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关于何恒名下预告证作废公告
时间:2026-03-05 15:19

  何恒坐落于宏路街道上郑村中联城一期33号楼101号店面的不动产因保管不善,将融房预YR字第1221303号(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恒 

2026年3月5日 
来源:福清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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