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人民政府宏路街道办事处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6-03-11 10:22

  2025年,宏路街道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高位推动,党领导法治建设坚强有力。 

  宏路街道党工委始终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全年共召开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2次,听取执法、司法所等部门专题汇报1次。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街道主要领导带头述法,并在年度考核中对班子成员履行法治职责情况进行评议。 

  (二)聚焦依法行政,执法应诉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 

  一是深化执法体制改革。积极融入省一体化大融合执法办案平台应用,组织街道综合执法队、城管中队参加市、街两级平台操作培训4次,确保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全流程。目前,通过平台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2件,实现办案数据实时上传、全程留痕。 

  二是严格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5年,街道共办理行政许可0件,行政处罚56(简易56件、一般0件),行政强制0件,行政监督检查2件 

  三是强化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2025年,涉及本单位作为复议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1件,通过依法履行答辩举证义务、认真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有效提升了行政应诉工作质效,展现了政府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三)深耕基层治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提质增效。 

  一是人民调解防线作用凸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截止2025年12月底,街村两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72件其中,街道调委会共调处成功各类矛盾纠纷31件,村(社区)调委会共调处成功各类矛盾纠纷241件,调解金额344.52万元。深化“公调对接”“诉调对接”机制,成功调处行政争议、小额经济纠纷等联动案件15件,有效减轻了法院及信访压力。 

  二是重点人群管控精准有效。二是重点人群管控精准有效。社区矫正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截至2025年12月底,在册社区矫正对象78人,全年新接收53人,解矫29人,暂予监外执行期满1人,适时抽查3215人次,信息化核查755人次,无脱管漏管及再犯罪情况。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必接必送”,衔接率100%,对142名在册对象实施“一人一档”动态管理,引导参加职业技能培训5人次,推荐就业4人,慰问帮扶2人,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2人。 

  三是公共法律服务触手可及。截至2025年12月底,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共接待群众窗口咨询100人次,电话咨询16人次,受理调解案件31件。聘请村级法律顾问4名,举办法律顾问工作交流会2场次,开展律师宣传59场次,解答群众线上线下咨询近144人次。 

  (四)围绕中心大局,法治宣传教育走深走实。 

  截至2025年12月底,开展主题法治宣传66场,涵盖进机关20场、进单位3场,进乡村25场、进社区7场,进学校9场、进企业2场。发放宪法、民法典、平安建设等各类宣传材料2000余份。组建“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开展特色活动,辖区群众法治获得感持续增强。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与原因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对照法治政府建设高标准,仍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调解力量供给不足部分村(社区)日常村务繁忙,投入调解精力有限;调解室硬件设施虽已配置,但品牌效应尚未形成,调解文书规范化水平参差不齐。 

  二是普法宣传精度不够。虽然活动场次达标,但多为“摆摊发传单”式灌输,针对青少年、老年人、外来务工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分众化、互动式普法产品较少,新媒体普法平台粉丝量及活跃度较低。 

  三是部门协作机制不畅。在涉及跨部门联合执法中,有时因信息壁垒、步调不一致导致效率不高;安置帮教工作中,部分社会力量参与度不足,帮教对象回归社会面临就业困难。 

  三、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也是法治建设关键之年。宏路街道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持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街道党校主体班次必修课。积极组织开展街道及村居干部法律培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征迁安置、物业纠纷等疑难问题的能力。 

  二是“源头治理”夯实稳定根基。深化“大调解”格局,业务部门入驻联动调解中心。开展调解员“青蓝结对”工程,定期组织案例研讨会,提升村居调解员法律适用水平。完善村居调解室功能,打造品牌调解工作室。 

  三是“普惠精准”优化法律服务。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资源,推广“线上+线下”服务模式,实现法律咨询“指尖办”。加强对“法律明白人”和“蒲公英”志愿者的动态管理和激励保障,在辖区村居试点实施“法治积分超市”,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基层法治实践。



福清市人民政府宏路街道办事处

2026年3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福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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