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福清市司法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持续深化拓展“三争”、开展“奋勇争先”行动,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福清实践。现将2025年度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依法行政核心环节,全面提升规范化水平
(一)强化政治引领,锻造过硬法治队伍。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实际行动。持续加强干部队伍法治能力建设,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深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理解把握,筑牢廉洁从政、依法用权的思想防线。全年开展理论学习32场,组织警示教育7场,推动政治素养与法治素养双提升,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强化法制审核,守住依法行政源头关口。聚焦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合理性、适当性”,建立“三审三查”机制,审查制定主体、内容合规性及程序完备性,重点纠治备案审查中涉税收返还、准入机制等损害营商环境的条款。会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法审工作提醒》及配套办法、指引,明确镇街与部门提交审查文件前置程序,按规定划定审查范围,将拟由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公共服务、市场监管、资源保护等领域重大公共政策文件纳入统一审查。2025年共审查各类文件38件,其中涉企文件16件,向福州市人民政府、福清市人大常委会备案规范性文件12份。
(三)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强化科技赋能与流程监管,推动全市执法主体全面运用“闽执法”平台,实现全流程线上执法及行刑衔接,录入行政检查14457件、行政处罚5806件、强制案件211件;深化执法方式优化与制度落实,推动11个部门100%完成14项检查事项“综合查一次”年度计划,依托平台监测功能处置各类预警信息1648条,督促分类整改。开展问题“回头看”,梳理2022年以来复议纠错、败诉案件,核查405项问题整改情况,评查2022年以来105件行政处罚案件,发现并通报问题176个,均已督促整改。积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协助20个单位为142名执法人员申领执法资格证,夯实依法履职能力基础,持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二、畅通多元争议化解渠道,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夯实基层矛盾化解根基。配合市委政法委推进市、镇(街)综治中心建设,严格落实《福州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规程》及相关意见,积极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行“四步十调”工作法,落实“首接首调”责任制与排查化解闭环管理,聚焦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全年累计化解矛盾纠纷13811件,涉及金额28423.57万元。同步打造调解特色品牌,围绕海洋经济发展部署创新“海枫桥”调解法,以江阴镇、东瀚镇等调委会为主体联动协同,调处涉海纠纷34起,涉及金额超500万元,保障了涉海重大项目顺利推进;与市法院共建“枫桥联调”机制,成功化解“执调对接”案件21件,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实质性化解,为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强化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提升行政争议化解质效。以“扩渠道、提效能、强作用”为核心,深入推进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建设。强化政策宣传与流程优化,推行“容缺受理”“繁简分流”机制,持续拓宽受理渠道,2025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05件,立案351件,超过同期法院受理行政案件数的两倍。同时,强化争议化解与审级联动,打通诉讼立案前复议介入通道,成功将“张某官案”“云某园林案”等分流至复议程序。全年累计审结338件,纠错105件,协调调解或引导撤回91件。高效指导办理上级政府管辖本地案件42件,已审结34件,充分彰显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
(三)压实行政应诉责任链条,推动败诉率稳步下降。以“强责任、降诉率、促协同”为目标,抓实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责任,推行出庭轮班制,密切对接管辖法院,跟踪开庭排期、精准指导各应诉单位选派符合条件的领导干部出庭,实现全年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100%出庭应诉。健全机制与深化协同,制发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情况通报,分析形势、指出问题并明确后续安排;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重申案件统计分析要求,建立包案化解机制,明确对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败诉的依法依规移送处理;协调召开2025年度府院联席会议,就行政应诉问题及依法行政工作深入交流,凝聚工作合力。
三、深化基层法律服务,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
(一)夯实基层法律服务基础。2025年,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其各镇(街)工作站积极为市民提供法律咨询与服务。其中,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接待群众1630人次,处理法律咨询1286件;各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共接待7874人次,提供咨询服务4645件次。12348坐席(含7x24小时)共接听群众来电咨询5096人次。全市121名执业律师及法律工作者担任509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实现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共为村(社区)提供现场服务6154场次;开展法治宣传讲座1553场,最大限度满足基层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法律服务需求。
(二)深化基层普法宣传教育。以提升全民法治素养为目标,多渠道、多形式推进普法工作。全年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1789场次,发放宣传材料7万余份;发展超过500名“蒲公英”普法志愿者,依托省级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44场次,培养“法律明白人”7000余名。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中心工作深入产业园区开展《民法典》等专题宣讲10余场。同时,加强法治文化建设,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普法稿件、打造“法治文化阵地”等方式,推动法治精神融入基层治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拓展基层法律服务广度与深度。聚焦重点群体与领域,联合法院、残联签订备忘录,以“法援+法院+残联”三方联动推出十项举措,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诉讼保障等无障碍服务;深化“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活动,推行“容缺受理”“全域通办”等举措,依托中印尼“两国双园”法律服务站推进“法援进园区”,办理涉劳动纠纷法律援助案件51件,办结司法部转办的农民工欠薪求助案件7件。2025年,全市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523件,其中刑事案件3456件、民事案件67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合法权益700余万元,减免法律服务费用超2100万元。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有力指导下,我局聚焦主责主业,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仍存在一些亟待加强的方面:一是在推动依法行政制度刚性落实上仍有短板,部分行政机关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重视不够,个别执法单位执行“三项制度”流于形式,反映出我局在执法监督的穿透力、合法性审查的约束力以及对重点部门的督促指导上还需加力;二是在行政争议前端化解协同机制建设上存在不足,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尚未充分发挥,与法院、信访及行政机关之间的信息共享、程序衔接和联动调处机制不够顺畅,源头预防和实质性化解的能力有待提升。
针对上述问题,2026年,我局将立足职能定位,强化统筹协调与自身建设双轮驱动:一是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为契机,依托“闽执法”平台,全面加强线上动态监督,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聚焦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开展精准执法监督,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度与公信力;二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强化复议与调解、信访、诉讼相互协调联动。强化对行政复议意见书、司法建议书的跟踪督办和整改落实,推动类案共性问题系统治理和源头防范。深化府院良性互动,支持人民法院开展诉前调解,引导更多行政争议在复议阶段实质性化解;三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规范基层站点运行,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监管,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等节点,深化“法律七进”,创新宣传方式、营造浓厚氛围,持续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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