态化开展县级医院对口支援工作,不断提升基层诊疗服务能力。 

  三是兜网底。开展星级村卫生所创建,分期分批对全市乡村医生实施规范培训,采用理论授课、技能培训和临床跟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培训,不断提升乡村医生服务能力和诊疗水平。今年已开展四期,共有661名村医参训。到2024年年底,基层诊疗量将达到69%。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并推进“空白村卫生所巡诊”等工作。 

  2.针对“中医药传承发展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发挥市中医院龙头作用。组建福清市中医医联体,对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批分期地进行帮扶,派出骨干中医师5名,对龙江、玉屏、音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上迳镇卫生院进行实地帮扶,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开展县级医院对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药技术帮扶,并将中医药服务量纳入对基层的年终绩效考核。 

  二是推进共享中药房建设。全力推动县域共享中药房建设及信息化互联互通,目前已与22家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信息化联通,为基层提供中药饮片调剂、煎煮、配送等一站式综合药事服务,方便群众在基层使用中医药。下一步,将进一步优化共享中药房的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三是大力引进中医药人才。24个基层中医馆均配备中医类别医务人员,现注册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91人,占执业(助理)医师总数15.94%。市中医院现有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66人,占执业(助理)医师总数61.11%。此外,各单位还积极安排中医药技术人员外出学习和跟师学习,提升现有中医药人员水平。下一步,我局将依托市中医院定期面向基层中医药人员(含乡医)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 

  四是加大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的投入。2024年安排了135万中医药事业发展专项经费,用于全市中医药医、教、研工作。并安排60万元公立医院改革经费,用于市中医院发展。下一步,我局将加大中医药经费的投入。 

  3.针对“医疗设备、耗材采购有待优化。”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开展试行工作。目前已委托招标公司对第一批1600多万元92件医疗设备开展统招分签工作,预计于11月开标。 

  二是探索新思路。开辟“医采行业馆”,与省财政厅采购处沟通探索,将福清市作为试点,目前医采行业馆已在建设中,页面已开启,目录已征集,待省财政厅采购处出台管理办法,再进行下一阶段工作。 

  4.针对“农村卫生人才老化断层严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继续吸纳素质良好品德兼备的闽师专农村医学学员(考过执业助理医师)到村医队伍中。2024年度新增入所共有7人。下一步将加强政策宣读,继续吸纳符合条件的农村医学学员。 

  二是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按照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福清市招聘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注册为乡村医生到村卫生室服务,并加大激励和保障力度,引导大学生乡村医生服务农村、扎根农村。2024年3月、8月联合人社、编办上报《福建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岗位信息表》,计划招聘5名大学生村医至空白所服务,并将招聘相关信息推送至“健康大福清”微信公众号,由福州统一招考,已于9月28日进行了笔试工作。下一步做好录取大学生村医后续衔接工作。 

  三是推动乡村医生乡聘村用行动。探索推进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公开择优考录聘用方式,将执业(助理)医师、中专以上医学类毕业生等符合条件人员,考聘为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长期合同制职工安排在该村卫生所工作,由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和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管理,落实工资、绩效及社会保障待遇,另外继续享受有关乡村医生津贴及人员补助。2024年1月福清市第五医院组织对外招聘编外人员4名作为驻点村医,到招聘时间结束均无人报名,下一步将继续推广宣传。 

  四是实施退休医师回乡支医项目,积极动员、公开招募公立医院或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退休医师到村卫生所回乡支医。目前,岳阳市岳阳楼区郭镇乡卫生院退休医师李某支医到江阴镇小麦村卫生所。下一步将继续动员退休医师回乡支医。 

  五是落实保障政策。组织开展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参保工作,并严格按规定对乡村医生养老保障资格进行审核、公示和认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根据日常实际工作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参考标准,补助资金与服务数量、质量、考核成绩、接受县级(含)以上考核等因素挂钩,充分调动乡村医生工作积极性;给予考核合格并承担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的在册乡村医生岗位津贴补助,落实乡村医生津贴补助;对于乡村医生考过助理医师/执业医师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助理医师奖励1000元,执业医师奖励2000元。2024年1-8月享受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共有4540人次;2024年1-6月享受乡村医生岗位津贴补助637人。下一步继续按要求落实各项保障工作。 

  5.针对“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完善规章制度体系。已拟定《公立医疗机构中层干部管理规则》(初稿),统一规范中层干部聘任程序。下一步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各医疗卫生机构制定本单位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中层干部管理规则,明确聘任条件、制定公开透明的选拔标准、实施严格的选拔程序、进行全方位的考核评价等,以确保中层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二是加强编外人员管理。已对全系统内所有编外人员担任行政职能科室中层职务的相关情况进行彻底的调查和梳理,并对编外人员担任行政职能科室中层职务的现状进行彻底的整顿和清理。下一步将对照各单位的干部管理规则加强督查,避免发生类似问题。 

  三是规范内设机构设置。已对各个公立医疗机构的科室设置以及中层职数的配置进行摸底,并根据摸底情况拟定《福清市卫生健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福清市公立医疗机构科室设置的通知》(讨论稿),拟于近期研究后执行。 

  6.针对“部分问题整改缓慢。”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协商处理。2020年9月,针对职工宿舍楼问题,市二医院制定了《福清市第二医院关于职工宿舍楼借资还款的实施方案》(融二医字〔2020〕54号),但托管公司认为职工宿舍楼系历史遗留问题,未予解决。2021年2月解除托管后,医院与托管公司进行债务结算,于2022年12月将“取消托管后债务清理集团专项欠款”结清,2023年6月修订了《福清市第二医院关于职工宿舍楼借资还款的实施方案》,并召开多场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与职工进行协商,对产权清晰的户主予以还款,截至2024年10月25日已将剩余的23.85万元返还,完成第一批还款计划171.40万元。下一步,市二医院将根据方案继续落实还款计划,于2027年完成全部还款。 

  二是多渠道追款。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市中医院共收到职工退回的奖金共计1077411.33元,余下104408.30元。今年以来,市中医院通过发布公告以及利用多种渠道追回多发的奖金,目前已联系到领款人洪某某及念某某,已收到洪某某退2010年以前奖金1316元,念某某退2010年以前奖金470元。余下63名人员有61名已辞职十几年无法联系,2名人员已死亡,无法退回,剩余无法退回的奖金金额共计102622.30元。 

  四、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市委巡察二组巡察卫健工委(卫健局党组)期间,共向卫健工委移交信访件1件。卫健工委依规依纪组织调查核实,截至目前,已办结1件。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85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涉及党员干部38人,其中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2人,组织处理39人,提醒谈话43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6092233;通信地址:福清市福塘路23号卫生健康局613,邮政编码:350300;电子邮箱:db2022613@163.com。 

 

 

中共福清市委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

    2024年12月24日

来源:中共福清市委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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