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关于林为美(已故)名下权证作废公告
时间:2026-04-23 14:01

  林为美(已故)坐落于龙田镇上苍村的房屋因保管不善,将融龙集用(93)字第14573号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由不动产权人的法定继承人之一(施银宋)声明该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施银宋 

  2026年4月23日 

  
来源:福清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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