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闽卫人口〔2025〕663号)文件规定,经卫健部门备案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设的托班可直接认定为普惠托育服务机构,与其他符合条件服务机构一并进行公示。现将符合上述条件新增的27家公办幼儿园拟认定为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3月20日-2026年3月2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福俱路66号,联系电话:0591-85246652。
附件:2026年福清市新增拟认定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名单
福清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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