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福清市围棋协会、福清市瑜伽协会、福清市旗袍文化协会、福清市电子商务协会、福清市甘薯产业协会、福清市粮食行业协会、福清市玉屏街道幸福社区乡贤促进会等7家社会团体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2024年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以上事实有福建社会组织网站年报结果公示平台截图等证据证实。上述7家社会团体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福建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之行政处罚权四处罚基准第(1)项的规定,本机关对上述7家社会团体作出警告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述7家社会团体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上述7家社会团体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福清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福清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给予警告行政处罚的社会团体名单:
1. 福清市围棋协会;
2. 福清市瑜伽协会;
3. 福清市旗袍文化协会;
4. 福清市电子商务协会;
5. 福清市甘薯产业协会;
6. 福清市粮食行业协会;
7. 福清市玉屏街道幸福社区乡贤促进会。
本机关办公地址:福清市政务服务中心8楼
联系电话:0591-62833812
特此公告。
福清市民政局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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