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不动产权利人秦裕霖坐落于新厝镇界下村盘昇新港花园6号楼1层05店面的不动产,现根据福清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闽0181执恢1071号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闽0181执恢1071号办理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作废。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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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房产证、土地证、预告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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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房预YR字第1546974号 |
秦裕霖 |
他项权证 |
新厝镇界下村盘昇新港花园6号楼1层05店面 |
公告单位:福清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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