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关于时应军、吴爱勤名下权证遗失声明
时间:2026-04-23 14:07

   时应军、吴爱勤坐落于龙江街道霞楼村滨海嘉苑1号楼303单元的不动产因保管不善,(2020)福清市不动产权第0015810号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时应军、吴爱勤 

  2026年4月23日  

来源:福清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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