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力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为全市财政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和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实支撑。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部署任务完成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1.强化政治引领,深化理论武装。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及时传达学习,努力在学深悟透弄通上下功夫。印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学习计划》,全年组织集中学习12次,内容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等法规,通过以案释法,引导全体财政干部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一是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局党组书记牵头抓总财政法治工作,带头依法履职、依规决策,并把法治建设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主动接受组织考评和干部群众监督。二是坚持党建引领法治建设,以“七一”建党节为契机,局党组书记围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履职担当中擦亮财政底色”主题讲授专题党课,推动财政法治建设与财政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廉政建设同部署、同推进,形成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
3.提升法治素养,营造浓厚氛围。一是制定行政执法工作培训计划,通过集中学习、自主学习并结合讲座授课等形式,常态化开展学法用法工作实践,全年组织各类法治培训4期,参训覆盖150余人。二是依托福建干部网络学院、行政执法学习培训平台,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章党规党纪、相关法律法规等,推动法治思维融入到日常工作。三是圆满完成福州市2025年度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学法考试,全局78名干部职工全部报名并通过考试,参学率、报考率、参考率、考试合格率均为100%,法治素养基础进一步夯实。
(二)坚持依法理财,提升财政治理法治化水平
1.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高资金配置效能。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实施零基预算管理,对专项经费、基本业务费分别压减15%和50%,腾出更多财政资源用于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二是健全财政资源统筹机制,收回结余结转资金1.8亿元;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严控新增资产配置,盘活利用存量资产6.1亿元。三是落实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审核“三公”经费,全市“三公”经费支出下降12%。
2.规范政府采购管理,优化营商环境。一是聚焦“规范透明、公平公正”核心目标,重点从管理制度化、程序规范化、文书标准化、工作透明化、手段电子化等五个方面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构建了“透明采购”运行机制。二是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及时转发全省新集中采购目录,将货物和服务类采购限额标准提高到 100万,进一步优化采购范围与流程,筑牢政府采购规范化开展的制度基础。
3.深入推进绩效管理,强化资金监管。一是抓好预算绩效管理事前、事中、事后和整体“四环节”,推动绩效目标设置做实、做准,持续优化事中绩效评价体系,着力提升事后绩效评价质量。二是强化重点项目绩效管控,对年度预算5000万元以上的发展性项目开展部门整体运行绩效评价,选择2024年6个项目开展事后重点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三是对11个、总额2.47亿元项目开展重点监控,及时预警纠偏、调整支出预算,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
4.主动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财政资金直达基层、预算绩效、政府性债务等关键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4条(其中工作信息133条,占比99%)。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涉及建设项目资金拨付、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群众关切事项,所有申请均严格按照法定时限规范办结,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财政透明度持续提升。
5.规范行政许可审批,提升服务效能。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等法规规定,2025年共依法批复5家公司设立代理记账机构,并及时在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进行了信息公示,确保审批工作合法合规、公开透明。
(三)规范行政执法,筑牢财政治理法治防线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年完成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3件,确保执法行为合法规范。二是加强执法资格管理,进一步清理行政执法人员,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发放。截至目前,全局共有持证人员48人,实现执法岗位100%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三是常态化开展执法业务培训,重点强化执法程序、裁量基准等内容学习,提升执法公信力。
2.持续加强财会监督。一是深化“互联网+监督”,依托我省财会监督综合管理平台,组织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监督检查工作。全年共开展“四风”问题、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会计信息质量、代理记账行业“无证经营”整治等专项监督检查共4项,涉及147个行政单位和1个代理记账机构,检查出问题130个,并跟踪、督促各单位完成问题整改工作。 二是落实政府采购领域“整、建、促”三年行动方案,持续开展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领域市场秩序。2025年共处理采购投诉6件、行政处罚3件、监督检查4件、举报件4件、12345诉求2件,有效规范市场秩序。三是深化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注重运用“小切口”“打深井”等举措,深入基层督导,加强贯通协同,强化建章立制,推动集中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3.依法化解行政争议。高度重视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全年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件(1件原告撤诉、1件以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行政复议案件1件(维持原投诉处理决定),全部案件均依法规范办结,有效维护了财政管理秩序。
二、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法治工作力量配置不足
全局未配备专职法治工作人员,法治工作主要由办公室人员兼职承担,受限于精力分配于专业能力,难以满足法治制度建设、执法监督、普法宣传、合规审查等常态化工作需求,一定程度影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效率与质量。
(二)法治与业务融合深度不足
部分科室(单位)对法治建设与财政业务的内在联系认识不够深刻,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倾向,将法治建设视为附加任务,未能将法治思维全面贯穿财政收支管理、政策制定、资金监管等全流程。
三、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6年,市财政局将以提升财政治理法治化水平为核心,聚焦短板弱项,强化攻坚突破,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深化法治理念引领,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一是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案例研讨等多种形式,持续深化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意识,牢固树立“法治先行、依法履职”的工作理念。二是建立法治与业务融合的常态化机制,将法治要求融入预算管理、资金分配、项目审批、财政监管等财政业务各环节,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财政改革发展难题,提升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强化法治队伍建设,夯实法治保障基础
一是提升干部队伍专业素养。建立财政干部法治培训长效机制,组织干部参加法治专题培训、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等。加大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力度,提高依法执法能力和水平。二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我局已有法律顾问1人,依托其专业优势,全年开展不少于2期的精准化法律培训,聚焦工作重点领域法律难点、风险隐患点及最新法规政策解读;建立常态化咨询机制,在重大决策、执法办案、合规审查、行政争议处理等工作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以实战带队伍、以专业强能力,切实筑牢依法履职、依规办事的法治根基。
福清市财政局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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