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开展行政检查工作,提升执法工作效率,现制定2026年行政检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6年4月至2026年12月
二、检查对象
1.民爆企业
2.非能源类工业企业
三、检查方式
1.“双随机”抽查
2.现场监察或书面(数字化)监察
四、检查比例、频次
1.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按不少于5%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2名以上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检查1次。
2. 根据《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的范围和企业开展检查,每次出动执法人员不少于2名,开展现场检查1次。
五、相关工作要求
所有执法人员须严格遵守执法规范,按照“谁检查、谁负责”原则认真开展检查,规范使用“闽执法”APP,实施“入企扫码”,开展亮证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录入,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福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