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强制免疫补助项目政策明白纸
时间:2025-11-24 17:14

  ①文件依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 (强制免疫补助)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98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的通知》(闽农疫控函〔2024〕46号)、《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动物强制免疫补助资金的通知》(榕财(农)指〔2024〕23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闽农综〔2021〕103 号)。

  ②补助对象:畜禽养殖场户、镇(街)。

  ③补助内容:一是用于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实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即养殖场自行采购疫苗实施免疫,财政给予一定资金补助;对暂不符合条件的小规模养殖场户由省级统一招标采购强制免疫疫苗,免费供应使用。二是用于镇(街)组织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储运、免疫效果监测评价、疫病监测,人员防护、实施强制免疫计划、购买防疫服务,在完成强制免疫任务的前提下,可用于动物疫病净化工作。

  ④补助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养殖场户,按照肉鸡0.03元/羽、其他禽0.4元/羽、猪2元/头、牛3元/头、羊1.9元/头的标准给予补助。对镇(街)采用因素分配法,综合各镇街畜禽养殖量、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情况及接受上级检查调研等因素,按1-3万元进行调剂(玉屏街道未调剂)。

  ⑤申报程序:“先打后补”养殖场户通过“牧运通”微信小程序进行信息录入和补助申报。

  福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24日

来源:福清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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