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福清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补充调查新发现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公示
时间:2026-03-11 11:36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及省、市相关工作部署,我市组织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2025年12月,新发现82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经公示后已正式公布。根据《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文物普查自查自检与补充调查工作的通知》(文物普查发〔2025〕46号),经实地调查、组织认定及会议研究,我市依法认定、登记补充调查新发现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32处,其中古遗址0处、古墓葬2处、石窟寺及石刻1处、古建筑13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6处、其他0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3月11日起至3月17日。

  如对本次文物认定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向福清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反映,我局将会按照有关规定对异议内容进行核实、查证。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5375933051

  

  福清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6年3月11日

来源:福清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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