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市场规范有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道路货运经营业户进行集中清理。经核查,部分货运企业、个体户存在户下无有效车辆现象,不符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条件,部分许可企业经营许可证超期未换证,已违反《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现依法对下述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
联系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音埔南69号。
联系电话:0591-85210391 0591-85210392
特此公告。
附件:《经营许可证超期企业明细》
福清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03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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