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财政局关于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的公告(三)
时间:2025-11-06 08: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财政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财政部令第109号)以及浙江精博生物有限公司2025年10月22日提交的听证申请,本机关将对福清市中小学自助体外除颤仪(AED)采购项目供应商在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作出行政处罚一案召开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本次听证会定于2025年11月10日9:30在福清市音西街道福唐路16号财政局9楼会议室举行。

  二、申请参加听证会时间

  如有旁听需要人员,请携身份证明文件,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听证会前一日向本机关提交申请。逾期未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次听证的权利。

  三、听证要求

  参加听证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联系人:胡溢萍  联系电话:85277002

 福清市财政局

 2025年11月6日 

来源:福清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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