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5-06-12 16:17

各园区管委会,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以及《福建省促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七条措施》精神,我办组织开展2025年第二季度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网站方面

  福清市政府门户网站无“单项否决”情况,网站首页可用性、首页信息更新、互动回应等方面检查结果良好,大部分单位能及时更新发布信息,总体情况较好。

  (二)政务新媒体方面

  目前福清市纳入普查范围的政务新媒体共35个,其中政务微博2个,微信公众号33个。各政务新媒体运行正常,未发现泄密、安全事故、2周内内容不更新等严重问题,信息更新情况总体较好。省市要求转发重要任务的转载率,本季度各单位均达到100%。

  二、自查结果

  (一)网站方面

  1.宏路街道信息发布审核不严,领导姓名表述不规范被省政府办公厅巡查发现。教育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司法局、生态环境局、统计局、石竹街道等单位信息审核不严,出现严重错别字。

  2.商务局、行政服务中心互动知识库栏目未按时更新,被福州通报。文体旅局、元洪功能区动态要闻类栏目更新不及时。

  (二)政务新媒体方面

  文体旅局、教育局、公安局、卫健局、司法局、渔溪镇等单位微信公众号更新的频率高。

  部分单位存在擅开微信视频号和微信小程序、临近超期、错别字、不规范表述、底部菜单栏出错等问题:

  1.擅自开设微信视频号、微信小程序:东张镇。

  2.临近超期:工信局、上迳镇(两次)、海口镇(两次)、高山镇、江镜镇、南岭镇。

  3.错别字:文体旅局(两次)、人社局、公安局、商务局、司法局、城管局、上迳镇。

  4.不规范表述:文体旅局(三次)、市监局、卫健局、司法局、应急局、阳下街道、音西街道、渔溪镇(两次)。

  5.微信公众号底部菜单栏错误:上迳镇、沙埔镇、高山镇、江阴镇。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如遇经办人员变动等情况,务必认真做好工作交接,并及时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报备(一年内最多不超过2次,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

  (二)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信息发布工作,落实信息审查发布机制,严格把关发布内容。市政府网站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专栏,严禁出现超期上网公开或提前上网公开情况。各政务新媒体账号发布内容切勿出现严重性表述错误及超期未更新等问题,要不断加强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工作。

  (三)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做好办事指南梳理和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办事指南内容,做到及时、全面、准确、详实。

  (四)各政务新媒体单位要加强信息审核把关,及时整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错误,提高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频率,5个自然日内至少发布1篇。

  (五)各单位要切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精神以及“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以市政府或市府办名义印发的规范性和政策性文件,应由起草单位法制机构或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按照规定程序报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科进行备案确认。若认定为规范性文件的,市司法局应立即知会市府办秘书科、市府办政务服务中心。起草单位在收到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科审查意见后,应同步制作政策解读方案,随规范性文件同时报市政府研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我办将定期统计规范性和政策性文件解读情况并予以季度、年度网站通报,相关结果将作为本年度政务公开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未经审批,各级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不得在微博、微信等第三方平台或者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开设政务账号或应用。一个单位(含下属事业单位)原则上在同类平台只能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在同类平台开设多个账号的,必须对账号进行清理整合,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一个主账号。对未经允许自行更换新媒体账号头像等无法按照考核要求保障的政务新媒体平台,一律予以注销(关停)。若存在瞒报、漏报及不符合考核要求的情况,市效能办将对责任单位进行约谈,我办将予以通报,通报结果将直接影响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成绩。

  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12日

来源: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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